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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落灵希——“被世界抛弃的少女”

作者:Delphy-Telphy 字数:19569 更新:2024-11-06 02:56:11

  「落灵希......有什么我能帮忙的地方吗?」

  

  

  

   「你在旁边待着就行了,别来妨碍我。」

  

  

  

   我坐在一台计算机前,被众多的双绞线和交换机所包围着。

  

  

  

   而站在一旁,比我高出整整一头的少女却只能手足无措的看着,什么忙也帮不上。

  

  

  

   这里是世界著名的IRL网络实验室,来自世界各地不满十岁的孩子们正在这里参加选拔。

  

  

  

   这项选拔赛是由IRL实验室的鲍里斯教授发起的,目的是为了从全世界的少年少女中寻找一名网络天才,并培养成为该实验室的一名网络研究员。

  

  

  

   而年仅七岁的我是那一届年纪最小的参赛者。

  

  

  

   考核方式很简单,考核人员每天会给各小组发布一项任务,完成之后提交给他们进行评分即可。经过为期一个月的成绩汇总之后就会公布选拔结果。

  

  

  

   当时我的大脑要比现在灵光的多,以至于实验室每天分配的任务靠我一个人就可以独立完成,这可能是因为以前我对每一件事都喜欢深入思考的缘故。

  

  

  

   而我在那里唯一想不明白的事情大概就是,这个名叫多琳的女孩明明什么也不会做,究竟是怎么得到推荐名额来参加选拔的呢?

  

  

  

   多琳唯一的长处就只有身高高的离谱这一点了,明明她声称自己也只有八岁,却有将近一米五的个头,整整比我高出三十多公分。

  

  

  

   我和多琳是本次选拔赛中仅有的两个女孩子,可能也是因此才被分到了一组。

  

  

  

   拜此所赐,每次实验任务基本上都是由我一人来做的,她要做的只是帮我把任务结果送到提交窗口就行了。

  

  

  

   嗯...凭我当时的身高实在是够不着那么高的窗口。

  

  

  

   不过这样也好,至少她有自知之明,每次实验期间都不会来打扰我,更不会对我的解法指手画脚,相比于隔壁实验室经常传来的争吵声,我所在的环境要安逸得多。

  

  

  

   最后不出我所料,我们小组的进度是最快的,评分也一直是第一。

  

  

  

   ...

  

  

  

   「多琳,今天的任务你忘记拿了吗?」

  

  

  

   有一天早上我回到宿舍里,却没有看到多琳拿回当天的任务内容,感到有些奇怪。

  

  

  

   「那个、落灵希...鲍里斯教授通知我们,今天大家先休息一天,待会要带所有参赛者去旁听他的一次学术发布会...」

  

  

  

   高个子的少女扭扭捏捏地说道。

  

  

  

   ...

  

  

  

   鲍里斯教授把所有孩子都邀请到了他的学术发布会现场,在场的还有很多学术界有名的网络技术学者与专家们。

  

  

  

   他要在这里公布一项新的研究成果,基于他自己发明的算法设计的一种全新加密方式,这绝对是一次轰动密码学界的重大发明。

  

  

  

   这种事情对于鲍里斯教授的年龄来说确实非常难得,一般来说网络科学家的头脑顶峰在二三十岁左右,过了四十岁就很难在提出新颖的想法了。

  

  

  

   而当时五十三岁的鲍里斯还能提出如此有建设性的算法和协议确实令人钦佩。

  

  

  

   在场的专家们议论纷纷。不过我却没有认真听,会场椅子的用料是皮革和海绵,比宿舍的床要软多了,这几天接连不断的任务导致我休息不足,干脆就在发布会上枕着靠背睡了过去。

  

  

  

   我在发布会结束之前醒了过来,此时已经有不少人走上台去对鲍里斯表示祝贺了,我揉了揉眼睛,盯着屏幕上论文的推导公式看了一会儿。

  

  

  

   「教授,我现在就有办法破解你的算法。」

  

  

  

   我从最后面的座位上站了起来,由于身高不够,为了让鲍里斯教授能够看见我,我特意踩到了椅子上面。

  

  

  

   鲍里斯教授表情严肃的瞪了我一眼,他的演讲助手也想要走过来制止我。

  

  

  

   我没有理会他们,径直走到讲台上,打断了鲍里斯教授最后的结束报告。

  

  

  

   「虽然我并不懂协议的深层逻辑,但我能断定你的算法绝对是有漏洞的。」

  

  

  

   年仅七岁的我自然是没有多少知识储备的,但是鲍里斯教授的想法过于深入,以至于他疏忽了一些像我这样的小孩子都显而易见的漏洞,而这些漏洞足以推翻他的整个报告,让他近期所有的研究成果都沦为一纸空谈。

  

  

  

   鲍里斯教授气得脸色发青,但却没有办法反驳我,在场很多人听完我的讲话也意识到了算法的问题,现场又开始嘈杂的讨论起来,有些人还发出了不屑的嗤笑声。

  

  

  

   后来才听说这次发布会是整个学术界都非常关注的,有摄像机在向世界各地的学术机构直播这场会议。

  

  

  

   当时的我对此一无所知,不过就算知道估计也不会觉得有什么问题,我相信自己在做正确的事情,丝毫没有冒犯到了大人物的自觉。

  

  

  

   我很快被教授的助手赶出了会场,发布会也这样在荒唐中结束了。

  

  

  

   ...

  

  

  

   「落灵希...我觉得...虽然能发现论文的问题很厉害,但你不应该直接上去拆台,教授会很难堪的...」

  

  

  

   回到宿舍后,多琳怯生生地对我说道。

  

  

  

   然而我对此却并不以为意。

  

  

  

   「你知道吗,多琳?如果他们没有那么快赶我走的话,我还会把解决漏洞的办法也讲出来。」

  

  

  

   我在纸上给多琳列出了论文中引用的几个公式和方程,鲍里斯教授的思想其实依然可以使用,只是需要增添条件来填补他的疏漏,这一点只要在方程组中再加入一些等式就可以实现了。

  

  

  

   我当时上去并不是为了嘲讽鲍里斯教授的,而是想要帮他解决问题,但却没有来得及说明。

  

  

  

   「原来是这样,落灵希,你真是个天才!」

  

  

  

   多琳听完我的讲解后也恍然大悟。

  

  

  

   ...

  

  

  

   为期一个月的选拔考试终于结束了,许多家长都来到实验室里看望他们的孩子,多琳的母亲是一个身材矮小的女人,至多比她的女儿高五公分左右,不过从她身上奢华的服饰以及一闻就知道非常名贵的香水味道来看,多琳的家境绝对是非常殷实的,她说不准是某个商业巨头的大小姐。

  

  

  

   而我的父母如同往常一样没有到场,对于这种事情经历多了也就习惯了。

  

  

  

   大家在学术大厅里等待着考核结果。

  

  

  

   很多家长和孩子们都露出了紧张的神态,我倒是并不怎么担心,我所在小组的任务评分一直都排在第一位,而考核官怎么也不可能选那个笨手笨脚的女孩吧?

  

  

  

   这个第一名,我势在必得。

  

  

  

   我唯一担心的问题是回国的事情,我的父母应该是去度蜜月了,没有办法来接我,当然我自己坐飞机回国也是没有问题的,我来美国的时候就是自己一个人,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需要一个成年人来帮我办理乘机手续。

  

  

  

   我不知道父母还记不记得他们的女儿现在被困在国外,还是靠我自己想办法更靠谱一些。

  

  

  

   虽然我父母确实在养育孩子这方面有些问题,但我确信他们两人真的很恩爱,这可能也是向来对人类情感不怎么敏感的我唯独对爱情有些许憧憬的原因了。

  

  

  

   考核结果终于汇总完毕了,鲍里斯教授拿着写有优胜者名字的纸条走了出来。

  

  

  

   他先扫视了一下会客厅里所有的客人,随后走到讲台上,看了一眼手上的纸条,准备向众人宣布结果。

  

  

  

   我有点怀疑他是否真的能念对我的名字,但随后的事实证明是我自作多情了。

  

  

  

   因为鲍里斯教授念出来的名字并不是我,而是坐在我旁边的高个女孩——多琳-普尔。

  

  

  

   我承认自己被这一结果惊讶到了,而多琳的家人们已经开始激动的拥抱她了。

  

  

  

   似乎是早就料到我会有疑惑,鲍里斯继续说道。

  

  

  

   「虽然这一小组的两人成绩相同,但是我们还是看得出来谁的贡献更大,据我所知,你们每一次任务的结果都是多琳一个人来提交的,她也跟考核官表示过,大部分的内容都是由她独立完成的。」

  

  

  

   闻言,我震惊地看向多琳,她却赶紧偏过头躲在母亲的怀抱里,不敢与我对上视线。

  

  

  

   「而且,」鲍里斯教授继续说道。「和只会挑毛病的人不同,多琳-普尔小姐昨天还向我提交了解决我的算法漏洞的方法,这一点让我断定了她是一个百年难得一见的天才,因此本次的人选非她莫属!」

  

  

  

   原来如此,真亏了多琳只听我讲过一次就记住了方程的解法,她把我的解法告诉了鲍里斯教授,并声称是自己想出来的。

  

  

  

   但那是我的解法,多琳背叛了我。

  

  

  

   其实现在想来,我和多琳本来就是竞争关系,没有所谓谁背叛谁,但是当时的我想不明白,也难以容忍这种行径。

  

  

  

   然而我却什么也没法辩驳,我只能看着鲍里斯对我露出嘲讽的笑容,然后领走了一直低着脑袋的多琳...

  

  

  

   ......

  

  

  

   「落灵希,像你这么聪明的孩子,当初是怎么在鲍里斯博士的选拔赛上落选的呢?」

  

  

  

   转眼间来到了五年以后,当时在选拔赛中落选的我只能继续回到学校里读书。但是说实话,同龄人的教育真的不适合我。我只觉得学习那种没有任何难度的基础知识简直就是在浪费时间。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我上初中为止,一位曾经认识我的陈老师发现了我的与众不同,特别准许我在每天的课程结束后留在教师办公室里,由他进行单独授课。

  

  

  

   陈老师会在办公室里给我讲很多高端的数学理论和难题,不过这种程度的题目对于我来说也只是消遣罢了,因此在学习之余,我们还会像这样谈论一些生活中的话题。

  

  

  

   「那么陈老师,像你这么博学的高材生,当初又是怎么沦落到来这种穷乡僻壤里教书的呢?」

  

  

  

   我用相同的语气反问他。

  

  

  

   陈老师是首都大学数学系毕业的高材生,后来又留学去了美国攻读博士学位,当年我就是在他的帮助下才得以顺利回国。结果没想到在学校里又遇见了他。

  

  

  

   陈老师可以说是全国最优秀的人才之一了,这样的人本来应该是前途一片光明,然而他却没能留在大城市里继续深造,反而是来到了这个边境省的初中当了一名普通的数学老师。

  

  

  

   「哈哈,看来我们都有一段苦涩的经历啊!」

  

  

  

   陈老师听了我的话,无奈地笑了起来。

  

  

  

   「不过选拔赛上我可没输,那一届的冠军违规了,从我后来了解到的信息来看,多琳-普尔当时已经十一岁了,早就过了能参加比赛的年龄。」

  

  

  

   「...那种由大人物把控的比赛,确实难以做到公平公正啊!......对了,落灵希,上次我推荐你去参加的全国数学竞赛,是不是已经公布成绩了?」

  

  

  

   「我已经看过了排名了,我是全国第二名...」

  

  

  

   「真的吗,那可真是要好好庆祝一下了!」

  

  

  

   「没必要搞得那么隆重的,我又不是第一名。」

  

  

  

   「落灵希,其实...我听说这次数学竞赛的冠军是一开始就内定好了的,所以你的成绩其实就相当于是第一名了。」

  

  

  

   陈老师告诉了我真相。

  

  

  

   对于这样的事情我都有些麻木了。

  

  

  

   「这种没法公平竞争的比赛,果然在哪个国家都会出现啊!」

  

  

  

   无能为力的我只能这么感慨一句。

  

  

  

   「不甘心吗?落灵希。」

  

  

  

   「也没有啦,毕竟第二名也是很难得的...」

  

  

  

   心里其实很介意,但是我嘴上还在逞强。

  

  

  

   「落灵希,你很擅长说谎,但是并不擅长演戏哦,看你的表情,没拿到第一应该是很不甘心吧?」

  

  

  

   我惊讶地抬起头盯着陈老师,我的面部表情真的那么容易读懂吗?

  

  

  

   「其实你也不用这么沮丧的,既然你知道自己的实力是第一,就没必要纠结名次了。今天老师请你吃饭吧,就当是一起庆祝了...」

  

  

  

   陈老师的电话铃声打断了我们的谈话,他看了一眼手机屏幕。

  

  

  

   「抱歉,落灵希,失陪一下,我马上回来。」

  

  

  

   随后他走到门口,接通了电话。

  

  

  

   「喂?思礼,怎么有时间给我打电话呀?...哦,父亲节啊,谢谢你,思礼!」

  

  

  

   陈老师很快就挂了电话,但他回到办公室里时,却有些心虚地看了我一眼。

  

  

  

   「是老师的孩子吗?」

  

  

  

   「是啊,我的儿子在首都上学,今天是父亲节,他特地打电话来祝贺我。」

  

  

  

   陈老师很欣慰地说道。

  

  

  

   「你们父子两关系可真好呀!」

  

  

  

   「落灵希,你要不要也给自己的父亲祝贺一下呢?他知道你拿国奖的事情,肯定也会很高兴的。」

  

  

  

   陈老师建议道。

  

  

  

   「算了吧,我的父母根本不在乎我的事情。」

  

  

  

   我平静地拒绝了,也许陈老师没有办法理解我的家庭环境吧?但是我多年以来已经习惯了。

  

  

  

   话说回来,陈老师的儿子是叫陈思礼吗?感觉这个名字好像在哪里见过...

  

  

  

   难道说...

  

  

  

   「老师,你的儿子叫什么名字?」

  

  

  

   我突然向他发问,这件事情我有必要确认一下。

  

  

  

   「......」

  

  

  

   老师却沉默了,看来是不想回答我。

  

  

  

   不过他的沉默就是最好的回答。

  

  

  

   「老师,这个世界上叫陈思礼的人有很多,但是既然你不愿意回答我,那就说明我猜测的没有错。」

  

  

  

   我看到陈老师扶眼镜的手在颤抖,他一直在隐瞒的事情暴露了。

  

  

  

   「全国数学竞赛的第一名,那个内定冠军,是你的儿子对吧?」

  

  

  

   我有点难以压制内心的怒火,直接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落灵希,你听我解释...」

  

  

  

   「还有什么好解释的吗,把控比赛的“大人物”?」

  

  

  

   我讽刺地说道。

  

  

  

   ......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去过陈老师的办公室,并且渐渐地开始排斥起学习数学。

  

  

  

   我在学校里依然与大家格格不入。我听说无论多么孤僻的女孩子,在学校里都会有一两个朋友的,为了能在社会上生存,孤立的个体会被逼无奈的去依靠群体,哪怕只是和其他孤僻的人一起报团取暖。

  

  

  

   而我却真的是一个朋友都没有,因为我实在不像是一个女性,我没有办法像其他女孩子一样,通过装可怜和假哭来博取同情,也不愿意通过降低身段来换取友谊。

  

  

  

   但在这个世界里,如果你不按照人们期待的印象去行事,那么就没法得到公平的待遇,从这个角度来说,也许不会哭的女孩子和爱哭的男孩子在社会上的处境是相似的吧。

  

  

  

   初中最后的两年时间是我最不堪回首的一段时光,虽然我的人生本身就充满坎坷,但是在这个时期所有的坏事却像井喷一样奔涌而来。

  

  

  

   首先是我的父母关系开始变差了,基本上每天都会吵架。好在他们一般不会迁怒到我身上,因为我就像是一个透明人一样,过去他们恩爱的时候会旁若无人的在我面前交合,现在他们争吵的时候也会直接在我面前掀桌子闹事。

  

  

  

   我只是觉得他们两个人实在是过于幼稚,也许爱情是会让人变笨的吧?当时的我并没有恋爱经历,所以也不好对他们评头论足。

  

  

  

   而且其实我在学校里的表现也并不比他们成熟到哪里去。

  

  

  

   每个孤独的小孩的成长过程中都难免会经历这样的阶段吧:有一天突然会觉得自己周围的人都非常愚蠢,自己理所应当成为世界的中心,于是幻想自己有着特殊的能力和高贵的身份。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喜欢穿着黑色的连帽斗篷、戴着意义不明的单眼眼罩去上学,我的自称也变成了“吾”和“本座”,逢人就称呼自己是“真祖后裔”、“血之领主”之类的。

  

  

  

   一言以蔽之就是,我得了中二病...

  

  

  

   这段时光我至今回忆起来都会有想要自杀的冲动,班级里的同学见到我也都是敬而远之的,只是没想到居然真的会有人对我这种中二少女感兴趣。

  

  

  

   「落灵希同学真的好有趣啊!」

  

  

  

   王欣月是坐在我邻座的同学,一个对谁都充满好奇心的女孩。

  

  

  

   「落灵希同学为什么总是一个人待着啊?你没有朋友吗?肯定是因为你的眼神太吓人了!」

  

  

  

   只不过她偶尔也会说出这种让人来气的话来。

  

  

  

   「不想被揍就离本座远一点!」

  

  

  

   「咦?你为什么要自称“本座”啊?好有意思啊!还有你为什么要穿这么厚的衣服呀?你不热吗?」

  

  

  

   「这种事情你们凡人还是不要过多了解比较好,会被诅咒哦~」

  

  

  

   我故弄玄虚地说道。

  

  

  

   「诶!诅咒?!那是什么东西?!」

  

  

  

   王欣月听了之后却变得更加好奇了。

  

  

  

   「你这个人是不是脑子有点问题啊?」

  

  

  

   她似乎是听不懂我在主动划清界限,还想要与我亲近。

  

  

  

   于是在十四岁那一年,我有了人生第一个朋友。

  

  

  

   不过虽说是朋友,我们也没有多少共同语言,我们两个终究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

  

  

  

   只是当听到班里的同学议论我的时候,王欣月会主动过去维护我。

  

  

  

   虽然我觉得他们对我的评价其实没有什么问题,但是毕竟是她的一番好意,我还是十分感谢的。

  

  

  

   我了解到王欣月的学习成绩非常差,甚至连升学都很困难,但是性格活泼开朗的她似乎并不太在意这些,比起学习,她更希望能够和所有人都成为朋友。

  

  

  

   不过她不知道,理念差距太大的人是无论如何也没有办法成为朋友的,就比如我这种人。

  

  

  

   一开始是为了还人情,我主动提出要帮成绩比较差的王欣月补习功课,只不过她的脑袋实在是不太灵光,成绩始终没有什么起色。

  

  

  

   「落灵希,为什么我再怎么努力学习,成绩都一直没有进步呢?」

  

  

  

   终于有一天,王欣月消磨掉了最后一点学习的动力,开始趴在桌子上抱怨起来。

  

  

  

   「本座建议你还是放弃吧,你继续学习也只是浪费时间罢了...」

  

  

  

   我说出了自己内心的想法,但没想到王欣月却非常罕见的生气了。

  

  

  

   「你什么意思?!」

  

  

  

   「嗯?我说得就是字面意思啊?你的头脑并不适合学习,去找更有优势的方面发展比较好。」

  

  

  

   王欣月为什么会生气呢?我明明是出于好心才会给她提建议的。

  

  

  

   「你平时都是这么看我的吗?亏我还把你当成朋友的。」

  

  

  

   「我说的难道不是事实吗?正是因为我把你当朋友才会了解你的水平啊。」

  

  

  

   我不明白自己说错了什么,难道这种事情她从来都没有意识到吗?

  

  

  

   「为什么你总是这么傲慢!?难道你真的觉得自己很厉害吗?全国竞赛的时候你不也没拿到第一吗?」

  

  

  

   「你说我傲慢?可是我很清楚自己的实力,而你却高估了自己,傲慢的人应该是你才对。」

  

  

  

   「你根本就什么也不懂!你以为是我想要学习吗?父母总是告诉我,如果学习不好将来就不会有出路。可我就是这么笨啊!无论再怎么努力,成绩在班里都是最后,父母对我也越来越凶,他们说我不懂事,可是我也不想这样啊,我到底该怎么办才好呀...呜呜呜...」

  

  

  

   王欣月哭了起来。我有些不知所措,我从来没有想过那个一直积极开朗的女孩会这么敏感。

  

  

  

   关于她说的问题我不想谈论过多,只是我在美国的时候也常常会看到这种情况,社区里无论多么好学的黑人都会被亲人赶出门去打篮球,而无论多么有运动天赋的亚洲人都会被父母关在家里学习。

  

  

  

   本来天赋对于一个人来说就是可遇不可求的东西了,这些父母却宁愿浪费掉他们孩子难得的天赋。

  

  

  

   刻板的观念总是会牵着人们做出愚蠢的决定。

  

  

  

   我该感谢自己的父母没有给我灌输过类似的价值观。

  

  

  

   周围的同学看到我弄哭了王欣月,都围了过来,他们一边安慰着她,一边指责我这个始作俑者。

  

  

  

   ......

  

  

  

   我就这样失去了自己第一个朋友,又变回了孤身一人。不过这样也好,我一直都是独来独往的性格,有朋友的生活实在有些不习惯。

  

  

  

   初中的最后一年,我看到了一篇学术新闻:在经过了多年的栽培之后,多琳-普尔和埃里克-海门两个人正式成为了IRL实验室里最年轻的两个研究员。

  

  

  

   多琳-普尔自不必说。埃里克-海门这个名字我也记得,他是海门家族的大少爷,同时也是海门芯片公司的继承人,不过当年他和我一样在选拔赛上落选了,却不知为何也被实验室留了下来。

  

  

  

   好吧,其实我猜的出原因,我早就不是以前那个天真的小女孩了。

  

  

  

   新闻里还附上了多琳近期的工作照片,她带着黑框眼镜,身上穿着白大褂,表情淡定沉稳,以前冒冒失失的样子已经荡然无存了。

  

  

  

   有趣的是,七年不见的多琳-普尔居然一点也没有长高,现在反而是我比她高出一头了。

  

  

  

   不过如今的她已经发表过三篇一级论文,是前途无量的网络研究员,而我最后一次碰电脑都是七年前的事情了。

  

  

  

   我们两个当年的角色仿佛互换了一般,她成了那个在实验室里潜心研究的娇小少女,而我却成了一个对网络几乎一窍不通的傻大个。

  

  

  

   对于当年的事情我已经有些释然了。

  

  

  

   我把自己和她比作汉尼拔和西庇奥,军事天才汉尼拔最终也没能带领迦太基人打败罗马,这并不是因为他的个人能力比西庇奥弱,而是因为西庇奥有一个强大的帝国来做靠山,而迦太基全国不过四十万人口,在这样的力量对比面前,汉尼拔的任何一个决策失误都会被无限放大,以至于最后输掉了战争。

  

  

  

   但谁又能指责说这一切都是汉尼拔的责任呢?

  

  

  

   以前我总是耿耿于怀,认为多琳-普尔偷走了我的冠军,但是现在想想,那一届的冠军不也是早就已经内定好了的吗?考核官们心知肚明,只有我把比赛当真了。

  

  

  

   让我跟这些占尽优势和资源的大小姐和大少爷们比较本来就是不公平的。我光是面对生活的难题就已经应接不暇了。

  

  

  

   中考结束的那一天,正好是我父母正式离婚的日子。

  

  

  

   就像我总能写对考试中的每一道题目一样,他们两离婚的日子我也猜的很准。

  

  

  

   父母关系恶化的过程从来都没有对我有所隐瞒,母亲常常会带不是父亲的男人回到家里,父亲也常常会带不是母亲的女人回来,但他们却做着以前只有我父母之间才会做的事情。即便是我从房间里走出来他们也不会停止。

  

  

  

   他们是真的看不到我,还是根本不在乎呢?

  

  

  

   初中的毕业典礼是我父母第一次出席关于我的活动,但他们却是来跟我告别的。

  

  

  

   父亲和母亲不是一起来的,他们的座位也离得很远。看到这一幕我感到有些难过,因为我明白了自己以前憧憬过的爱情其实也不过如此,再亲密的恋人到最后都会有厌倦彼此的那一天。

  

  

  

   学校要求我作为学生代表上去演讲,他们连演讲稿都给我准备好了,要是以前我肯定不会同意上台的,但是这次校长跟我说,如果我拒绝上台的话,肯定会给招生老师留下坏印象,甚至有可能被取消推荐生的资格。

  

  

  

   这招真损,偏偏我那个时候又非常需要这个推荐生的名额。

  

  

  

   我拿着演讲稿走到校史馆的礼台上,全场响起了持续的掌声,来到了礼台正中央之后,我环顾着四周的观众,陈老师坐在教师席里,王欣月和班级里其他的同学坐在一起,父亲在观众席的一楼,母亲则在二楼。

  

  

  

   他们身边都坐满了人,而在台上的我身边却一个人也没有。

  

  

  

   我把稿子举在面前,逐字逐句地把里面的内容读了出来...

  

  

  

   毕业典礼结束了,班里的同学们聚在了一起,大家好像都有着千丝万缕的不舍,为了不打扰他们叙旧,我独自一人来到了阳台上。

  

  

  

   初中三年级的教室在教学楼的最高层,在这里能够俯瞰到远处的市中心。

  

  

  

   我几个月后就要去省会城市上高中了,可能一辈子也不会再回来了吧?

  

  

  

   本来想着我能够独自欣赏城市的风景最后一眼,结果还是有不识趣的脚步跟了上来。

  

  

  

   「灵希...」

  

  

  

   「原来你还记得我叫什么名字啊!」

  

  

  

   我头也没回地说道,看都不想看一眼这个除了名字以外什么也没有给过我的男人。

  

  

  

   父亲感到有些难堪。

  

  

  

   「这些年来真得很对不起你,现在你也知道我和你妈...」

  

  

  

   「我知道,你们两个都不想要我,对吧?没关系,首府的高中已经答应要给我免除学费和食宿费用了,我不需要再靠你们养了。」

  

  

  

   这就是我特别需要推荐生资格的原因,父母的新家庭都没有办法接受他们原有的孩子,以后的人生我只能自力更生了。

  

  

  

   父亲听后安心了下来,仿佛是解决掉了一个大麻烦一样。

  

  

  

   「谢谢你,灵希。今后的日子就要靠你一个人了......无论如何,请你收下这个,就当是我的赔罪了。」

  

  

  

   他从西装内侧口袋里拿出了一个信封递给我。

  

  

  

   我打开封口,里面装着一笔钱,数额还不小。

  

  

  

   「你要是早点给我的话,我就不用硬着头皮上去演讲了。」

  

  

  

   我真该好好谢谢他,如果他不是我爸的话...

  

  

  

   送走了父亲以后,我继续望着远处林立的高楼大厦。

  

  

  

   (从这么高的地方跳下去,应该轻易就会死掉吧?不过就算我死了,也不可能有人为我掉眼泪的。)

  

  

  

   我被自己突然冒出来的想法吓了一跳,赶紧从阳台的栏杆旁退后了几步。

  

  

  

   不行,这个世界逼不死我,应该是我逼死这个世界才对!

  

  

  

   我独自一人乘坐火车来到了省会城市,距离我上一次离开家乡已经有八年了。

  

  

  

   我的学校是全省最好的高中,因为我是推荐生的缘故,校方承诺会免费给我提供食宿。

  

  

  

   但我还是拒绝了他们的好意,我才刚刚获得自由身,可不想再住进学校的宿舍了。

  

  

  

   那相当于从一个牢笼出来又进了一个新的牢笼。

  

  

  

   而且,我已经不打算再认真学习了。

  

  

  

   过量的知识只会给人带来不幸,我活了十五年才终于明白了这一点。

  

  

  

   我用父亲给的钱和自己以前的奖学金在学校附近租下了一间公寓,余下的一些钱也就只够我买一台配置高端一些的电脑了。

  

  

  

   不是我嫌弃父亲给的钱少,只是我用电脑稍微干点坏事赚到的钱要多得多。

  

  

  

   要说父母留给我最大的财富,就是他们从来都没有教育过我要遵纪守法。

  

  

  

   当然网络技术的发展也是与时俱进的,凭我现在的水平想要去攻击那些主流网站简直是痴人说梦。

  

  

  

   不过,暗网除外。

  

  

  

   很多古老的漏洞仍然存在于这些非正规的网页里。

  

  

  

   所谓暗网,就是一种需要深度匿名之后才能登入的网站,由于保密性高的缘故,它常常会被用来进行一些违法交易。

  

  

  

   我是个家徒四壁的穷鬼,没有做黑市交易的资本,但我可以试着敲诈一下这些犯罪分子们。

  

  

  

   黑客们常常会用一种叫“勒索病毒”的程序来获利,他们使用加密算法把受害者电脑中的文件全部“上锁”,让用户没办法访问他们自己的电脑资源。除非他们愿意支付赎金。

  

  

  

   我在暗网上的敲诈手段差不多也是这样,只不过步骤反了过来,我把这些人粗浅的加密信息破解出来,然后直接告诉他们,如果不交保护费的话就把他们的个人信息发给警方。

  

  

  

   有很多胆子小的人真的交钱了,但是这种钻空子的敲诈手段只能使用一次,那些财大气粗的黑帮组织很快就找人更新了网站的安全系统。

  

  

  

   不过这一次我赚到的钱已经相当可观了。

  

  

  

   然而当这些不义之财真正到手的时候,我却有些犯了难。

  

  

  

   我才发现自己作为女孩子居然连一个像样的爱好都没有。

  

  

  

   手上空有一笔巨款却花不出去。

  

  

  

   那时候是一个新技术不断涌现的年代,除了少数像我这样混吃等死的废人以外,人类都在争先恐后地研究着创新的理论,网络智能的革命也在悄然进行着。

  

  

  

   一家大公司花了近百亿美元买下来一位科学家发明的“使用脑电波来控制头戴式VR设备”的技术专利。并且开始大量生产和推广这种设备。

  

  

  

   他们当时可能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产品会在几年之后取代手机和电脑占领市场,但这种像眼镜一样轻巧的设备包揽了所有电子设备拥有的功能,已经成功在新兴市场上崭露头角。

  

  

  

   另外一家叫做“夜风”的游戏公司没有选择继续观望,他们紧接着推出了一款基于新设备的沉浸式网络游戏,并给这个西幻历史风格的游戏取名叫作《巨龙与皇冠》。

  

  

  

   这个游戏也稍微引起了我的注意,对于一个既不愿意社交也不想再学习的人来说,玩游戏倒是一个不错的娱乐方式。于是我没有多想,就在网上下单购买了VR设备和游戏本体。

  

  

  

   虽然我对游戏也不是特别感兴趣,只是用来打发时间罢了。

  

  

  

   最开始我确实是这么想的,但是很快我就后悔了。

  

  

  

   因为这个游戏——太简单了。

  

  

  

   本来我根据游戏中的伤害机制选择了具装骑士作为初始职业,并且选择了最大尺寸来创建模型。角色身高直接超过了两米。

  

  

  

   这样巨大的身躯本来是有很多劣势的,比如受击面积更大,行动更加迟缓等。

  

  

  

   但是这些缺点在游戏中都是可以轻易化解的,我给自己套上了防御力最高的全身板甲,戴上了金铜制的覆面头盔和护喉,双手再装备上几乎和我一样高的铁方盾和一把宽刃钢剑,可以说是毫无死角的防御。

  

  

  

   我之所以给自己创建了这样的角色,是因为当时的游戏版本是没有防御惩罚的,理论上只要我能够防住对手的所有进攻,就不会掉血,而最长的臂展又让我在每一次进攻时拥有先发制人的优势,这种打法在当时的游戏里是无解的。

  

  

  

   游戏中的副本基本上就是一段简陋的代码,加入了一些微小的伪随机序列,野怪的动作意图很容易被看穿,而一旦看穿了就能轻松击败它们了。

  

  

  

   而我更让惊讶的是PVP对战环节,大部分玩家的动作简直比代码程序还好懂,我几乎毫不费力地就击败了所有挑战者,在游戏开服的前两个月一直保持着竞技场全胜的战绩。

  

  

  

   然而让人火大的是,我在战力榜上的排名却依然是第二名。

  

  

  

   因为竞技场里还有另外一个家伙保持全胜,而且胜场数比我要高...

  

  

  

   这个玩家的职业是游戏里最常见的剑士。我也看过他的比赛,他确实拥有过人的反应力和运动神经,但也仅此而已,他使用的剑术毫无章法可言,出招非常的随性,防守也基本上是根据对手的行动来临时应变。

  

  

  

   总而言之就是一个娱乐为主的普通玩家,我并不认为他会比我强。但他的人气却比我高的多。

  

  

  

   ...

  

  

  

   不爽,

  

  

  

   不爽。

  

  

  

   不爽!

  

  

  

   凭什么他就可以得到这么多赞誉,怎么想都是我更强吧。不仅竞技场所有比赛全胜,我甚至从来没有掉过血。

  

  

  

   那小子凭什么比我受欢迎?

  

  

  

   从以前开始就是这样,明明我才是更优秀的那一个,人们却总是把掌声送给另一个人。

  

  

  

   我...受够了!

  

  

  

   看来有必要跟他决斗一场来证明我才是最强了。

  

  

  

   然而,由于当年游戏并没有约战的功能,所有对局都是随机匹配的,我迟迟没能和他交手。

  

  

  

   就这样一直到了年底。我们两个仍然保持着全胜的记录。

  

  

  

   我的名声在玩家之间也逐渐传开了,由于我在游戏中密不透风的绝对防御让人印象深刻,他们给我取了一个绰号叫“帝国之盾”。

  

  

  

   我并不是很喜欢这个外号,仿佛在说我只是依靠防守就赢得了比赛一样。

  

  

  

   而那位无双的剑士,则得到了粉丝们“长空神剑”的美誉。

  

  

  

   和我不同的是,他似乎很喜欢自己的称号,甚至把自己在游戏里的昵称也改成了这个名字。

  

  

  

   我和“长空神剑”的决斗也终于提上日程了,因为游戏运营商在官网上公布了一条消息——《龙冠》即将举办开服以来首届世界大赛。

  

  

  

   我有理由怀疑,我这一年在游戏对局中一直匹配不到“长空神剑”,是游戏公司有意操纵的,因为他们想把“谁是最强玩家”的这个悬念留到年末的世界大赛。

  

  

  

   不管怎么说,这次世界大赛是所有玩家证明自己实力的一个机会。

  

  

  

   虽然大家都可以看到彼此的竞技场战绩,但是毕竟大家随机匹配到的对手强弱不一,很难有足够的说服力。

  

  

  

   比如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人一开始都不相信“长空神剑”是最强的剑士玩家。日服的“土方村正”和欧服的“爱尔兰阔剑手”被认为是更优秀的剑士,因为和出招毫无章法的“长空神剑”相比,他们两个很明显是在现实生活中接受过正规的剑术训练。

  

  

  

   直到“长空神剑”在世界大赛上正面淘汰了这两位剑术大师之后,玩家们的质疑声才彻底消失,等到他一路过关斩将杀入决赛时,“剑圣”已经成为了他新的称号。

  

  

  

   几乎所有观众都期待着他成为冠军的那一刻。

  

  

  

   而他决赛的对手,就是我——“帝国之盾”理查德。

  

  

  

   (不管他现在获得了多少人的喝彩,等到比赛结束后都会变成我的。)

  

  

  

   直到赛前我仍旧自信满满,我的打法是从游戏不平衡的机制出发的,没有任何克制的方法。

  

  

  

   ......

  

  

  

   “游戏载入成功,正在为您匹配对手...”

  

  

  

   熟悉的语音响起,这一年几乎每天晚上我都会听到这句话,一开始我还会稍微期待一下这一次的对手会不会是剑圣,后来因为失望的次数太多就不再去想了。

  

  

  

   不过这一次不一样了,现在的比赛服务器里只有我和剑圣两个人,无论如何都只能匹配到他。

  

  

  

   你·逃·不·掉·了。

  

  

  

   我和剑圣同时出现在了巨大的竞技场上。这也算是我第一次和他见面,剑圣身穿一件红色披风,披风下包裹着一对金光闪闪的护肩,护肩下面则是一套精美的甲胄。

  

  

  

   不得不说剑圣的衣品还是不错的,但是这里是靠实力说话的竞技场,华丽的外表并不能带来更高的胜算。

  

  

  

   更何况他全身上下都是独立装备。

  

  

  

   在《龙冠》中,装备分为套装和独立装备两种,虽然不像独立装备那样可以灵活组合,但是套装往往能够获得更好的奖励属性,比如我身上穿着的就是由帝国至高防具组成的金铜套装,完整的配套装备让我得到了额外150%的防御加成。

  

  

  

   套装唯一的缺点就是一旦绑定之后就无法再分解,如果想要脱下来的话就必须连同武器在内全部脱掉。

  

  

  

   我架起盾牌,举起长剑,等待着剑圣发起进攻。

  

  

  

   我继续使用对付其他玩家的方法来对付剑圣,一开始先积极防御,伺机而动,最后攻击对手的破绽来取胜。

  

  

  

   然而剑圣却迟迟没有动作。

  

  

  

   难不成他也在等我发动进攻?

  

  

  

   「怎么了,不攻过来吗?还是说害怕被我抓到弱点吗?」

  

  

  

   剑圣的游戏角色看不到任何表情,但我却分明听出来他在笑。

  

  

  

   我知道他是想要激怒我,因为我们都是第一次交手,双方都想要先试探出对方的特点再后发制人。

  

  

  

   不得不承认,他成功了。

  

  

  

   既然他不愿意首攻的话,那就让我先来吧,反正我对付所有人都是同一种方法,至今为止也没有人能够破解的了。

  

  

  

   明明他处于劣势的一方却还把战斗的主动权拱手让人,真是愚蠢。

  

  

  

   我将巨盾举到身前,并在四周开展防御技能,最后从唯一的空隙中挥出长剑向剑圣砍去。

  

  

  

   这就是我的战斗方式,绝对的攻防一体,我能够轻易攻击到对手,而他们却没有办法打到我。

  

  

  

   让我感到意外的是,剑圣居然没有躲开我的攻击,也没有用剑格挡,他结结实实地用身体接下了我这一击。

  

  

  

   而与此同时,剑圣手里的剑也透过我防守的缝隙刺到了我身上。

  

  

  

   原来这才是他的打算,由于一直格挡只会被动挨打,所以他干脆放弃了防守,利用我攻击时所露出的防守空隙来攻击我。

  

  

  

   不得不说,他这么做确实让我毫无办法,因为他的速度和反应力都在我之上。

  

  

  

   但这其实无关紧要,我的防御数值比他高的多,如果他一直这样跟我消耗的话,最后败北的还是他。

  

  

  

   接下来的战斗中剑圣完全放弃了防守,我不断地发动进攻,攻击剑圣薄弱的部位,而剑圣也会在被击中的同时对我反击,但伤害不痛不痒。

  

  

  

   我的长剑向前刺出,剑圣顺势后跳,但是我的角色臂展很长,手臂发力,这一击依然命中。剑圣也礼尚往来,一剑砍中我的腰部。

  

  

  

   到那一刻我才明白过来,自己中计了。

  

  

  

   与其说是我在不断攻击着剑圣暴露出来的破绽,不如说是他故意的,我现在陷入了他的节奏里。

  

  

  

   而剑圣的动作越来越快,我已经渐渐跟不上他了。

  

  

  

   但是我必须跟上他的节奏,因为一旦我脱节了,防御技能就会来不及展开,到时候他就会获得逆转局势的机会。

  

  

  

   我知道自己应该尽快脱离这场缠斗,但是却没法停止进攻,因为一旦我的动作慢了下来,也同样会被剑圣抓住机会,那样他就可以提前吹响反攻的号角了。

  

  

  

   我现在的血量可承受不住剑圣的一套必杀连招。

  

  

  

   原来这才是他本来的目的,他从一开始就想好了。

  

  

  

   事到如今,只能硬着头皮跟他死磕下去了,必须要在他完全掌控局势之前击杀他。

  

  

  

   ......

  

  

  

   我终于撑到了最后时刻,我的速度已经到了极限,但是剑圣也已经没办法在承受住我的下一次攻击了。

  

  

  

   到最后还是我赢了。

  

  

  

   剑圣没能撑到他的回合,我现在就要了结他了。

  

  

  

   闪着寒光的帝国重剑朝着剑圣的左肩挥砍了过去。

  

  

  

   「装备解除!」

  

  

  

   剑圣在最后时刻突然大喊道。

  

  

  

   被砍中的肩甲被劈得粉碎,但是剑圣却毫发无损。

  

  

  

   剑圣在被砍到的瞬间解除了那一个部位的装甲,因此游戏判定我砍到的是被遗弃的装备,而不是剑圣本人。

  

  

  

   「赤烈斩!」

  

  

  

   剑圣发动武技闪现到了我的侧面,我已经来不及做出防御姿势了。只能眼看着少了一边肩甲的剑圣用超必杀斩开我的身躯。

  

  

  

   ......

  

  

  

   「卑鄙...」

  

  

  

   竞技场的上空出现了比赛结束的倒计时读秒。我不甘心地说道。

  

  

  

   「大家彼此彼此,我们不都在钻游戏规则的漏洞吗?只不过我知道的漏洞稍微比你多一点而已。但即便是再微小的优势,关键时刻也是有可能决定成败的。」

  

  

  

   剑圣笑着说道,和刚才的笑声不同,这一次的笑声里充满了阳光和自信。

  

  

  

   我输了。

  

  

  

   看上去好像只是惜败,但是我心里明白,我们两个之间的差距是难以跨越的。

  

  

  

   我这辈子没赢下来的比赛有很多,但只有这次,对这个男人,我输的心服口服。

  

  

  

   他没有用盘外招,没有去贿赂裁判,也没有掌控比赛的大手,单靠实力打败了我,我没有办法再找任何借口来为自己开脱。

  

  

  

   我心里应该是已经明白了的,只是嘴上还是不愿意承认这个事实。以至于后来的五年里还固执地每年都要去挑战他。

  

  

  

   大概只是想再见见他吧,不奢求真的能打败他,只是希望他不要忘记我。

  

  

  

   我对他产生了憧憬的感情,感觉他很像从前的我,无畏而充满朝气,而和我不同的是,他显然没有被现实磨平棱角。

  

  

  

   可惜当时我的性格实在是太过别扭,想要亲近某个人的时候也只会用这种方式。

  

  

  

   .......

  

  

  

   我从来都不是自己以为的那个天命之子,即便拥有绝对的优势,在真正的主角面前依旧是不堪一击的。

  

  

  

   我天生只适合做英雄的陪衬,就像罗兰身边的奥利维,先知身边的阿玛尔,作为影子来衬托主角的光芒。

  

  

  

   回想起当年我坐在波士顿的IRL实验室里,周围都是多琳-普尔、埃里克-海门这样的网络天才时,我居然妄想自己比他们强?

  

  

  

   我最多只是脑子比他们更聪明罢了。

  

  

  

   然而这种天赋从来都不是什么优势基因。它不会给人带来任何实质性的好处,相反,自负、傲慢和偏执的性格都由它产生。

  

  

  

   我以前会不服气,如果他们没有那样的家境身世,没有拥有那么多资源的话,结果会怎么样呢?

  

  

  

   但是,这就好比在问,如果威廉一世征服不列颠的时候,没有一千二百名骑士愿意与他同行的话,结果会怎么样?如果凯撒攻打罗马的时候,没有四万多名士兵响应他的号召,结果会怎么样?如果拿破仑复辟的时候,没有十二万名波旁军向他倒戈,结果又会怎么样?

  

  

  

   如果猪长了翅膀、会喷火的话,那么猪和龙也就没有什么区别了。

  

  

  

   难道说当我小时候听到长辈们讲起亚历山大、拿破仑、查理大帝的故事时,没有像其他孩子一样感到心潮澎湃吗?

  

  

  

   但是一个人的力量终究是太过弱小了,如果一个人想要成就一番事业的话,那么必然是要有人为他牺牲的。

  

  

  

   所以,空,如果你身边没有帮手的话,就让我来帮助你吧;如果没有人愿意为你牺牲的话,就让我来牺牲吧。不必在意我是否愿意,也不必顾虑我是否有自己的理想。

  

  

  

   毕竟一个国王如果没有自己的骑士和附庸的话,不也和中二病没有什么区别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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