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遇到那个女孩,是被乐队的朋友邀请去的。
乐队的所有人都在一个小城市里,总共也没几家有专业设备的录音房。或者说,连几间墙壁上贴了海绵又有足够空间的练习室也欠缺。围绕工厂而建的筒子楼小区是这座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城市的大部分建筑,也是我们的住所——有些人住人民路上的筒子楼,有些人住解放路上的筒子楼,没差。老式水泥预制板的隔音效果很差,费老半天力气把乐器搬上楼在某人家里练习的结果,也往往是半首没弹完左邻右舍的人就来拍门了。
就这样,练习一直都断断续续的,不说创作,自娱自乐都难谈得上。
直到乐队里的一个人不知道从哪里搞到了一把钥匙,说是找到了可以练习的地方。所以我们几个就跟着他坐公交跑到了城市西郊,穿过一些零零散散灰漆漆的小楼,最后站到了一个同样灰漆漆的小楼前面。小楼里亮着灯,隐隐约约能听到一些杂七杂八的声音传来,比生活的噪音更吵闹刺耳,但对我们这些好热闹的人来说听着也不厌烦。
改革开放之后,有一些房地产商考虑过来这里搞点开发,建了一些楼,打了一些广告。但最后可能连他们也意识到了在这里搞开发实在是没什么前途,这片地方在开盘不久之后就被房地产商放弃了。没什么人住在这里,甚至开到这里的巴士都开的不情不愿的,倒也是个不扰民的好地方。
大家都是青春期结束不久之后的小屁孩,又和朋友在一起,也没有考虑过什么危险不危险的。我也只是问了句:“你确定这样合法吗?”
“反正房主没有过意见。”他一边开门,一边耸了耸肩。把钥匙顺手丢在门边的信箱里——信箱是那种只有前门的,锁还是坏的。我看到里面已经有了两三把钥匙。
所以我们就跟着他进了房子。
房子里比我想象的要冷,墙壁上斑斑点点的是剥落的墙皮,铁制的扶手上也有着刮痕。昏黄色的空气中飘荡着的是一股难以形容的味道,烟味,酒味混杂着厕所的味道——像是我们这种人会产生的那种。
小楼一共四层,每层都是一个套间。当然,前几层都是毛坯房。套间的地上胡乱的堆着乐器盒子,音响器材还有酒瓶子泡沫盒,还有几套突兀的桌子椅子。我们路上看到的已经有几个人在了,坐在地上或者这些凳子上谈论着。有些里面一些的房间中有更吵闹的音乐声传出来。
“我去和房主打个招呼,你们占个空房间去。”我朋友说到。
我说我也跟你一起去见见房主吧,他又耸了耸肩,在狭窄的楼梯上给我让了半个身位。于是我们就一路上到了四楼,推开没锁的门之后在总算不是毛坯房的客厅里见到了那个女孩,也是这栋房子的房主。
是个挺漂亮的姑娘。丹凤眼,有些婴儿肥,披到肩膀的黑头发带着卷,踩在瓷砖地上的光脚丫白的晃眼。我们上去的时候她身上就披了件衬衫,基本上是光着身子手肘撑在窗台上抽烟。看到我们也没害羞,挥了挥手算是打过招呼了。
然后从我们站的大门对面的房间里忽然窜出来两个人,把那女孩一抱就要往房间里去。我本来还想要说两句,但看她也只是轻轻拍了拍抱着她那人的手笑骂了两句,我也不太好意思发表什么意见,就和朋友下了楼。
“果儿?”一边从楼梯上往下走着,我问他。
“不知道,但看着不像。”
确实不太像,果儿哪有让人抱进自己房间的。但我听着他的回答更好奇了。
“你不认识她还来拽着我们来她家?”
“这城里搞音乐的一半都有她家的钥匙,其中很多人甚至不知道她的名字,”我朋友顿了顿,继续说到,“包括我在内。”
然后可能是我和他都感觉到这个话题有些尴尬,就没再说了。或者说,在话题转向我们之间“三俗”的方向前,年轻人的那股想让自己看起来不与俗世同流合污的拧巴劲儿让我俩默契的停止了这个话题。从这个方面上看,至少那姑娘比我们豁达。
总之,地方确实是好地方。
【废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