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古代,我国青海省黄河源头的地方,有一个小小的国家,叫做东乡国。
东乡国幅员辽阔,因为,在那一望无边的大草原上,一片白皑皑的冰雪天地里,也分不清哪里是它的国界,只要人迹能达到的地方,就都是它的版图。可是其人口却少得可怜,仅有区区数万以放牧为生的牧人而已;说是一个国家,其实只不过是一个部落联盟罢了。
也不知是这部落的第几代酋长,曾偶有机遇到中原一游,看到了那山川灵秀、树木成荫、青纱似帐、花果飘香的大好风光,不觉心动。他即刻令随从人员深入民间,学习各种实用技艺,搜集了许多种子、树苗。
他回到故土后,即效仿中土人民,撮土脱坯、建造房舍,使得一些贵族人家先行告别了祖辈流传下来的毡房和帐篷,定居下来。
他又令部属开荒农垦,引黄河水浇灌,虽则因地势高寒、气候干冷,勉强得以一年半熟,收成颇低,但终归种出了自己的粮食和蔬菜。
他又命令属下子民,一人种树一棵,树在人在,树死人亡,那老百姓们,惟恐一人一树,万一树死,岂不是人也亡了!为保险起见,每人都种了七八棵,十来棵,虽也死了不少,却也留下了许多,形成了密密麻麻的一片树林。
如此这般地经营了十余年,他竟在这荒漠草原、冰山雪地之中,开垦出了一块方圆百余里的绿洲宝地,建设起了一座小城。
人逢喜事精神爽,蚂蚁缘槐夸大国,这位老酋长,一高兴就给自己统治下的这片土地定了一个国号,叫做东乡国。既然成了国家,就要有国王、大臣,礼仪、律法等,于是他也就效法中原,自己当了国王,将几个妻妾都立为王后和妃子,亲朋好友也都封了大大小小的官吏。
东乡国的所谓法规,无非是订了几条简单的规矩罢了。
例如律法,就是这么几条:偷盗者砍手;奴隶逃亡者砍脚;杀人谋命者砍头;谋逆造反者,就将其像普罗米修斯那样赤裸绑缚在雪山顶上,任由雄鹰、老雕啄食其内脏器官至死。
这个民族最忌讳的就是已婚之男女苟且通奸,因之刑律最严,奸夫去势(割掉阳具),淫妇幽闭(挖去阴部)后,捆缚于一土坑中,众人以石击死,倒与中东的石刑相似。
在东乡国成立后的百余年间,由于不断汲取中土文明,有了些封建主义的萌芽,但主要还是奴隶制度社会。
它也曾与邻近的几个部落,为着些琐碎事情争战了几次,因为经济的发达、国力的强大,所以都取得了胜利,获取了大量的赔偿金银和牛羊马匹,擒获了许多战争俘虏,用来充当奴隶,耕田做工,更进一步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因而东乡国在西北一带,也算是个小有名气的强国了。经过几辈人的传宗接代,那里的人民,逐渐丰富了耕作经验,经过优胜劣汰,也形成了适合当地地势及气候条件生长的粮食品种青稞和蔬菜品种大头白菜。道路两旁、庭中院落长满了高大挺拔的胡杨大树。
但整个国家民族仍以畜牧为主,国与家的财富均以牛羊的头数为贫富的标志。因而其膳食结构主要还是以肉类为主食,粮食及蔬菜只不过是点缀和改善的副食。虽然已不是茹毛饮血的时代,但由于食物品种的单一,缺乏必要的调味佐料,又没有高超的烹调技艺,再者其燃料以牛粪为主,火力不足,家常饭菜多是以白水煮之或烧烤食之。国王宫中的伙食,虽增加了点煎、炒、烹、炸,却也都是些食之无味、嚼之如腊的东西。
这个国家,还保留了一项奴隶制度最野蛮的习俗,就是吃人!每逢祭祀、庆典等活动,都要以活人为牺牲,宰杀之后,分而食之。原料则主要来源于战俘、奴隶、囚犯等等。
他们几经实践后发现:女性,尤其是漂亮的年青女性,其肉质比之男性或老年妇女要细嫩、香甜、可口得多。于是,后来遇有食人的活动,就专门选取年轻漂亮的女人了。只是烹调的方法,无非仍是水煮与烧烤而已。
这种情况持续了若干年,直到男屠和女厨的到来,才发生了突破性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