“八十年代末期到九十年代初期,所谓的黑社会组织远没有现在这么复杂这么多元化发展,大多还是流氓团体的性质,小混混二流子地痞无赖,崇尚的是最简单的暴力,打架厮杀,有时候是为了利益,但大多时候还是为了面子、为了威风、为了江湖义气,至今天为止,有一点也许变了,也许从未变过,那就是谁能打、谁胆大、谁够狠,谁就能服人。”
“我误入歧途时,是在八三年那场全国严打之后,北天道上那些大气候的和稍微有些名堂的角色差不多都被抓了判了,坐牢的坐牢,枪毙的枪毙,鲜有几条漏网的,也不敢嚣张了,或收敛蛰伏,或干脆跑路,旧势力几乎是一朝覆灭,八六、八七那两年,风头渐过,纠正了一些错判重判,放出了一批人,其中无不道上的大哥级,这其中有些人就此改邪归正了,有些人却重新拉起了山头,蛰伏的跑路的也纷纷重出江湖了,可此时新生代已经泛滥崛起,并小有气候,血雨腥风还避免的了吗?”
三爷抿了口茶,润了润喉咙,继续道:“八十年代末,是北天黑道最混乱的时期,大大小小的帮派势力、流氓团伙,就像我脸上的青春痘一样,多到数都数不清楚,你掐我我削你,谁都不服谁,没一天消停的,最夸张一次,七八个小帮派同时盯上我,找茬的、约架的、抢地盘的、浑水摸鱼的、想坐收渔翁之利的、跟我称兄道弟背后捅我刀子的……我领着几十个兄弟,砍了七天七夜没合过眼睛,菜刀剁卷了口,上面的血都没顾得擦过一次,将他们彻底给砍怕了,萧战赫这个名字从此轰动全城,再没有人敢叫我丧家犬或者流浪狗了,人人尊称我一声萧大哥……”
三爷似在炫耀,但手一直摸在头顶的他笑得并不得意,甚至引以为耻,仿佛大多数人回望过去,都会感慨自己曾经的幼稚一般,这是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变化的表现。
“……到了九十年代初,北天真正成规模的组织,就只剩下了三个,雨后春笋般冒出来的年轻一代,就只有我存活了下来,并发展壮大,盘踞东城,我靠的是什么?胆量、拳头和砍刀!群殴、单挑、暗算、遭遇战,我经历过恶斗险斗无数场,砍翻了多少成名的狠角色?可是能在我身上留下疤的,一个都没有,直到她出现……”
我没接话,我有些读不懂他的表情,太复杂。
“我虽然自负勇武,但也从没觉得老子天下第一,我最自负的,其实是成就,打架我没输过,但我输得起,知道干不过你,跪下给你舔鞋底子都可以,正因为我能屈能伸,换来了今天的成就,我才绝对的自负,因为我从来不打没把握的仗啊,”说到此处,三爷叹了口气,“北天有大爷,有二爷,然后才是我这个三爷,但我原本是可以一鼓作气灭了那二位爷,直接做北天唯一的萧爷的,只是当时刚娶了一可她妈妈,想为她肚里的孩子积点德,亦为她求个安稳踏实,再加上官方出面周旋调解,我才答应主动求和结盟,做了三爷……当然,后来我还是把他们给灭了,江湖人最看重承诺和义气,更何况我们还插香头喝血酒拜了把兄弟,但我还是灭了他们,你知道为什么吗?”
我摇头,三爷以前说过,他是为了做北天唯一的爷,可我总有一种感觉——这不是实话。
“因为自信!”三爷道:“我比他们更聪明,更厉害,就算我撕毁承诺不讲义气,也没人敢反我、能反我!之后我越做越大,再不收手漂白,官场里那些人也会越来越不踏实,所以我有自信,他们一定会全力支持我告倒龙啸天!但结果却是,我自负的成就,顷刻间……哎……”
三爷没说下去,我心下敲小鼓,若是让妖精知道将她老爸收拾的这么惨的人,是东方她妈……楚缘这臭丫头,交朋友的运气到底是太好了,还是太糟了?
三爷将捻灭的雪茄又重新点燃,弥漫的烟雾遮住了他的表情,朦胧模糊,更像是他心理的真实写照,“最初我并就不知道龙啸天身后还有这么一个了不起的人物,输得莫名其妙,我怎能甘心?就想亲自会一会龙啸天……”
三爷嘴里说是会一会,但隔着烟雾我都能看到他眼中不自觉的亮起一抹杀意,可想其目的绝不是喝茶聊天或者一起吃个饭泡个澡打打高尔夫什么的。
果不其然,三爷道:“龙啸天嚣张跋扈,但也不是个傻子,惹了我,哪里不怕我报复啊?平日深居简出,偶尔出行,也带足了保镖,让我完全找不到下手的机会……”
你丫是要砍了他吧?!
这叫会一会吗?
这是恼羞成怒想玉石俱焚吧?!
“我跟了他一个多月,才终于逮着机会,这老头儿将新开业的大浪淘沙包场,却没带半个保镖,连儿子都没跟在身边,只有几个政府高官和几个年轻漂亮的女人,小子,换了你,你怎么想?”
三爷龌龊的微笑,似是提示,但明显是希望误导我。
高官、奸商和年轻貌美的女人,的确,换做我是当时的三爷,我必然也会觉得这不是什么正经的聚会,然而我不是三爷,当即便已猜到,那几个年轻漂亮的女人,不仅有白衣女,恐怕三小姐和闵柔也在其中……
龙啸天将大浪淘沙包场?
恐怕当晚做东的人是三小姐才对——三爷不知道,大浪淘沙的幕后老板,就是闵姑娘啊!
“这顿饭他们吃的不慢,前后不过半个小时,等他们一出来,我就怀揣着两把砍刀上去了,直奔龙啸天……他妈的,如果当时没有那个女人,大概也就不会有今天的许恒了,”三爷长长叹了口气,说不清是惋惜、庆幸、还是感慨,手指捏着雪茄,好像是攥着刀柄,一边说一边比划,道:“那天晚上下着雨,天很暗,我穿着黑色的雨衣,和外面执勤的保安混在一起,也不显得扎眼,龙啸天认出我的时候已经晚了,我第一刀是左手刀,是直接朝着他脖子刺过去的,近在咫尺,可他娘的愣是没扎着!他旁边一个小娘们飞起一腿,正踢在我手腕子上,那把刀脱手飞上了天,我心里一惊,却也来不及犹豫,右手刀再出,这次是砍,目标还是龙啸天,龙啸天当时已经吓尿了,哪里还知道躲啊?又是那个小娘们,接住从天上掉下来的那把刀,后发先至,不但挡住了我,还硬是将我给震开了,不但震裂了我的虎口,更震得我整条手臂都是麻的,而她却纹丝未动!我那可是右手刀啊!她竟然也只用了单手!”
三爷为了向我充分说明那女人武力值之变态,将雪茄换到左手,右手抓住茶几的一条桌腿,屁股纹丝没动,单手便将茶几举得与我齐胸高,也许臂力大些的人都能做到,但能像三爷这样举重若轻的,恐怕整座城市里也找不出第二个来——散落着照片的桌面始终与地面保持平行,三爷保持了足足十几秒,才将茶几轻轻放下,杯里的茶水好像都不曾晃动过,他的力量和控制力可见一斑。
毫无疑问,那个变态的小娘们,就是昨晚的白衣女,东方的妈妈,冉亦白!
“我知道遇着高手了,不敢大意,凝神静气,却见她一直笑着,特轻蔑特轻蔑的那种笑,一下子就让我想到了落魄时别人看我的那种目光,我哪里还忍得了?哪里还管她只是个年轻女孩?脑子里就剩下一个想法:她救龙啸天,我就连她一起杀掉,”三爷又开始比划招式,可想当年雨中的一番刀战,给他留下的印象有多么深刻,“我身高臂长,虽然有十年没再与人动过手,但功夫从没撂下过,又值壮年,力量是巅峰,体力也不输给年轻人,而她虽然灵巧,却不游斗,按理说我应该是占了绝对优势的,可我他妈半点便宜都没讨着,她一连接了我三十几刀,面不红气不喘,游刃有余,跟逗我玩似的,倒是我自己累的没了力气。你别看金庸武侠小说里,高手过招动不动就是上百个回合,那是扯淡,生死相搏不是体育竞技,没有规则限制,胜负其实就在瞬息之间,更像古龙小说里的描写,像她那样只接招不还招,是将我小看到家了,三十刀一过,我心里就明镜似的,我栽了,彻底栽了,但我没丢刀认输,好歹我也是顶天立地的萧三爷,是北天道上响当当的一条汉子,输命也不能输人啊,所以最后我真是将命豁出去了,三爷敢说,北天没有第二个人能接住我在那种状态下耍出来的看家底的几刀,可她接住了,不但接住了,而且不等我力竭,连守带攻,我只看到她手里的刀这样、这样、然后这样一闪……”
三爷手腕翻转,正是白衣女昨晚用桑英杰的弯刀炫刀花的几下手法,“我刀飞了,人跪了,脑袋上挨了她一刀,满脸血流下来,我连我是怎么输的都不知道呢,就一招,从头至尾,她只攻了这一招……那一刻,三爷我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这句话白衣女昨晚也对手下的黄小莲说过……我暗叹,难怪三爷对她又敬又怕呢,她这一刀没杀了三爷,却让三爷更加深刻的品尝到了死亡带来的恐惧。
我倒是不愁去安慰冬小夜了——三爷倒是敢杀人呢,碰到白衣女,还不是一样栽了跪了?
我心里这个平衡,这个无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