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漫画 首页 校园春色 东方玄幻 乡村爱情 都市激情 家庭乱伦 娱乐明星 排行 全部
搜索
今日热搜
消息
历史

你暂时还没有看过的小说

「 去追一部小说 」
查看全部历史
收藏

同步收藏的小说,实时追更

你暂时还没有收藏过小说

「 去追一部小说 」
查看全部收藏

金币

0

月票

0

向死者的远征:我吃掉了最心爱的妹妹(前)

作者:Dithery 字数:11507 更新:2024-11-06 14:20:28

   向死者的远征:我吃掉了最心爱的妹妹(前)

  相传在这个世界,存在一条神奇的规则:若人与人之间同类相食,那么当一个人完全吃下另一个人时,TA就会变成被吃的那人。

   生于常丰国这一丰饶的国度,又是出身皇室的少年常叶,自然是不会相信这种毫无根据的荒野故事的。

   直到邪神【饥荒】降临。

   那时起,常丰国的国历便不再被使用,而那一年,则被幸存者称为,荒历元年。

   原本湛蓝的天空不再,即使在正午放眼眺望远方,也只能见到漫无边际的灰黄色天空,与此同时,一种无形的诅咒笼罩于人们认知中的全世界,在饥荒降临之后,哪怕再丰饶的土地,也再无法养活哪怕一株稻苗,土地中的其他植物也迅速枯萎,随后是食草动物的死亡,再是食肉动物,最后,到了人。

   短短半个多月,这片丰饶的国土中面积最大的树林都掉光了全部的树叶,枯死的落叶随越来越恶劣的狂风飘零,为死去的大地盖上丧幡。

   在生死存亡之际,世人皆只关心身边的人,曾经贤明的国王常安大帝也未能免俗。

   饥荒降临初期,当所有的百姓都企盼着贤明的君主带领他们撑过这段黑暗的年代时,皇室却凭借着灾难初期仅存的社会规则以及民众的信任,偷偷将全国90%的粮食都运回了王城长安。

   而当城外的百姓们意识到王国已经抛弃了他们时,饥饿与愤怒冲垮了最后的理智,人们想尽一切办法冲到长安城,试图讨回属于他们的粮食。

   然而此时,面对他们的只有坚城与炮火。

   曾经带领王国走向繁盛的君主,最终将征讨蛮夷的利刃指向了自己的子民。

   长安城下,哀鸿遍野,血流漂橹。

   而更多人,其实都死在了自己的家乡,或是讨伐君王的路途之中,短短数月时间,白骨遍布整个国土,曾经肥沃的土地之上只剩下一片死寂,连蚊虫与苔藓都尽数绝迹。

   当时的人们还没有意识到,直到这时,饥荒之灾方才刚刚拉开序幕……

   在饥荒降临后的前半年死去的人们,或许还算幸运。

   至少,他们身死时,还残存着人性。

   ……

   荒历三年。

   在颗粒无收的这三年内,曾经繁荣昌盛的常丰国早已全面沦陷,除王城长安外的所有城市,都已化为一片埋骨地。

   粮食已经快吃光,活着的人也已经不多了,满打满算也不过数百。而皇室这个概念,在一年半以前皇室禁卫军总领亲自打开内城的城门,放进灾民时,就已然崩塌。

   过去的社会秩序已完全被撕碎,如今,这里只剩下饿死的人,没饿死的人,和被吃得只剩头颅的人。

   为什么要剩下头颅不吃呢?

   这是因为,曾经那个不知真假的传说,也就是同类相食后,吃人者会变成被吃者的都市传说,已经成为了无人不知的真理,并且其具体的规则也在数百万牺牲者的“贡献”之下,被完全解析。

   如果一个人的身体部分除骨架外被吃了95%以上,则参与分食者中的随机一个人,就会在短短十几秒后变成被吃的人,并恢复到健康的状态。

   据不完全统计,吃得多的人,以及正好吃到95%临界值的人,都有比别人更高的概率被转化。

   而这种变化是完全的,无论是肉体还是灵魂,统统都会在短短十几秒内达成彻底的转变。不过,当事人会失去被杀死以及被吃的那段记忆。

   因此,食人者们有了不成文的规定,吃人时,占人体总质量约7%的头颅部分是不吃的,为了防止参与分食的人着了道,无缘无故地永远消失,变成了另一个人。

   这一规定,也算是变相给予了死者最后的体面吧。

   而正在此时,在常丰国最后,也是唯一的幸存者聚集地,长安城内,一场人类最后的自救运动正在酝酿。

   “叶常哥……最后的远征,要开始了吗?”

   一间曾经富贵人家的卧室里,卧病在床的小女孩虚弱地问,看她的样貌,年龄至多也不过十岁大。

   像这样的小孩子,能活到荒历三年,简直就是个奇迹。

   “嗯,是的……新新,很快就要开始了,我们再多休息会,不和他们一起走。”正在卧室内的一张桌子前,用凉水盆反复搓洗毛巾的少年回答道。

   此时,窗外的大街上,突然响起了一个女人的尖叫,随后又勉强听到人体被割开喉管后呼吸时产生的“嗬嗬”的轻微漏气声,再然后,又是些乱七八杂的声音。

   更名为叶常的少年手中的动作一滞,但很快又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拿出在凉水盆里清洗干净的毛巾,沥干到不会滴出水后,单手捧着走到床边,并轻轻地用新的毛巾替换下之前捂在女孩额头的毛巾。

   这些年来,粮仓内的粮食早已告罄,只有为数不多的食物被藏在这座城市的各个角落。城里那么多饿疯了的人,当街杀人吃人这种事太多太多,凡能够活到现在的人,没有人会多管闲事,甚至没有人会有多少心里波动。

   叶常之所以稍微有点反应,主要是因为声音有点太近了,他有点担心影响到自己和床上的,名叫陈新新的女孩。

   老实说,如果对方发现了他们的藏匿点,叶常不介意给自己多添些储备粮。

   对能活到现在的人而言,在环境错综复杂的房屋中悄无声息杀掉落单的人并非难事,因此现在到各处房屋废墟搜刮食物的活已经几乎没人干了,事多还容易暴毙。

   不过,叶常还是在这么做的。

   至今,他从未让床上的女孩吃过哪怕一口人肉。

   她可能已经是这世界上,最后一个没有同类相食过的人类了。

   “呼,额头还是很烫啊……可惜御药房的药丸都被饿疯的人当糖丸吃掉了,现在,也只能祈祷新新你能快点好起来了。”

   摸了摸女孩的脑袋,叶常闭上眼睛,长叹了一口气。

   这个世道,活着太难也太累了。

   刚想起身,忽然,女孩原先身在被窝里的一只小手抓住了他的衣角,并且红彤彤的小脸蛋上,紧闭的双眼不时的跳动,小嘴也无意识地张大,仿佛想表达些什么。

   “唉……你现在发着高烧,就别胡思乱想什么了,相信哥,我们藏起来的粮食还够吃一段时间,远征队就算先离开了也不用害怕的。”

   “……叶常哥……别管我了,跟上队伍吧……我就算在队伍里,也肯定会被吃掉的……但你这么厉害,一定能活到最后……所以,为什么要在意一个必死的人呢……”

   陈新新已经发烧到难以睁开眼了,但还是断断续续,宛如梦中呓语地说着。

   “小傻瓜,谁说你必死了,我在这你就不可能死的,”叶常心疼地抚平女孩小脑袋上凌乱的发丝,“再说,若不是当年内城被洗劫时,你个小傻冒仗着自己知道内城的一条密道,又独自引开了追来的人救了我,我早就被杀死吃掉了啊,你可是我的救命恩人,怎么说都不可能抛下你不管的啊。”

   也正是那次之后,为防止因皇室的身份而被人们当作可食用对象的理由,原名常叶的少年就改名叫叶常了。

   “……所以啊,还是不要说泄气的话了,我们一起活下去。”

   “活下去,一定要活下去,不惜一切代价。”

   ……

   世界是灰暗压抑的,自饥荒降临,常丰国白天的天空便一直保持着灰黄的颜色,连曾经洁白的云朵也变得乌黑,远远看着便能够感受到不详。

   但命运之神还是在最后一刻降临了,在长安城仅剩的数百人浩浩荡荡驾着木轮车,带着剩余的全部粮食,从城墙离开长安后的数小时,女孩陈新新的体温终于恢复了正常,也有力气走路了,于是,叶常便立刻带着藏起来的仅够陈新新吃一周的正常粮食和些许的风干肉,与陈新新沿着木轮车的轨迹出发了。

   远征队的目标是常丰国的国土之外,他们之中有学问的一些人已经依据地图,制定了最快离开常丰国的路线,因此,跟着他们,就同样能最快去到国土之外。

   当然,长安位于常丰国腹地,即使是最快的路线,也要走上至少一个月。顺带一提,这个消息,叶常并没有告诉陈新新。

   国土之外,谁也不知那儿有着什么。

   或许饥荒早已遍布了世界各地,或许运气好的话,还能找到一片幸存希望之地。

   人们唯一能确定的就是,所有向国土之外发起远征的人,没有一个回来。

   是找到了桃花源,还是客死他乡,无人可知。

   但正如远征队得以成功将这群活着的亡命之徒整合在一起的原因:留下必死无疑,如果其中的人足够幸运,在被吃之前赶到常丰国国土之外,还残存着一丝活下去的希望。

   这个提案其实早就有了,可如此大型的远征,必然需要很多粮食,那么,在缺少粮食的情况下,谁敢跟着远征?

   强壮的人或许活下来的机会大些,可越是强壮的人,越是会受到其他人的针对,如此之下,远征便成了一次希望渺茫的纯赌博,存活的几率无限接近零,甚至会比留在城里死得更快。

   也只有在弹尽粮绝的今天,幸存者们才会选择远征吧。

   当叶常与陈新新登上荒芜的城墙,因为身高而率先看到城外景色的叶常默默捂住了陈新新的双眼。

   两年多以前的惨烈攻城战下,城外百姓的尸骨堆成了一座山,尸骨从几十米外慢慢攀高,一直堆砌到与城墙上方齐平,形成一道壮观的白色斜坡。

   就这一片城墙附近,就至少堆积着几万人的尸体。

   开始的那年,人们还未习惯吃人,任由这些尸骨腐烂发臭,最后都变成了蛆虫的食物,也正因此,这片埋骨地倒没怎么被饿疯的人挖开来。

   像是后来,若有大规模的人员冲突造成了伤亡,便几乎成了一场狂欢,死者和伤者通常都会被人们撕碎,吃到后边,零碎的骨头撒得遍地都是。

   “叶常哥,你不必遮着我的眼睛,我知道城墙外有很多死人,但是我好歹也活到现在了,我不怕的。”女孩的声音有些颤抖,但还是坚定地对叶常说。

   “……嗯,我一直知道,我们家新新很坚强。”

   当叶常的手移开,白骨大山映入陈新新的眼帘时,她还是忍不住一抖,不过之后便坚定地看向白骨山上被轧出的那很多道车轮印子。

   “叶常哥,我们出发吧,不能再等下去了。”

   “嗯,我们出发。”

   温软的小手忽然牵住叶常的大手,而后紧紧握着。

   并肩踏过支离破碎的白骨,出发!

   ……

   远征队的木轮车,是在饥荒降临后的日子里幸存下来的木匠打造的。因为这片国度的所有马匹都已经被吃干殆尽,传统的马车都已经不太适用,所以就拆了,重新做成了适宜人类拉动,搬运物资的小车。

   所以,虽然说远征队有车,其实他们的速度还比常人走路稍慢些,毕竟是负重前进的。

   陈新新毕竟还只是个十岁大的孩子,又刚刚大病初愈,极大地拖累了两人的行进速度,所以,两人每走一段路,叶常都会让陈新新骑坐在脖子上休息,然后自己走一段路,这样她可以看得更远些。直到叶常有些累了再把她放下,然后跟着她的速度慢慢走一段,以恢复体力。

   如此循环往复,倒也算是形成了良好的循环。

   就这样,在枯燥乏味的三天行军后的一个傍晚,叶常终于看到了远方的火光。这意味着,他们已经成功赶上了大部队。

   “呼,终于是赶上了,看他们那里,好像已经支起了露天帐篷,那么我们也找块大石头靠着休息吧。”

   “嗯。”

   于是,叶常把新新放了下来。

   在这片死去的大地上,没有任何可以说是新鲜的见闻,所到之处,尽是无尽的荒芜,荒芜,还是荒芜。

   而在被压榨到极限的生存环境下,想保持人性早已是个笑话。

   所以,叶常没有靠近队伍,也没有生火,只是在夜幕中与陈新新一起吃着晚饭,默默看着远方的营地,不知道在想什么。

   正当两人快要昏昏沉沉地睡去时,营地中忽然爆发出巨大的惨叫声,而这第一声惨叫开始,便没有收住,随之而来的大约有十几二十多声惨叫与呼救声,再然后又被死一般的寂静所淹没。

   没有人会为得到了更多的食物感到欢呼,此刻开始,远征队的所有人都明白,残酷的淘汰已经开始了,而决定他们命运的,从不是自己有多强大,有多优秀。

   决定他们命运的因素只有一个:运气。

   “是他们的食物吃完了吗……”

   陈新新怯怯地问。

   叶常闭上眼。

   “不。”

   “他们才刚刚开始消耗真正的储备粮……”

   言毕,他便吞下了手中最后一块风干肉。

   这支远征队看起来声势浩大,有足足大几百人,但叶常明白,等到三十多天的远征结束,能活下来的恐怕不足一半。

   而如何依靠根本不够的食物,带着陈新新这样的孩子走到最后呢……

   “之后的日子,就没那么轻松了啊。”

   叶常转过身,看向因劳累而睡眼迷蒙的陈新新。

   “新新,我要和你说一件很重要的事。”

   “嗯?什么事啊。”

   “我们或许还要有比较长的路要走,粮食可能不太够,所以接下来的日子,你要吃得更省一些,为此,哥哥之后也会花更多时间背着你,尽量减少你的体力消耗。”

   “但粮食终有吃完的那一天的,不过,还是像过去,我和你反复强调的那样,即使你要饿死,也不能吃人肉,绝对不可以!除非……我死了,如果我死了,那新新就自己照顾好自己,一定要活下去,好吗?”

   “哥哥……会死吗……”

   “啊,不会的,当然不会的,哥哥会一直活着,只是以防万一这么说,因为或许哪天我们走丢了呢,那新新也还是要照顾好自己的,对吧?那时可千万别傻乎乎地把自己饿死啊。”

   “嗯,好的,我听哥哥的。”

   就这样,不算平静的一夜过去了。

   第二天清晨,那边营地里传来杂乱的收拾声,叶常和陈新新被吵醒了,但为了不被他们发现,两人还是在几公里外等着他们全部收拾完,走出很远后,才赶往昨天他们扎营的位置。

   几百人呆过的营地上,几乎没有留下任何有用的东西,只剩下一堆散落的人骨,以及数十颗面目狰狞的头颅。

   叶常让陈新新呆在一边休息,随后自己上前去,在每个头颅的各个部分削下一些肉。

   触发被吃者转化复生的阈值为失去95%的血肉,而人体当中,头颅的质量占比约为7-8%,这意味着,其实要极限一些的话,头颅部分还是能吃全身剔骨后质量占比2-3%的肉。

   一名成年人,假设有150斤的体重,那么剔除骨骼约莫20%的质量占比后,就还剩下120斤可食用部分。这番计算下来,其实在头颅部分剔出2斤肉,还是不大容易触发复生阈值的。

   不过,人体本就差异过大,高矮胖瘦不同,也难以界定头颅的真正质量占比。譬如一个老早截肢了的残疾人,他头部的质量在全身质量中的占比就会大上不少,所以大部分人才不会去贪人脑袋上那些肉。

   但叶常没办法。

   在这个世道,如果不想杀人取肉,那么冒着极大的风险去吃头上那点肉,便成了为数不多的选择之一。

   饥荒之下,幸存者普遍都比较瘦,所以,为保险起见,叶常最多只在每个脑袋上削了不到一斤的肉,其中看脸比较瘦小的人,还会取得更少或者干脆不取。

   女性,小孩和老人在这场灭世的残酷天灾之下,几乎没有活下来的可能,但总有些坚强的人,将不可能化作了可能,存活至今。

   但此刻,在这人类最后的远征军中,排除异己才是所有人最本能的选择,因此,在这第一场屠戮盛宴中,叶常便见到了足足三名女性,其中一个看起来还不过二十岁,正值青春。

   但在死亡面前,人人平等。

   死去的所有人脸上的表情都相当狰狞,每当叶常拿起头颅,举起尖刀时,那些面庞之上呼之欲出的愤怒、不甘、惊恐、不可置信,就宛如地狱之中的可怖场景,直击人的心灵。

   他们或许在暴乱的一瞬间被杀死。

   他们或许本就是暴起杀人者,又瞬间被其他人群起而攻之。

   他们或许在以为逃过一劫后,被身边最信任的人被刺而死。

   但唯有一点可以肯定,这群存活至今的人当中,大概率没有一个是无辜的。

   当然也包括叶常。

   面对一个个宛如恶鬼的狰狞表情,那些死不瞑目的怒火貌似恨不得将叶常这名盗尸者千刀万怪,然而叶常只是稳稳地挥刀,或是割下脸颊两侧的软肉,或是割下舌头等等。

   他的心中没有对逝者的敬畏。

   他的心中毫无波澜。

   他的目标只有一个。

   叶常知道自己现在的样子很恐怖,所以没有回头,担心吓到陈新新,但他其实一直是笑着的。

   为了活到……那一刻为止。

   若最终还是倒下了。

   那他也尽量会是,这片死寂的大地之上最后一个倒下的人。

   ……

   转眼,又是一周时间过去了。

   荒芜的大地毫无意义,这片国土已经死了,死得非常彻底,唯一还活着的,除了这群对大地而言宛若蝼蚁的远征队外,也只剩下仍旧奔腾的河流。

   在这片生命的禁域之中,就连溪水中的微生物也尽数死亡,由此,水流倒是变得清澈透底,只是其中再也没有水草和鱼群了。

   枯枝败叶到处都是,在这个年代,火石也是人手必备的工具,只要随便捡一些树叶,就能燃起熊熊大火,吃熟食的传统得以被保留。

   不过,为了尽可能隐蔽自身,从远征开始至今,尾随大部队的叶常和陈新新从未生过火。

   叶常每次都会去大部队驻扎过的营地去看看,找些肉吃,却都是生吃的,用水冲洗干净就直接下嘴了。

   三年来的身经百战,已经将他的免疫系统打造得几乎无敌,生病这种事,完全不存在的。

   他对自己的要求就是只要活着,并且有力气驮着陈新新走路就行,吃什么,无所谓。

   又是一天中午,叶常停下脚步,蹲下来,将陈新新稳稳地放下,随后解开了身上的行囊。

   如此压抑的生活环境下,再乐观的人也免不了整天叹气,叶常也不例外。

   而当他看清行囊中剩下的食物数量后,这次叹息格外的沧桑。

   “新新。”

   “嗯?”

   “剩下这点麦饼,也不知道够不够你吃饱,应该是不够的吧。这些天,也确实委屈你了,基本没吃饱过吧,我总听到你肚子在叫。”

   “但是未来的一段时间,你会更艰难,吃完这个饼,你就没有口粮了,之后,你只能饿着,直到我告诉你什么时候能吃东西了,才能吃,知道了吗。”

   陈新新很乖地点了点头。

   别的她不知道,但她直到叶常绝对不会害她。

   这个中午,陈新新很慢很慢地啃完了最后的半块麦饼,体会着每一丝谷物与粗糙的植物纤维在口中嚼碎的感觉。

   曾经粗糙到难以下咽的底层人民的口粮,在今天已经宛如最昂贵的珍馐,只是在今天之后,再也没有人能吃到了。

   而叶常这顿饭吃的肉也格外的多。

   往后的日子里,他会全程驮着陈新新,尽可能减少她的能量消耗。

   在这场最后的远征途中,时间的唯一意义就是将其转化为另一个数字,以展示你走了多远。

   死寂到没有虫鸣,没有鸟叫,连风都少见的世界里,旅途已经没有风景了,顶多就是在路边寻找到几具零碎的人骨,或是途经一座几乎被完全摧毁的村庄。

   于是,又是十天过去。

   叶常曾经偷偷看过远征军的大致行进路线,根据附近这处山谷的地貌特征,他明白了一件事。

   这场远征,果然从一开始就谎报了所需的时间。

   一个成年人一天所需要消耗的粮食约莫要两斤,一支500人的队伍,则需要1000斤。在粮食耗尽的情况下,每天,这支多达六七百人的队伍都要吃掉大约10个人。

   虽然这个数字会逐渐减少,但在远征发起者谎称的三十多天,就算他40天时间过后,队里恐怕也就只有300多人左右了。

   这个数字看起来比原先少了一半的人,但在留在城里就只有死路一条的情况下,又有谁不会幻想自己就是那幸运的50%呢?

   然而,如今过去了20天,他却清楚记得,这处山谷只到了总路程的四分之一……

   这意味着,远征的时间会比原先“预估”的长出整整一倍,而六七百人,按照比例来算,最后能成功离开国土的人数还会在折半的基础上再次折半,将只有一百多人。

   这已经是个非常理想的数字了。

   在如今远征队里人人自危的环境下,一旦有掉队的人,便会立刻被处决,以免丢失粮食。而提前杀死本可继续走动的储备粮,宏观而言是有利有弊的事情,虽然省了给被杀者的口粮,但也增加了队伍的行进负担,拖慢了队伍的速度,因此就当它不产生影响。

   但这种事情的发生,并不能只看表面的影响,当掉队者被无条件处决,体力没有那么好的人就可能会动摇,并趁着某天天黑,逃离远征的队伍。

   更何况他们每天都还要进行一次“抽奖”,即使能保证不掉队,谁也不敢保证下一个被吃的不是自己。

   如此情况下,离群者的数量将变得越来越多,队伍将松散,同时,为活下去的离群者,也可能出现联合,并企图从远征队伍中咬下一块肉,或者猎杀其他离群者。

   这也是为什么,叶常永远不生火,永远与远征队伍保持相当远的距离。

   离群的孤狼,为了活下去什么都做得出来。

   如此一来,最后能走出国土的人,也不知道能不能有个几十个,恐怕一开始,所谓的远征就是那些核心发起者征集会自己行走的储备粮的活动。

   不过……说不定核心发起者早就变为众矢之的,被吃完了呢。

   当然,叶常并不在意这些。

   在陈新新断粮十天后的此刻,眼下迫在眉睫的问题是,这名坚强的十岁小姑娘马上就要饿死了。

   像原先那样坐在叶常的脖子上,早在三天前就做不到了,因为陈新新已经没有力气保持上半身的平稳。自那时起,叶常一直都是背着她的。

   两只纤白细嫩的小手搭在他的胸前,暖暖的小脑袋靠在他的肩膀上,光洁的膝盖弯曲,搁在叶常的手臂上,而可爱的小腿肚在他长期以来良好的照顾下,紧绷出一道美妙的弧线,随着叶常的每一步行走而在他身前微微摇晃。

   而伴随着陈新新的每次呼吸,都会有温暖的气流轻轻打在叶常的胸口,给予他坚持下去的动力。

   可此时,她的呼吸已经非常微弱,几乎感受不到了。

   她现在甚至无法张口,发出任何声音。

   在意识到这点后,叶常又机械式地往前走了几步,随后默默地将陈新新的身躯放在地上。

   他静静地看着即将死去的,他此生活着的唯一意义,以及亘古不变的至亲至爱之人。

   叶常相信,他们之间的羁绊,是足矣跨越时空,永不更改的。

   或许此时,在另一个时空,两人正每天开心快乐地生活在一起吧。

   他这样想着,于是幸福地笑着,随后俯下腰,在她消瘦的脸颊上,轻轻啄了一下。

   “我早已有所觉悟。”

   “晚安啊,新新。”

   叶常低垂双目,清澈眼眸中的温柔宛若实质般流转。

   “睡一觉,醒来后,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随后,他颤抖着双手,轻轻抓住陈新新小小的脑袋。

   喀嚓。

   随着一下猛烈的转动,陈新新停止了呼吸。

   她死了。

   长夜将至,却总有太阳再次升起的那天。

   只是这段黑暗的时光,他需要一个人抗下了。

   由于最近远征队中的逃亡者变多了,为降低碰上他们的概率,叶常对照自己记忆中的行进路线,稍微转变了方向,以至于好几天来,他再也没有去过远征队呆过的营地,而食物,自然也就无从补充了。

   撑到现在,他也已经到了极限。

   但就像他说的,他早已有了觉悟。

   一个人生前无论对另一个人有着多么重要的意义,但在TA死后,那句尸体便已经不是TA了。

   即便这句尸体和活着的TA长的一模一样,也不是。

   那些重要的情感,永远寄托于人的本质,是深入灵魂的宝贵物质,但人死亡后的肉体,那只是一堆肉而已,那不是她了。

   叶常如此一遍遍在心中默念,但最中还是瘫坐在地。

   “新新,原谅我。”

   ……

   常丰国的土地丰饶,但编织手工业并不算太发达,平民穿的都是很普通的纯色衣物,庶民多是穿麻布,文化人则有青衫白衫之类。

   至于皇室,则没有太多的限制,没有什么都穿黄衣或者紫衣的规定,都是随心所欲,想要什么样的衣服都能得到。

   而当皇城被普通民众侵入后,皇家的衣服自然也全都流出去了,然而此时,人人都希望尽可能降低自己的存在感,以免被人盯上后杀死吃掉,如此,那些好看的衣物便失去了用途。

   在远征前,因为都城里的活人已经很少了,叶常便特地找了好看的衣服给陈新新穿上,陈新新当时可开心了。不过在远征之后,为了防止她太显眼,叶常还是给她换上了灰色的保暖长衫。

   而如今,这身因为有些大,不太合身而被陈新新所嫌弃的衣服,正静静裹在她那娇小的身躯之上。

   叶常其实觉得她穿着这件的时候特别可爱,朴实中又带着些小俏皮,像是个懂事的小大人一样。

   她也确实一直很乖,是个懂事的小大人啊……

   他在皇室生活了近二十年,入目所见却皆是尔虞我诈。细细盘算,这二十年的全部开心与快乐加起来,恐怕都比不上他与陈新新共同生活的一天。

   即使自那以后,他的物质生活一落千丈,曾经的皇室子弟变成了在生死界限上挣扎的建民。

   即使自那以后,他的家人尽数以皇室之罪名,被人凌辱致死,随后被吞入腹中,过往的一切相关的人,都离他远去。

   他还没来得及说,其实皇室被侵入的那一天,陈新新不止救了他,还拯救了他。

   那天,他是抱着赴死的觉悟,等待饥饿予他的终极审判。

   谁会爱这样的世界……

   满目疮痍,未来尽是绝望。

   但当那个小小的身影忽然出现,催促着让他从某些小贼挖出的密道逃出内城,并勇敢地引开尸潮般的饥饿平民时……

   世界忽然有了色彩。

   ……

   呆望着眼前已无生机的女孩,叶常慢慢收起了回忆。

   他的眼神逐渐坚定。

   先将刀轻轻地放下,叶常小心地解开陈新新的衣服,不一会儿,年仅十岁的女孩稚嫩的娇躯便完全暴露在了他的眼前。

   尚未发育的小乳鸽仅有两点嫣红稍微突出,而下身,那光滑的幼女耻丘,即使在饥荒降临后昏暗的天空下,仍反射出些许高光,可见此处皮肤惊人的光滑细嫩。

   如果等她长大,一定是个倾国倾城的大美女吧。

   其实光看她可爱的小脸蛋,叶常便早已确信。

   也不用他确信,街上随便抓个人都能看出来。

   生理上的冲动避无可避地传来,叶常为此感到羞愧。

   当然,他之后要做的事,可比他的下体想做的罪恶百倍。

   不再犹豫,叶常一只手按住陈新新的身体,一只手反握尖刀,将刀尖对准陈新新两点嫣红的中间偏下,而后刺入,向下用力一滑!

   锋利的刀刃轻易破开了女孩光滑的胸口与腹部,露出她的肋骨和腹腔。

   女孩很轻,只有约莫50斤,去除骨头后,大概就只会剩下不到40斤。如果叶常一个人吃的话,大概能吃足足二十天,尽管饥荒降临后,天气一直很冷,但这么长的时间里,肉不吃完肯定还是要坏掉的。

   而内脏是最容易坏的部分,所以,叶常决定先吃。

   将手放到胸口位置,叶常猛地一用力,瞬间打断了陈新新大半的肋骨,而在几计补刀之后,陈新新的两扇肋骨被完整地翻开,露出了护在其中的胸腔。

   少女新鲜的血腥味瞬间扑鼻而来,而对于饿了三天的叶常而言,所爱之人血液的气味,已然甜美得超过了皇室最香甜的陈酿贡酒。

   食欲瞬间冲破了一切道德的桎梏!

   叶常轻轻抓起了那颗不大的心脏,随后,迫不及待地用力一拽!瞬间,与心脏相连的血管全部绷断,不少血液从中喷射出来,流入腹腔。

   “不能浪费……”

   叶常的双眼布满血丝,喉咙也变得沙哑。面对被开膛破肚的可爱少女……他不再犹豫,将心脏轻轻搁置一边,整个脑袋埋进胸腔,抓起血管就开始猛吸。

   浓烈的血腥味如烈酒般醉人,当叶常的脑袋伸出来时,他的脸上已经沾满了陈新新的鲜血,状若恶鬼。

   而后,没有丝毫犹豫,一把抓起那颗小小的心脏,猛地塞入嘴中,狠狠地咬下,撕扯,咀嚼,下咽。

   咬下,撕扯,咀嚼,下咽……

   那曾无数次跳动,将陈新新的血液输送往全身各处的,最重要的脏器,一点点消失在叶常的口中。

   他忽然想起,在过去的数百个夜晚,他正是听着这颗小小的心脏跳动的声音,得以安然入眠。

   而在之后的时间里里,它却将被胃液分解,随后,化作一坨恶心的污秽。

   通红的双眼与脸上的鲜血完美融合。

   不要停,还有……

   还有……肝。

   还有……肺。

   他实再饿了太久。

   当他吃完了女孩的心脏,肝脏,以及一半的肺部时,他终于饱了。

   踉跄地站起身,看着眼前的一片狼藉,叶常怔怔盯了足足一分钟,随后忽然开始笑。

   “呵呵呵呼……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状若疯魔的笑声越来越癫狂,越来越大声,但他的脸上却没有一丝笑意,反倒是两行浊泪无声滑落,与满脸的鲜血相交融,在他的脸上画出数道纵横交错的泪痕。

   亲口吃掉所爱之人的内脏。

   他或许已经疯了吧。

   曾经叶常一直极度恶心那些主动杀人吃人的人,认为他们已经不配称之为人了。

   如今,他已胜过他们太多。

   “我……早有觉悟。”

   “……”

   他先是收起刀具,叠好陈新新的衣服,塞入收纳袋里,随后斜背上收纳袋,最后俯下身,像陈新新还活着的时候那样,把她背在背上。

   腹腔中剩余的积血抖落在叶常的背上,将他背部的灰色衣裤染上浓重的血色。

   陈新新的脑袋还靠在他的肩上,仿佛只是睡着了。

  

  

  

打赏
回详情
上一章
下一章
目录
目录( 1
APP
手机阅读
扫码在手机端阅读
下载APP随时随地看
夜间
日间
设置
设置
阅读背景
正文字体
雅黑
宋体
楷书
字体大小
16
月票
打赏
已收藏
收藏
顶部
该章节是收费章节,需购买后方可阅读
我的账户:0金币
购买本章
免费
0金币
立即开通VIP免费看>
立即购买>
用礼物支持大大
  • 爱心猫粮
    1金币
  • 南瓜喵
    10金币
  • 喵喵玩具
    50金币
  • 喵喵毛线
    88金币
  • 喵喵项圈
    100金币
  • 喵喵手纸
    200金币
  • 喵喵跑车
    520金币
  • 喵喵别墅
    1314金币
投月票
  • 月票x1
  • 月票x2
  • 月票x3
  • 月票x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