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大沙漠,需要的是有“沙漠之舟”美誉的骆驼。
飞龙虽然飞得快,可是在曝晒后地面温度高达六、七十度,空中温度也有三、四十度的沙漠里,怕热的魔龙飞不了百里就得“折翼沉沙”。
即使不考虑热的因素,在沙漠里,也难以找到适合飞龙裹腹的食物。
和幽瞳商量后,我们无奈地决定将炭炭和小金留在明驼狮鹫堡,待我们从大沙漠出来后,再返回这里与它们会合。
眼前,人群纷纷扰扰。
抛开“真龙魔导士”的身分不说,单单这份驾驭飞龙的本事,以及两人倜傥不群的仪表,已经令城楼上原本如临大敌的守堡战士惊为天人。
我们在银甲战士的簇拥下前往堡主的府邸。
一路上,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明驼狮鹫堡虽然位于大漠边缘,但事实上却是一座商业城市,虽然临近午夜,依旧灯火通明,大街上人来人往。
横穿闹市的我们,显得很有些异类,但这里的人们却似乎见惯不怪了。
围观者多半是好奇的人居多,幸亏有魔龙跟在身边,没有人敢靠得太近,否则我还真有点不胜其扰。
走了半个时辰不到,我和幽瞳还在商量到底该如何安置炭炭和小金,却见前方一个锦衣华服的虬髯汉子大踏步向我们走来,众人纷纷让道。
原来,是听了银甲战士汇报的堡主桑特,带着几个手下官员离开城主府邸迎了出来。
连这个外表甚为粗豪的汉子也不敢怠慢我这个冒牌“真龙魔导士”,本该自傲一下的我内心却并无得意之情,因为,这荣耀事实上并不属于我。
我要的是:将来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我雷德?
龙羽名之所至,就唯见尊敬与服从!
在桑特的安排下,飞龙炭炭和小金被送去了狮鹫基地,在那里,它们将会得到最好的照料。
当然,我和幽瞳不免要对这两只通灵飞龙嘱咐一番,免得它们在我们回来前惹是生非。
而我和幽瞳,则被迎入了堡主府邸的会客大堂。
宾主落坐后,侍女送上香茗。
受人尊敬还是比较令人愉快的。
一番寒暄之后,双方很快便熟络起来。
桑特主动向我和幽瞳介绍了明驼狮鹫堡的情况。
在得知我们此行目的是进入大沙漠后,桑特若有所觉,对我道:“虽然有些冒昧,在下还是想请教一下法师,此行是否也是为了土系终极神兵‘逆空战戟’而来?”
我没料到桑特问得如此直接,微微一愕,随即淡然道:“城主也知道土系神兵‘逆空战戟’现身大沙漠之事吗?为何却未见城主前往寻宝?”
桑特一副了然的神情,道:“还轮不到桑特前去寻找这种极级神兵哩。我们千枫大元帅数日前已经帕特使带领数百精锐的狂兽战士进入大沙漠了。法师你们如果真是为神兵而来,动作可是晚了一步哩。”
幽瞳面现讶色,问道:“千枫大元帅派了人来寻找神兵吗?城主大人你可知道那位特使的名字?”
桑特老脸一红,道:“抱歉,特使大人似乎不愿表露真正身分,在下自然也不方便问他的名字了。”话锋一转,又道:“你们只有两个人,进到号称‘死亡之海’的大沙漠,想活下来都不容易,真要去寻找神兵吗?”呵呵,城主担心我们会和你们的特使起冲突吗?请放心,我们主要目的不是寻找神兵,而是寻找大沙漠里的沙织兽,希望能取得沙织兽内丹救人。不知城主你对沙织兽是否了解,能给本人些建议吗?“
我发觉这个桑特为人甚为坦诚,也就不再隐瞒自己此行目的。
或许,居住在大漠边缘的他对沙织兽的了解比我要多得多,听听他的意见应该大有好处。
“沙织兽?”桑特楞了一下,随即转头问旁边的一位文职打扮的官员道:“克玛军师,这种动物我怎么好像没有听说过?”
克玛军师连忙躬身答道:“大人怎么会没听说过这种动物呢?沙织兽就是大沙漠里令人谈之色变的巨灵猛蚂呀!沙织兽是它的正式学名,从太古时代流传下来的说法。现在,在大漠附近居住的人们已经没有这么称呼它的了。”
桑特倒抽了一口凉气道:“原来是巨灵猛蚂呀!法师,据桑特所知,巨灵猛蚂被人们称之为沙漠里的兽中之王,体形极其巨大,和比蒙山谷的魔兽比蒙巨兽一样,来自太古时代的洪荒。”它的绝对攻击能力弱于比蒙巨兽,但身体的抗击打能力却是比蒙巨兽望尘莫及的。而且,在沙漠里,它不惧高热,智慧也比比蒙巨兽更胜一筹。“
在桑特讲话的间隙,克玛军师插话补充道:“听说,它懂得利用风沙织就‘幻梦之境’,将人引入迷途;甚至,还能够织就带毒的死亡沙网,毒死困死比它更强大的对手。这也是它学名‘沙织兽’得来的根源。”
桑特赞许地点了点头,继续道:“两位能够降服魔龙,能力自是不容置疑,我想巨灵猛蚂应该也不会对你们造成多大威胁。但在炽热的沙漠里,魔龙是没法持续飞行的。你们可以用来代步的只有骆驼。不过,如果你们能够幸运找到骆马的话,会比骑骆驼更好,也更有利于沙漠里的跋涉。”
“骆马?”我第一次听说这个名词,连忙向他问道:“这是什么动物?我只听说过大沙漠里有一种额上长着银角的马,很适合在沙漠里奔行,不知道说的是不是骆马呢?”
“额上长银角的马?啊,你说的应该是独角雷兽吧?那是精灵族的守护兽,比骆马更稀少得多哩。想在大漠里遇上独角雷兽并驯服它,比大海捞针都要困难,我们不说也罢。”事实上,骆马才是除骆驼外,最适合从事沙漠运输的兽类。它的外形像马,却比一般的马匹高大神骏。它的四蹄长得和骆驼一样宽厚,很适合在沙地上行走,即使在沙漠里,它的奔跑速度也不比一般的马匹慢。它的背上有一个驼峰,能够像骆驼一样为自己储存食物和水分。只是,骆马数量也不多,而且喜欢在大漠的边缘出没,极难遇到,更难捕抓驯服。想拥有骆马当坐骑,也并不容易哩。“
“那我们碰运气吧!或许,一进入大沙漠骆马就会自己来找我们。”我依然保持着乐观的心态,桑特口中不容易的事,对于我而言,也许根本就不是难题。
离开城主府邸,桑特一直将我们送到堡中最好的迎宾客栈方才离开。
我和幽瞳这次分开住在相邻的两个房间。
可是,半夜幽瞳居然梦游般跑到了我的房里来。
小家伙径直钻入我的被中,身子整个缩入我的怀里,很快便发出了均匀的细细鼾声。
我抱着他苗条柔软的身子,闻着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淡淡幽香,一时间有些迷乱的感觉,竟然忘了表示反对。
天啊!
这样的睡法——搂抱着一个男人的身子睡觉,是我以往作梦都无法想象的。
在重新和幽瞳兄弟相称之前,这种暧昧的拥抱绝对会令我狂呕一番。
可是,现在的我,抱着幽瞳的我,却没有丝毫的不快和抗拒念头产生,甚至……甚至我的内心,还有了几分温馨快乐的感觉,这种感觉让我既害怕又兴奋,以至于久久无法成眠。
一宵无话。
次日凌晨,我和幽瞳一大早就告别了明驼狮鹫堡,骑着桑特赠送的骆驼出发了。
骆驼共有四匹,除了胯下的两匹外,还有两匹是用来驮运水和食物以及宿营用品的。
而背在我身上的“火云弓”,由于比一般的弓箭大了不少,颜色也太过惹眼,幽瞳于是决定教我属于“龙族专利”的“须弥纳芥术”,希望我能够学会这种“秘术”将火云弓藏入“纳芥空间”。
“须弥纳芥术”无需藉助异宝法器,就可以在施术者身外产生一个他人看不见的“纳芥空间”,这属于异次元的“纳芥空间”能收纳非生命的任何固态物体,所收纳物体的数量和体积由施术者对秘术咒语的领悟程度决定,而能收纳的时间长短则取决于施术者的战能之强弱。
现学现卖的我,施术后只能形成一个极小型的“纳芥空间”,恰好够将“火云弓”收入其中。
由于战能欠缺,我能在“纳芥空间”内藏匿物品的时间最长无法超过两天,过两天就需重新施术,而重新施术的时间间隔最少要有一周。
我对自己的“学习效果”颇不满意,但幽瞳对此却已经感到很惊讶了。
因为就算是他本人,产生的“纳芥空间”目前也最多只能藏得下三把“火云弓”——当然由于他的战能十分强大,他在“纳芥空间”里收藏物品几乎是不受时间限制的。
于普通人而言,“须弥纳芥术”这种秘术的咒语文字不仅繁杂难记,还非常的艰深晦涩。
没有龙族血缘的人,纵使记得下整个的咒语,也很可能会因为理解时殚精竭虑而导致吐血身亡。
我在短短半个时辰里,不仅记住了幽瞳口述的咒语,还顺利地参透内中涵义并成功形成“纳芥空间”,这已经不能不说是个奇迹——完全出乎幽瞳意料之外了。
临行前,桑特再次告诫我们:“大沙漠里,除了毒虫魔兽之外,还有来无影去无踪的沙盗。沙盗们大多是有组织的,少的十几个人一伙,多的人数达好几百。大规模的沙盗行动有统一的指挥,他们除了靠打劫沙漠里的旅人维生外,还会分出部分人兼职做倒卖商品货物的工作。”他们在沙漠边缘的大多数城邦里都有内线,沙漠附近的城邦,无论何人当政,想一举剿灭这些沙盗都只能是有心无力。所以,遇到沙盗,最好能逃则逃,因为打起来就算能赢对方,也绝对耗费体力,这在沙漠里是很不智的行为。“
区区沙盗自然不会被我和幽瞳放在眼里,因此桑特的告诫也就没怎么被我放在心上。
在无尽的沙海中迤逦而行,我和幽瞳真真切切地体会到了沙漠的恐怖。
波浪般起伏的沙海一望无际,偶尔可遇到的植物除了仙人掌还是仙人掌。
酷热,风沙,寂寞伴随着我们一路深入大漠腹地。
然而,到底在哪里才能找到沙织兽,又或者在哪里才能找到传说中的“蜃楼”?
我和幽瞳同样的茫然,我们不知道,也无从知道自己的目标究竟在哪里才能够寻获。
然而,我们还是一无所惧地往沙漠的纵深前进。
因为,我的内心有着顽强的信念支持:为了救我心爱的蒂儿,无论有多困难,无论有多危险,都要找到沙织兽。
我们携带的干粮够吃十几天,但水却只够两人喝三天的份,由于“纳芥空间”无法保留液态的物体,即使用容器装着,也同样会被“纳芥空间”汽化蒸发,所以水只能用骆驼驮运,无法携带多些。
如果在头两天里一无所获,又没有幸运地遇到沙漠绿洲,我们第三天就需要返回明驼狮鹫堡,或者找距离最近的城邦补充淡水了。
整个白天,我们在烈日曝晒和风沙肆虐中度过,除了偶尔要收拾几只送上门来找死的毒虫和魔兽外,我和幽瞳大多数时间里都是在驾驭着骆驼默默跋涉。
如果不是带着定位罗盘,还能够根据太阳的位置判断时间,我们可能用不了两个时辰就会迷失在茫茫沙海里。
临近黄昏,残阳如血。
酷热的大沙漠此刻终于显露出一丝难得的清凉。
“大哥,前面好像有情况哩!”幽瞳指着远处,有几只秃鹫盘旋的地方,道:“沙漠秃鹫向来喜食腐肉,它们出现的地方,很可能有死去的人或者动物,我们过去看看吧。”
早就有心要过去看看的我听了幽瞳之言,也不答话,驱赶着骆驼,当先向秃鹫所在之处飞奔而去。
眼中所见,是惨不忍睹的景象。
十几个身穿彩绸服装,作商旅打扮的男子倒卧在血泊中,其中有两个看上去还是未成年的孩子。
渗入沙里的血早已干涸,但明眼人却可以根据种种迹象判断出,他们遇难的时间离现在最多不会超过一个时辰。
“一定是沙盗干的。”幽瞳面无表情,但我看得出他眼内的怒火。
现场,应该属于这些商人的所有的骆驼和物品都已不见,我也第一时间想到会是沙盗所为。
可是,据我所知,一般情况下,沙盗都是只抢劫财物,而不会杀人的,他们有时甚至会给被劫者留下骆驼、食物和水,让他们能够保住性命离开沙漠。
这次怎么会下手如此狠辣呢?
说起来,这些商人运气也真是太背了。
如果能早点被我们遇上,兴许他们就不会死于非命。
“如果让我撞上这些沙盗,我一个都不会放过他们。”幽瞳说这话的时候有些咬牙切齿。
对于他的正义感,我除了苦笑,实在不知该如何去评价。
在没了解他之前,如果有人说“雪发妖医”幽瞳其实是个内心充满正义感的人,打死我也不会相信的。
我叹了口气道:“人总是要死的,沙盗虽然可恨,但我们来大沙漠的目的可不是为了剿灭沙盗。瞳弟,节哀顺变吧?”
听了我的话,幽瞳没好气地道:“呸!什么节哀顺变?你死了的话,我才要节哀顺变哩。”
我嘿嘿邪笑道:“可惜你不是女的,否则有你做我的未亡人,为我节哀顺变,我还是会觉得很荣幸的。嘿嘿。”
幽瞳脸一红,嗔道:“狗嘴吐不出象牙。就算我真是女的,也绝不会嫁给你这个色鬼,更不会做你的未亡人。”
我的情绪因幽瞳的话忽然低落下来,肃容道:“玩笑说过就算了,你不会变成女人,我也不希望自己过早夭折,这个话题就此打住吧。天色暗下来了,我们是继续搜索,还是现在就找地方安营扎寨休息,明日再继续呢?”
幽瞳脸色也回复了正常,眼珠子转了转,道:“继续搜索吧。据我所知,大沙漠的腹地有个地方是比较适宜晚上过夜的。照罗盘指示,我们离那里并不远,如果运气好,大约一两个时辰后,我们能够找到那里。”
我奇道:“什么地方?怎么先前未听你说过?”
幽瞳道:“那地方是一座沙漠废墟。太古时代遗留下来的,据说当时是一个规模不小的城堡,在一次火山喷发后被火山灰整个掩埋了。现在,由于它所在的这片大地已演化成了沙漠,城堡废墟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狂风中逐渐浮出地面,最后被商旅之人所发现,于是成为大沙漠腹地的一个公共落脚点。之前没和你说是因为我并没确定要不要到那里去。”
“现在,你确定了吗?”我的内心莫名有些焦躁起来,不耐地道。
“嗯!”
“那还不在前面带路。口水浪费了那么多,你不渴呀?!”
“……”
和幽瞳到达沙漠废墟的时候,月亮已经升起老高。
长长的骆驼和人的影子随着月光投向地面,凄美、荒凉的气氛弥漫在我们的四周。
从远处看,绝大部分露在了沙漠地表外的废墟城堡,有着圆形的球体塔身,和尖尖的塔顶,月色下予人一种诡异、阴森的感觉。
不知为何,我心头忽然升起了警讯。
扫视一眼身边的幽瞳,他的眼中也有了警惕的光芒。
交换了一个会心的眼神,两人心灵的契合度刹那间又变得紧密不少。
“大哥,废墟里有人出来了。”幽瞳低声提醒我道。
我在骆驼上挺直腰杆,放眼望向前方,一队数十人的骑兵从废墟城堡内疾驰而出,卷起漫天沙尘,径直向我们立身之处冲来,速度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人马冲到面前,立刻呈扇形分开,将我、幽瞳以及四匹骆驼圈在了中间。
我不动声色地审视着眼前的人和马。
人,一个个都是剽悍无比的汉子,虽然是从沙漠废墟里出来的,但他们在胸腹,大腿,肩胛等处,却穿着亮丽的甲胄。
这些银灰色的软甲,不但质地柔软,而且能够反射日月之光,正是沙漠里最佳的作战服装。
他们胯下的坐骑,高大神骏,明明是马,背上靠近马颈处却长着一个高高的驼峰,不必问,这应该就是桑特口中提到的骆马了。
想不到沙漠里并不好找的骆马对方居然每人骑了一匹,我眼中不禁露出了艳羡之色。
我无法判断出这些人到底是不是沙盗之属,只好将目光投向幽瞳。
幽瞳似已知道我的心意,缓缓地摇了摇头,告诉我他也看不出这些人的身分和来历。
完成了包围之势后,对方领头的一个执斧大汉策马上前,用很不客气的态度对我和幽瞳道:“两位,不管你们从何而来,是何身分,从现在开始,你们已经荣幸地成为伟大的‘沙漠皇’陛下的俘虏。请放弃一切抵抗,跟随我们回去向主人复命,否则,你们将立刻性命不保。”
我和幽瞳对视一眼,都不禁觉得好气又好笑。
凭我和幽瞳的实力,要收拾这群不知天高地厚的骑兵实在费不了多大力气。
不过,出于好奇,我还是很想见识一下执斧汉子口中的这个“伟大的沙漠皇”到底是何方神圣?
为何会占据了这个本应是公共休息场所的沙漠废墟?
或许,还能向他打听一下关于“沙织兽”或者“蜃楼”的讯息?
朝幽瞳使了个眼色,两人取得默契后,没做任何反抗,乖乖地在这群骑兵的押解下踏上了返回废墟城堡的路。
这时,我忽然感激起幽瞳来,如果不是幽瞳教我的“须弥纳芥术”,火云弓一定会被发现,那么,我们想不出手收拾这帮人都难了!
穿过狭窄的类似城门的入口,在一间四周是断壁残垣的大殿之内,我们被交给了另外一拨银甲战士,这些腰间佩剑的银甲战士地位看起来更加尊崇。
他们的领头者除了一个银甲金盔的壮汉外,还有一个身穿魔法师袍的灰须老者。
“两位看起来不像普通的商人啊!可否报上名号?”灰须老者看到我和幽瞳的时候,眼中闪过一丝讶色,问道。
我抢在幽瞳之前回答道:“在下名叫雷羽,这是小徒阿瞳。我们确实是生意人,打算穿越大沙漠前往极地蛮荒做买卖的。在下小时候学过一些粗浅的魔法,但并不太懂得如何运用。”请两位老大开开恩,放我们俩走吧?我们愿意将多出来的两匹骆驼赠送你们,并且保证不向任何人提起见过你们的事!“
毕恭毕敬地说话的我,和幽瞳都刻意收敛起自身那与生俱来的皇霸之气,彻底地隐藏了自己的实力。
表面看去,我们不过是极普通的两个人,并无特别惹眼之处。
这样做,目的当然是不希望对方发觉。
金盔壮汉目光在我们俩身上转了又转,似乎并未看出有何不妥,咳了一下,开口道:“走?你们不要想着走了。无论你们是不是普通的商人,从现在起,你们已经是‘沙漠皇’陛下的奴隶,你们的生死将由‘沙漠皇’陛下亲自裁夺。”
“那我们是不是很快就能见到您所说的‘沙漠皇’陛下大人呢?”幽瞳一派天真地问道。
“没错,很快。不过,在晋见‘沙漠皇’陛下之前,你们将被封印所有的战能与魔法力。”灰须老者在回答幽瞳问题的同时作结道。
灰须老者说完拍了拍手,两个女兵手捧托盘从大殿的一角走了出来。
托盘色呈淡金,盘上各有一个装着大半杯红色液体的水晶杯子。
“喝掉杯子里的东西,你们就可以去晋见‘沙漠皇’陛下了。”金盔壮汉道。
倒!
听了这话我差点没当场晕死,居然用“服药”这种下三滥的招数?
这个什么“沙漠皇”也太没水准了吧!
“一定要喝吗?有没有别的选择?”我问。
“你可以选择立刻被乱刀砍死。”金盔壮汉面无表情道。
我望了望幽瞳,见他不仅未露出不安之色,还向我微微颔首,立刻明了身为“医仙”的他并不怕对方杯内饮料有问题,而我因“鬼灵印记”的缘故也是“万毒不侵”的体质。
所以,在得到对方否定答案后,我毫不犹豫拿起杯子,一口便将杯内的红色液体喝了下去。
幽瞳见我喝了红色液体,也不说话,默默伸手拿起水晶杯子,一仰脖,也将里面的红色液体喝了个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