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铃铃铃……”闹钟的响铃声在清晨之中显得格外刺耳,在大清晨上,这闹钟有时候算是给人提醒,也算得上扰人清梦,这不,这闹钟壮烈飞出了窗台,消失了踪影,声音也静了下来。
“铃铃铃……”突然又是闹钟响起来。
“该死的,我到底买了多少个闹钟呀,吵死了,在那里。”
只见一二十多岁的青年男子从床上爬起来,搓了搓眼睛,不过看眼神还是有点松散,给人整个感觉就是荒废,扎手的胡渣,光着身子,流线般的肌肉,健康小麦的肤色,也算得上是帅哥一名了,假如在整理一下的话,估计也是迷倒众生的美男子吧。
青年男子找到闹钟,按停,看了看闹钟上的时针走向,发现自己快要迟到了,焦急的寻找着衣服,结果突然想起来,今天礼拜天,不需要去上班,送了口气,整个人倒下床继续睡到,好像永远也睡不够的样子,其实不然,青年男子昨晚上网上通宵,睡眠严重不足,现在睡得像死猪般,阳光透过窗户照射在他庸散的身躯上,也浑然不醒。
这青年男子,名叫林成,今天二十五岁,也算得上一名打工仔,给别人打工,是一间上市公司的白领,但是他人缘不怎么好,别人都是远而离之,并不是林成人品很差,而是林成不懂得弄关系,在公司里,和人的关系就如那路人甲,只是见面偶尔问候下,林成在公司里负责的只不过是一些简单的工作,大工作还轮不到他,就他那文凭起不来一丝作用,要关系没关系,要钱没钱,要是有钱还用得着打工么?
每月拿着零碎般的工资,每个月勉强够他花都可以谢天谢地了,至于存款,那就不用说了,他现在裤兜里,能掏出一百块就好了,昨天刚发工资就交了拖欠几个月的房租,现在身无分文,至少他是这样认为的,现在剩下的钱,够他吃一个月的方便面了,只要他不吐就行,所谓坚持就是胜利,林成曾经试过吃了一个星期的泡面,结果吐的一塌糊涂,肮脏不说,就那刚吃了又吐出来,浪费是可耻,当然林成不会那么小白会把吐出来的在吃下去。
林成现在肚子现在咕咕的乱叫着,林成微微睁开双眼,不过看他的样子还是不愿意起床的懒样,就算起床了也没吃的,就自己那点钱,虽然银行卡里还有一丝钱可以支撑他生活下去,不至于沦落街头成为乞丐的,自己要钱没钱,要命一条,每天都这样的过,不是挨饿就是没钱,现在的林成对于生活充满了——当然不是希望,是绝望,对未来那是一片,不是光明,而是黑暗不清。
林成摇摇摆摆的撑起身子,把刚才还尚未穿完的衣着穿好,去梳洗一番,刮干净下巴的胡渣,整个人气质随之一变,与刚才那庸散的模样相比,如今就是那成功人士,虽然成功人士和他不扯边,但是你不说,我不说,谁知道呀,对不,林成自信一笑,在镜子里,林成是那么得意,是那么自信满满,完全没有对生活的荒废,因为林成觉得,虽然生活可以荒废,但是人不可以荒废,自己还是处,男,至少自己不要就这样的死去,至少让自己能拥有百万名车,使不完的金钱,名利,还有美女围绕,这一切虽然有那么一丝可能会梦想成真,但是那一丝可能大概有多少个百分点呢?
林成大概猜想下,可怜的只有百分之零点零一,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而那百分之零点零一还是天上掉馅饼,可那是痴人说梦,林成刚打开门,抬起头看着阳光明媚的清晨,情心的空气,狠狠的吸了一口,呼出一口浊气,神清气爽啊。
这时天际突然划下一道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