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明末崇祯年间,天子朱由检年少登基,行事果断,铲除阉党,力图振作。然而大明两百余年积弊已深,朝堂上,政治腐败,争权夺利,不顾民情;地方上,官贪吏污,盗贼蜂起,灾荒遍地,民不聊生。
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刘公,乃二甲进士出身,散馆后历任州县,以清正廉洁、亲民勤政著称,颇有政绩,屡屡升迁;后转任科道,几度巡按各省,巡视大江南北,决断了许多疑难案件,有刚直不阿之誉,深得同僚尊敬、百姓爱戴。
一日,刘公接到了应天府尹送来的公文,拆视之,原来是报请圣上批复处决几名女犯的行文:
其一案为《马思远》:犯妇吴采妮,三十岁,开小店谋生,为商人马思远之妻。其夫长年在外经商,吴氏与店员张佩义私通。岁末夫归,吴氏伙同奸夫将其谋害,反诬东家谋财害命。真相大白后供认不讳。吴氏通奸谋夫、不守妇道、嫁祸他人,罪在十恶,拟凌迟处死。
另一案为《清河闸》:女犯张月明,二十九岁,为清河闸吏李保福之后妻。张氏因嫌其夫年老力衰,勾结奸夫飞贼袁弘一谋死亲夫,弃尸清河,实属残忍之极,拟凌迟处死。
再一案为《手刃二子》:犯妇钟红珠,三十六岁,为富商潘皓之后妻。因与管家通奸,为防丈夫发觉,唆使奸夫害死潘皓,制造失足落水之假象。潘皓死后,钟氏又为使其子独得继承家产而手刃潘皓前妻二子,将之弃尸荒野,实是丧心病狂、罪大恶极,拟凌迟处死。
尚有两案,一曰《孔雀胆》:女犯杨宝莲,二十七岁,八年前为米员外之女之贴身丫鬟。米员外夫妻双亡后,米小姐携丫鬟投奔自幼定亲之富商子姜信处完婚。途中杨女用毒药孔雀胆将小姐谋死,冒名顶替。事隔多年,真相大白,拟凌迟处死。
一曰《踏雪寻梅》:女犯李芷,二十五岁,其母为青楼妓女,被人欺骗后自尽。李氏为母报仇,利用色相勾引仇人,将其刺杀身死,手段卑劣,拟斩首处死。
几桩案件因由过程写得清楚明白,旁证充足,明日早朝奏明圣上即可批复行刑。
此外另有应天巡抚传来公文一件,写道:“巡抚到任江南不足一年,已破获多起谋杀案件,案犯多为美艳女子。另有几桩证据确凿但未能破获的大案,也为女性所为。
‘如太湖水寇粉面罗刹胡秀珍抢村掠寨,杀人越货,无恶不作,至今未能追捕归案;已判斩之奸淫杀人犯江南名妓凌波仙姬王紫烟,突然越狱潜逃,下落不明;前尚书关某之孙女关灵芝谋杀亲夫后,依仗权势长期逍遥法外;著名女飞贼江南双凤——李大凤、李小凤作案累累,杀人无数,搜捕多日,毫无踪影。’
以上种种事由,说明江南地方近年民风不正,妇女忠贞洁烈者少、淫滥泼悍者多。女犯作案多系淫秽有关,对社会危害极大;但侦破累累受阻,案件不了了之,案犯逍遥法外,已破之案也判决过轻,死囚也能逃脱。诸般现象疑有帮派黑势力作祟,官绅袒护。
望请奏明圣上,派一干员南下。除监决现有案犯外,力争再破获几桩大案,大张旗鼓镇压一批十恶不赦之罪犯。若能揪出帮派首脑施以严刑示众,对纠正民风必当大有裨益。”
次日早朝,刘公将巡抚公文奏呈圣上。崇祯皇帝对此颇为重视,下旨以刘公为左副都御史,担任钦差大臣,速赴江南调查民情,尽快破获所报案件,凡是被逮捕的奸淫秽盗之女犯皆从速从重处决,若抓获帮派首脑幕后策划者,则将其押解进京,公审后行刑示众,以震慑匪徒、安抚民心。特赐刘公尚方宝剑一口,有先斩后奏之权,地方不得迟延搪塞。
刘公谢恩领旨,三日后即带领公差、侍卫、兵士百余人奔江南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