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歌的日记本}
{8月26号,晴}
沙漠的颜色很纯粹,我在其中看到了很美丽的风景。
明天就能到哥伦比亚了,虽然已经听过了李桦的介绍,但我仍然好期待。
要是可以一直和他这么旅游下去,该多好啊。
(之前晓歌系列开坑一时意起打算第三卷去卡西米尔,还能凑上叔叔新活动是我没想到的。正好,等我写完第二卷叔叔活动早就开了,这样第三卷就不用怕背刺了)
(第二卷应该也是一共六章)
(仔细看了眼地图,雷姆必拓在已知陆地的最东侧,而玻利瓦尔在最西侧……)
??,???。
这个房间没有窗户,只有一盏永远开着的白炽灯,发出白得瘆人的光。这里是乐团的禁闭室,用来关押那些已经受过惩罚,又还有利用价值的杀手。
被关在禁闭室中的黎博利少女睁开无神的双眼,呆呆地看着被自己的血染红的地板。她刚刚好像做了一个可笑的梦——有人把她救出这个地方了。
但在玻利瓦尔,怎么可能会有人来救她呢。
玻利瓦尔,这里一定就是人们口中提到的人间地狱。
炮火声,厮杀声,咒骂声,自从她被经商的父母带到这个支离破碎的国家,就没少听到过这些。
而玻利瓦尔人便是生活在地狱中的恶魔。
杀害了自己家人的是玻利瓦尔人,奴役自己的是玻利瓦尔人,驱逐自己的是玻利瓦尔人,鞭笞自己的是玻利瓦尔人,欺侮自己的是玻利瓦尔人,而在这一个月里把自己打了个半死最后留着一条命的首领,还是玻利瓦尔人。
啊啊,说到首领……她居然敢反抗他。为杀死几个玻利瓦尔人感到内疚,是她这辈子第二大的错误。
蠢货。
“咳,哈哈哈……”她轻轻地嘲笑着自己,笑出了声,却立刻牵扯到了刚刚才结了一点痂的伤口。皮肤再次开裂,鲜红的血液滴到了早就被染红的地面上。
啊,伤口又破了,她又流血了。
好痛……好痛啊……
她最大的错误,便是在那片荒野上握住了魔鬼的手。她如果直接饿死在那里,就不会像现在这样痛苦了。
为什么,为什么自己还活着,为什么自己没有直接死在一个月前?
她从未如此厌恶自己的面庞——要不是因为它可以用来取悦那些贵族,自己早就被首领杀了,不用受完罚再被强行拖去治疗。
但她不敢让这张脸受到任何不可挽回的损伤,因为这是首领的命令。
同样,首领警告她别想着自杀,如果被发现了,她就会再次体会到像这个月以来一样生不如死的感受。
……哈。
哈哈哈哈!她怎么会想死呢?这些刽子手还没死光,自己又怎么会想死呢?相反,她要活着,她要亲眼看着这些“萨卡兹”去死,一个一个地死!
她憎恨着每一个玻利瓦尔人,他们每一个人都是凶手。他们都该死!他们都该死!
凭什么他们能够这么对待自己!凭什么!
她当然想好好的活着,不用像贵族一样生活优渥,只要求过上像正常人一样的生活……不,甚至当个仆人也挺好……
她又笑了,苦涩的眼泪顺着干涩眼角流出,流到了因血液而黏在一起的灰蓝色发丝上,流到了伤痕累累的皮肤上。
伤口感觉火辣辣的,很痛,这种痛觉在不断提醒她,她还活着。但她还不如死了。
说真的,她确实好想自杀,可是她不敢。
她好想回到自己的故乡,回到那个遥远的雷姆必拓。
如果能让她回到那里,哪怕只看一眼……
故乡已经不见了,她无法回忆起任何与之相关的细节。但她相信,那里一定会是一个比这里好的地方。
就算她从小在这里生存,在这里待的时间远超过在雷姆必拓的时间,她死也不愿意承认,这个人间地狱是她的故乡。
虽然口口声声说仇恨,但她其实对复仇没有太大的想法。真正支持她活下去的不是对玻利瓦尔和玻利瓦尔人的恨,甚至也不是对所谓故乡的眷恋,而是对首领的恐惧。
她真的很累,她不想再憎恨别人,不想再思考了。就这么变成一个木偶,挺好的。
…………
那就听从首领的命令,去杀玻利瓦尔人吧,去杀死那些玻利瓦尔人,然后让自己这种恶魔也被他们杀死。
她不再奢求救赎,只渴求自己能在哪次任务中得到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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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一个月,首领很满意地把她放了出来,继续让她做任务。
这次,她成了一个很出色的杀手:听话,沉默寡言,用不到她的时候便安静地发呆,下手时则毫不拖泥带水,唯一的缺点在于“时常把自己消耗得太快”。
再过了半年,教官赛芙拉看着又一次以濒死的状态被回收到营地的晓歌,皱了皱眉。从性价比的角度考虑,她建议首领给这个黎博利找一个心理医生。
又“治疗”了很久很久,她渐渐忘记了那段记忆,忘记了那个崩溃而疯狂的自己,变回了那副文静的模样。
她看起来很正常,好像和当年那个虽然怯懦却敢于刺杀首领,又偶尔善心泛滥的黎博利少女别无二致。
但是,她真的有这么“正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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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清晨,玻利瓦尔与哥伦比亚边境,今天又是一个大晴天。
晓歌从酒店的床上坐起来,颤抖着捂住自己的头。
她想起来的东西越来越多了。
而且,她在刚刚的梦中看到了另一个“自己”——那个“自己”很不对劲!
晓歌无助地看向身旁,却发现被窝空空的,李桦已经不在了。
诶…………?
…………
他会不会已经厌倦了自己,独自去哥伦比亚了?
一想到这个可能性,黎博利少女的视野顿时模糊了。但她马上甩甩头,压制住了这个想法。她要相信他,他也一再向她承诺过了,不是吗?
可是,“承诺”……
她经历过多少形同谎言的承诺,又自己作过多少作废的承诺呢?
在她不安地呆坐在床上等了大约十分钟后,房门终于被打开了。她一脸惊喜地望向门口,看到的却是一个清洁人员。“小姐您好,您先生让我过来清扫一下房间,还托我跟您说等一下,他马上就回来。”
听到这句话,晓歌原本低垂下去的耳羽又笔直地竖了起来。她没有在意那句“先生”,她只知道自己没有被抛弃。
又过了一会,李桦果然回来了,还随手带了两杯热咖啡。
“我回……喂小心咖啡啊!”
坐在床边等待已久的黎博利少女扑到赏金猎人的身上,紧紧地抱着他。
……
一小时前,哥伦比亚海关附近的地下城奶茶店后台。
“嘁,什么无光骑士,什么游侠,现在不过是个唯唯诺诺的小职员!还想拽着我一起去看看那个家伙,我不打死他算不错的了!”
李桦陪着笑脸坐在一个不修边幅的大叔的面前,听他疯狂吐槽之前顺路拜访自己的一个朋友。
“那个,你们仨关系很差吗?”
“哼,不止三个人,不过就现在而言,基本上除了托兰那厮,我们和他的关系确实都不是一般的差。”大叔捏断了手中的铅笔,咬着牙说,“那个叛徒……”
“这么讨厌他,你怎么不过去揍他一顿?”
“我打不过。”大叔诚实的说。
“……老哥,注意形象,注意形象。”李桦递给他一杯用晓歌买的咖啡粉冲好的咖啡,安抚道。“来,我亲手用你店里的杯子泡的,笑纳。”
大叔臭着脸牛饮一口,又猛地喷出来:“靠,你(哥伦比亚俚语)的这么烫!”
“都说了是刚泡的,那当然是烫的。”李桦维持着快要绷不住的笑容,额头流下一滴汗。
“算了,你小子有什么事直说……噢,办证是吧,最近又勾搭了一个小姑娘?”大叔晦气地啐了一口,又飞速换上一副揶揄的笑脸。他扫了一眼李桦身上的绷带,没有询问伤势,因为做任务受伤是家常便饭。
你情绪调节的可真快。李桦一脸黑线。
“不是勾搭,是拯救失足少女……”
“噢——?”
“我认真的。”
“啧啧啧。”
“……虽然我受伤了,但我揍你的力气还是有的。”
“哎呦呦,行,我信了。”
这人不仅喜欢阴阳怪气,而且脾气又暴躁又傲,所以朋友一直很少。
这种奇人李桦是怎么认识的?
这弔人年初做任务偶遇李桦时说了句“我看你小子挺顺眼”,两个人就这么莫名其妙地成了朋友。
李桦表示虽然这人确实欠揍,但还是有两把刷子的,对几乎所有东西都略知一二,而且人仔细接触后并不坏,自己有这么个朋友也不差……虽然这人确实是非常非常欠揍。
“晓歌,黎博利,24岁,非感染者……给我十分钟,你现在可以出去了。”大叔进入工作模式,把李桦粗鲁地赶出了房间。
十分钟后。
“钱就不收了。如果遇到我们的[公会领袖]大人,记得帮我给他还有那个自甘堕落的家伙比一个中指。”大叔拍拍李桦的肩膀。“另外我又要换地方待了,去哪还没想好,总之有缘再见。”
所以说“那个家伙”是谁啊……李桦无奈地点点头,拿上证件并上车后朝他挥一下手,缓缓合上了车窗。
刚刚他泡了两杯咖啡,现在还剩一杯——给那弔人的被浪费了,而给自己的那杯还没动过。不过一个人喝会不会太怪了,尤其粉还是晓歌买的,而且他没经过她的允许就拿出来了。
顺手再带一杯回去好了。
她应该不会这么小气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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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晓歌一言不发,紧紧抱住李桦的后背,默默流着泪,头还不断地在他的胸口处乱蹭。
如果他真的抛下她走了……
她不想责怪他,她也无权责怪他。毕竟像自己这样的人任谁都会感到恶心。况且他已经帮助自己够多了,不该再贪心了。
但她就是想再贪图一点点温暖……只要一点点就够了。
李桦有点无措地看着晓歌,他可最看不得可爱的女孩子哭了。他把双手握住的两杯咖啡轻轻放在床头柜上,然后一手摸着她灰蓝色的小脑袋,一手轻抚她的背。
过了一会,见她不哭了,李桦小心地说:“下次我出门会给你留字条的。”
“嗯……”闷闷的声音从赏金猎人的胸口处传来,他感觉自己的上衣过会要换一件了。
“另外你的咖啡粉我没征求你的意见就拿走了一些,抱歉。”
“没关系……”
“那,我们收拾一下吧?”
“……好。”晓歌抬起头擦了擦脸,干练地和李桦一起整理了起来。顺便说起了刚刚做的梦。
很快,两人就退了房,上了车。
李桦正准备启动奥尔加,突然想到自己和她都还没吃早饭。那就先吃好再上路好了。
“你要哪杯?”李桦举起两杯咖啡,扭过身子向后座的黎博利少女问道。
“唔……哪杯是你买的?”晓歌问。
“喏。”李桦把右手握着的那一杯递给她。
“……另外一杯,你喝过吗?”晓歌又问。
“放心,还没有。”果然比起这种速溶咖啡,她还是更喜欢当时自己挑的吧。赏金猎人暗自想道。李桦不懂咖啡,右手上的是他在店里看到的包装最好看的,所以就选了它。
“好的。”晓歌点点头,接过李桦刚准备收回的右手上的咖啡。
?
“这是速溶的,应该没有你在加加斯选的那种好喝。”他补充道。
“没关系,偶尔尝试速溶的也不错。”
“行吧。”李桦挠了挠黑色的头发,“昨天的面包还有吗?你挺会挑的,它和咖啡搭配起来味道很不错。”
“……嗯,我买了很多哦。”听到他这句话,晓歌蓝紫色的双眼眯成了一道月牙,耳羽轻轻晃动,似乎很开心的样子。
不一会,奥尔加开始了今天的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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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了大约两个小时以后,他们抵达了海关。
“早上好,请出两位出示一下相关证件。”带着浓浓黑眼圈的佩洛安检人员上前一步说道,李桦甚至能看到他头上有不少翘起来的毛,显然睡眠质量很差。
李桦若无其事地拿出证件,佩洛一边打着哈欠,一边飞快地翻阅着。检查一遍没发现问题后,他示意李桦打开车后备箱,把车上所有东西都拿下来进行安检。
因为有赏金猎人证与相关任务证明,携带一定程度的武装是可以通过的。
李桦之前接下并完成了联合政府的任务,所以他给出的入国理由是“去玻利瓦尔联合政府驻哥伦比亚办事所领取赏金并归还部分器械,以及在这里旅游一段时间”。
联合政府在哥伦比亚有“办事所”,虽然貌似里面全是哥伦比亚人……咳咳,管他呢,屁民少掺和政治,拿钱走人就行。
又过去了半小时。
“最后,您的车辆存在非法改装……”佩洛看着李桦,两手一摊。
“啪。”李桦拿出一刀钞票,放在他已经摊开的手心上。
“您是在试图贿赂一个已经对哥伦比亚宪法宣誓的公职人员,恕我警告您……”他默默把双手握紧,但还是面露难色。
“啪!”李桦拿出一大刀钞票,塞到他敞开的衣兜里。
“唉,真不是我不给您面子,主要您的车实在有太多太过于明显的非法改装了,先不说防御功能,最快时速估计是市面上普通车辆的五倍吧?”佩洛露出无奈的笑容。
“咚!”李桦把一个沉重的保险箱放在他的面前。
“……但是,万一你们被查出来的话……”
李桦撇撇嘴,伸出手想把保险箱拿回去,但被佩洛在半途中亲热地握住了。
晓歌看向李桦,李桦笑了笑,悄悄对她做出口型:保险箱里放的是沙子。
晓歌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
她就知道。
“感谢配合。二位蜜月愉快,欢迎来到哥伦比亚。”佩洛露出亲切的笑容,亲手把除了钱以外的所有东西都放回了原位,挥挥手让后面的警卫放行。
那个弔人给晓歌办的身份证明是李桦在玻利瓦尔相恋结婚的妻子,所以他们甚至还有一张结婚证呢。
李桦继续开车,没有在意后知后觉的晓歌——反正是假证,在意那么多干嘛。
而晓歌安静地看着窗外,不时偷偷瞄一眼李桦的脸。她的小脸红扑扑的,说不出是因为恼怒,羞涩,还是……喜悦?
……
这里虽然是边境地区,或者说恰恰因为是边境地区所以要做面子工程,各种设施和绿化都做的很到位。
看着上方“拓荒者补给包”的巨大广告牌,李桦跟一脸抑制不住的兴奋,四处张望的晓歌说:“这就是我昨天说的,表面上多尊重拓荒者,实际上处处挖坑,压榨完了就随手丢弃,吃相特别难看。”
“…………?”晓歌努力回忆了一下,最后茫然地点点头。虽然已经没印象了,但李桦说的话总不会有问题的。
“我们先把车开到办事所附近吧,然后你就可以好好逛逛了。”李桦双手握牢方向盘,在城区可不能像之前在郊外那么大胆了,万一撞到什么建筑甚至人……钱好说,就怕闹大然后查出晓歌这个黑户。
“需要我等一等你吗?”晓歌问。
“我估计要好一会……算了你还是跟着我吧,我担心你一个人出什么问题。”
“好。”
“委屈你了。”
“没有,是我让你费心了。”她轻轻摇头。
然后,李桦继续介绍着这个地方。
“哥伦比亚有好多特色鲜明的地区,而我们所处的这一块以农业与旅游业闻名,还被称为[阳光之地],而且别看它远离中心区域,其实各种配置都不差的,也有一些著名大学和娱乐产业扎根在这里。
“对了,待会我们去买点种子当做纪念品怎么样,又或者你想逛逛别的地方?”
“……我们去买种子吧。”想了想,她还是对李桦最先推荐的东西更感兴趣一点。
“好。另外午饭打算吃什么?”李桦又问,“哥伦比亚的特色食品是汉堡可乐之类的快餐,虽然我觉得还行,但你应该不喜欢这种东西吧?”
“嗯,那要不要去吃玻利瓦尔菜,我看这里也有玻利瓦尔特色餐厅呢。”
呵,无历史底蕴的国家就喜欢偷别国的东西然后占为己有。他突然想骂一句,不过不是针对哥伦比亚,只是有感而发。
“任何菜式到别的国家都会变味,因为要适应当地人的口味。”李桦说,“甚至同一个国家的不同地区都会有差别。而这里的口味比较清淡,菜肴又是咸中带甜,甜中带咸……”
晓歌想象了一下撒上盐巴还一点都不甜的木薯粉瘤奶酪面包,瞬间脸色发青。不过其实李桦说得有些夸张了,玻利瓦尔毕竟和哥伦比亚靠的很近,口味差距没那么大。
“那、那就算了吧……你是炎国人,那炎国菜怎么样?”
这下脸色发青的人变成了李桦。
“我绝不承认哥伦比亚那些饭店做的菜是炎国菜!”
最后,两个人觉得啃面包也挺好的。
……
从办事所走出来后,李桦使劲揉了揉自己发僵的脸部肌肉。那群人笑的可真假,关键自己还要陪着他们笑,因为客户满意度可是会影响业绩的。
“好了,我们去买纪念品吧。”
“嗯。”晓歌两眼放光,很自然地牵住了李桦的手。
他们选择的店比加加斯的那个服装店都要大很多,有各种各样的,来自大地各处的种子,不局限于农作物,还有观赏性植株的。
他们随意地逛着,看到了胡萝卜、西红柿、菠菜、小葱……
很快晓歌就被一张亮绿色的图片吸引住了,这是一株金蒲桃,图片下方标明的原产地是雷姆必拓。
“金蒲桃是雷姆必拓特有的代表植物之一,喜光充足且气候温湿的环境对栽培的土质选择不算严格,很适合在像我们这种气候的地方种植……”扎拉克解说员小姐飞快地介绍着,而李桦凑到晓歌耳边问道:“喜欢吗?”
晓歌摇摇头。
“只是因为它来自雷姆必拓,有点感兴趣罢了。”
雷姆必拓?李桦眉头一挑。
现在这个地方不适合问,过一会吧。
“看这位黎博利小姐或女士的脸色莫非是不合心意?没关系如果您不喜欢这种我们还有其他推荐的,它们都是畅销品比如说……”
“不,不用了,”李桦打断她问道,“能否介绍一下你们这里的特色植株?”
“好的我们的特色植株是苦橙花,而它播种下去长出的果实就是柑橘,我也觉得它很适合二位因为它又好看又好吃更别提还代表着新……”
眼看扎拉克小姐又开始说一连串烫嘴的话,李桦立刻和晓歌对视一眼,她看着洁白且不断散发清香的苦橙花,点点头,决定就买这个了。
“可以了,谢谢你,麻烦帮我们拿个……十五包吧,然后用防水的袋子装好,我们这就去结账。”李桦再次打断她。
“噢好的。”
……
“谢谢惠顾,欢迎下次光临!”李桦逃一般的拉着晓歌离开时,鲁珀店长说。
“这对客人看起来很赶时间呢,都没有听我介绍完。”解说员走到店长旁边,感慨道。
“碧斯啊,有句话我想说很久了,你其实可以试着放慢点语速。”店长无奈地说,“做生意的需要注意客户体验,我觉得大部分人都会觉得听你讲话很累。”
“可是店长我觉得我明明已经很……”
“你看,就是这样。”
“……噢。”解说员小姐的耳朵沮丧地垂了下去。
苦橙花,原本主产于高卢与叙拉古等地。由于苦橙花既能开花也能结果子,因此受到维多利亚鼎盛时代新娘的欢迎,作为生育的象征。
它携带着细致甜蜜的橘子香,却不若橘子般的轻浮单纯,而是有着更深沉复杂的甘味——一种闻了会让人感到幸福的味道。
苦橙树的花语叫做,“新娘的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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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8:48。
晓歌又和李桦度过了愉快的一天。
雷姆必拓到底……李桦在走进酒店房间的那一刻,想了想还是没有问出口。
既然她一直没说,那就说明不太想提,贸然发问有破坏她心情的可能性,人家好不容易开心了一天,等明天再说吧。
李桦又摸了摸自己胸口的绷带。
恢复的不错,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快,应该两天后就可以拆掉它,五天后则可以正常参与中等强度战斗——杀个谢尔特水平的人不成问题。
“来吧。”晓歌主动搂住了他。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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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月高悬,城市的霓虹掩盖了本应在夜空闪烁的繁星,这就是一些人眼中所谓“文明”的体现。
如今已然进入深秋,天气转凉。但只要有钱,就算是块冰疙瘩,夜总会里小姐姐们的各种服务也能让你感受到十足的温暖。
没钱?没钱说个屁。
“欢迎光临!”画着浓妆的貌美女郎穿着貂毛大衣,笑吟吟地站在门口迎客。
黑发且穿着黑色西装的赏金猎人,神色自若地走了进去。感觉这里不如炎国茶馆有味道,那边小姐姐们“欲说还休”的感觉可是很赞的,哪像这里的都急着把自己卖出去。
这丫头在这种地方会有什么阴影?他有点纳闷地想。她又没丢第一次,而且这种地方对漂亮姑娘的待遇不会太差的。
难道碰到什么恶心的客人了?
正当他还在边走边思考时,一位灰蓝色长发的黎博利少女主动迎了上来。“尊敬的客人,您好。”清冷而熟悉的声音将赏金猎人拖出了回忆。
他一抬头,愣住了。
“您今晚的预约对象就是我,您不记得了吗?”穿着华美黑色礼服与雕花黑丝吊带袜,与周围普遍妖娆打扮截然不同的少女问道。
让李桦感到惊讶的不是在这里碰到晓歌,而是晓歌主动与他产生了交互。按理说他这种“局外人”,不会主动在她的记忆里拥有“出场戏份”才对。
那也就是说,今天的噩梦之根应该并不是记忆,而是她内心对某物的恐惧,或者甚至是更加抽象的东西。
“哈哈,我怎么可能忘了你这么一个大美人呢?”李桦爽朗一笑,亲密地搂住了她纤细的腰。在二人产生肢体接触的那一刻,晓歌不自然地抖了抖。
果然,她心里十分抵触做这样的事。李桦想。
“……来吧,尊敬的客人,请先跟我去房间里面,再好好地聊聊天,或者做别的什么事情都可以哦。”晓歌脑袋微微低垂,让人看不清她的表情。“毕竟在今晚,我是属于您的。”
被黑丝手套包裹的小手温柔地牵着李桦的手,带着他走进已经点燃了宁神熏香的幽暗房间。
“那么,您想先做些什么呢?”
“……跟我聊一聊你的家乡,还有你的故事吧。”李桦决定先问出下午的疑问,顺便好好体验一下完整的喝茶服务,他可是好久没在这种地方享受了。
“…………”晓歌看上去没想到他会问这个,一时间没有说话。
“怎么了?如果这个话题引起了你的不快,请允许我向你道歉。”
“……不。”她闭上眼,微笑着摇摇头,“我只是没想到会有人关心这个,您好像与之前那些上来就动手动脚的客人不太一样。”
这就是喝茶与嫖娼的区别。
“严格来说,我来自雷姆必拓,但我在玻利瓦尔生活的时间已经远远超过了在那里的。”晓歌的语调很平缓,像是在讲述属于别人的故事一样。
“那可是横跨了整片大地的路程啊。”李桦感慨道,“我能问问为什么你会来到这里吗?”
“从商的父母把年幼的我一起带了出来,但半路遭到意外,最终只有我一个人活着走到了玻利瓦尔。”
“真是……坚强。很抱歉,勾起了你不愉快的回忆。”
“没关系的。要不是您今天问起,我应该也快忘了。”晓歌说,“当时有好几次差点饿死或者被杀的经历,但我还是幸运地活了下来,并且得到了贵人的帮助,这才能和您在这里轻松地聊天。不然,我肯定早就死在了某个角落吧。”
随后,两人又聊了兴趣爱好、特长等,就好像寻常朋友聊天那样。李桦则是以幽默诙谐的口吻讲述了一些没那么危险的任务细节,常逗得晓歌轻笑几声。
“呵呵,和您聊天真是一件愉快的事。”晓歌笑着说。
“哈哈,我的荣幸。不过我厉害的可不只是嘴皮子,小姐你想体验一下吗?”李桦微笑着,心里对她的防备却不断加深,已经做好了拔剑的准备。
“我今晚是您的,您想做什么都可以。”晓歌点点头,用柔软的黑丝小手解开了李桦的腰带,再掀开了自己黑色礼服的裙摆。
李桦坐在床上,惊讶地发现她的下体已经插满了各种各样的道具,蜜液顺着黑丝大腿一直流入了黑色的高跟鞋。
“一想到今天您会来,我就兴奋地无法克制自己。”她的气息越来越混乱,双眼仿佛都出现了爱心。
“……你是谁?”
“真是的,客人您在说什么……快点,我要忍不住了……”晓歌见李桦迟迟不愿意动手,便摸了几下自己的下面,把黏糊糊的手展示给他看,“您看,都这么湿了……”
“你是谁?”李桦的声音越来越冷。
“………………”晓歌沉默了下去。
“………………”李桦安静地看着她。
“……你一定要这样做吗?”“晓歌”无奈地笑了。李桦发现,她的双眼突然变成了血红色的。
“冒牌货就是冒牌货,长的再像也不行。”李桦耸耸肩,“抱歉了小姐,如果在平时我当然不介意和你共度良宵,但今晚我有任务,而且你恐怕就是那个[异常]吧?很遗憾。”
李桦迅速拔出法杖,将尖端对准她的眉心。然而,他突然发现自己的手不听从使唤了,剑无声地掉在了地毯上。
“我可不是什么冒牌货,我就是真正的晓歌哦。看,这是我作为梦境主人的权限,刚刚触碰到你以后,只要我还在维持着指令,你就是无法攻击我的。”
“……为什么你会有权限?”
“因为我是她几年前被封锁的一个人格,现在正使用着她的身体啊。”“晓歌”妩媚地笑道,扯下裹胸布,又捏了一把圆润的双乳。
“啊啊,这就是重新拥有身体的感受,我实在是被关了太久了……”她咬住自己的乳头,发泄般地在乳房上留下浅浅的齿印与水痕。“只可惜现在只能使用梦境中记忆体的身体,如果再过个几天,等我慢慢削弱她的精神,这具身体就彻底物归原主了。”
“……然后你打算做什么?”
“放心,我是绝对不会伤害你的,我只想从那个天真的小姑娘手里彻底拿到这具身体,然后……然后?”她好像一下子卡壳了,和晓歌一样完全没想过“自由”以后该干什么。
“……我不知道。”
“……?”
“但是没关系,先和我好好享受一会吧,你会同意的。”她笑了笑,李桦突然感觉自己的身体也燥热起来。“反正我和她的感情在很多地方是一样的,我们都爱着你。而你喜欢的不就是这个美丽的身体吗?”
晓歌她……爱着我?李桦有些惊讶。
“不,你无法伪装成她,我从你的眼睛里看到了彻底的疯狂与麻木,就连现在的样子也不过是你伪装的一种。”
“……这样吧,如果你在敏感度被提高这么多倍的情况下还能保持清醒,我就承诺不再骚扰你们。”“晓歌”丢掉了所有玩具,脱下高跟鞋坐到李桦的面前,黑丝小脚在他的胸膛上温柔地抚摸着。
“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我这些天一直在她的身体里看着你们亲热,实话说,我相当的嫉妒。”
李桦握住她丝滑的脚掌,手指稍微用力而快速地按了脚心的几个地方——这是人脚底最敏感的位置。只要不让对方有进攻自己的机会,我管你攻击力有多高。
好痒………“晓歌”忍不住笑了几声,试图把脚抽回来,但因为没什么力气,软绵绵的动作反倒像是在调情。
啧,光是摸着她的脚,自己的下面就也已经有反应了,怎么会这么敏感。
李桦用一只手钳住她的两只脚踝,腾出另一只手不断在她的湿漉漉的黑丝大腿内侧来回挑逗着。“快,快点……”她娇喘着,想让面前的男人赶快缓解自己胯下的空虚。
李桦闻言便把三根手指慢慢插了进去,狭窄的肉壁包裹着手指,本应发挥阻止它的入侵的作用,但因为方才“晓歌”在等待李桦时已经用玩具抚慰了好一会,如今它只是紧紧地包裹手指,却没有进一步的反抗。
“噢啊啊啊——”她仰头浪叫一声,明明男人的手指还没到底,她却已经去了,黑丝双腿抽搐着,淫荡的水花喷溅到李桦的手臂上。
再进来一点……
还没等她开口催促,李桦就已经粗暴地将手指捅到了最深处,处女膜被强行撕裂,巨大的痛楚与快感让她兴奋地叫喊着。“啊啊啊啊——对,就是这样,肏死我……”
李桦猛地抽出被处女落红染红的手指,还没等她反应过来,托起她柔软的臀部又狠狠对着渗血的蜜穴吮吸起来。
“啊啊啊啊——”她翻着白眼,触电一般地全身颤抖着,丝袜美腿无力地四处乱蹬,汁水四溅。“继续,继续!更用力一点,更粗暴一点,杀了我,杀了我唔噢噢噢噢噢噢!”
李桦掐住她的两条黑丝大腿,从脚趾一直舔舐到了大腿根部,高档的丝袜已经变得像一块普通的湿布,没有任何保暖作用。而“晓歌”在他发起攻势时一直揉搓着自己的胸部,一对玉球被她揉出各种形状,颇为诱人。
而在李桦把她的下半身全照顾了个遍以后,终于把那根涨得不行的肉棒塞进了桃源洞。“噗呲”的一声,李桦的肉棒刚进去就忍不住射了,而“晓歌”头一次体会到中出的感觉,似乎觉得要上瘾了。
李桦双手握住“晓歌”的黑丝小手,上半身与她的胸脯紧贴,下体则是不停地抽送着,每抽插几下就会随着肉体的碰撞而带出大量的精液与爱液,只是这次,李桦的精液明显占了大部分。
不行,这样下去他会……李桦感觉头脑开始发昏,很想倒下去,但他连忙一咬舌尖清醒了过来。他明明已经几乎使出全力了,她怎么反而越来越亢奋了?
“啊啊啊啊不够,再用力一点,肏死我!”身下的“晓歌”继续浪叫着,仿佛在享受着这股痛苦。
……享受痛苦?李桦突然想到了什么,伸手掐住她白嫩的脖子,稍稍用力。果然,她一边急促地喘气,连舌头都伸出来了,一边非常兴奋地颤抖着,脸上有无法掩盖的喜悦。“继续,直接掐断我的脖子!再用……咳咳!更大的力气!”
…………
她果然已经疯了。
李桦感慨而同情地想。
已经只能用痛觉感知到自己的存在了吗?
而从李桦发现这一点开始,他索性对她的身体开始了施虐,风向也就此转变。
“啪!”他拿出房间里自备的软鞭,狠狠地抽到了她的身上,留下了一道血淋淋的伤痕。“呜哦哦哦哦哦哦哦——!”她忘乎所以地叫着,喷出大量爱液,“好痛,好舒服,继续啊啊啊!!”
李桦将点燃的蜡烛塞进她的阴道与菊穴,又狠狠对着她的屁股打了好几下。她的黑丝双腿因为强烈的快感,已经彻底瘫软了下去。她就像是一只雌犬,盲目地享受着来自男人的一切。
……
他一边下体挺动,一边用绳索套住她的脖子,不断加大力度勒紧。“呜,呜呃呃——”她的动静越来越小,最终在高潮中头一歪,晕了过去。
还好他把前些天的梦境能量全点了体质与反应速度,不然今天可能真要栽在这里。他长舒一口气,重新穿上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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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桦打了个响指,时间凝固,一切都开始崩裂。
但就在这时,一个遍体鳞伤的身影再次走向他,李桦防备地举起法杖,却发现对方没有任何攻击自己的意图。
“我说过的,我不想伤害你,我只想让那个抢走你的家伙消失。
“这个身体本来是我的,该被你救出来,该和你一起生活的人明明应该是我!我承受了[晓歌]绝大多数痛苦的回忆,最后却是她得到了救赎,可我没有!”
“可你已经陷入了疯狂,就算获得了肉身,也难以填补心里的空缺。再者,你不是承诺过了吗?”
“不,这不一样,那我的痛苦又能用什么偿还?凭什么,凭什么!我要获得她的身体,吃掉那个人格,然后,然后……”她快步走到李桦面前,试图控制他让他带着自己出去。
“你已经疯了。”李桦摇摇头,迅速贯穿了她的心脏。
“……呜…………”她绝望地哀鸣着,缓缓流下两道血泪。但面前的黑发男人只是微微皱了一下眉,轻叹一口气。
“我恨玻利瓦尔,我恨玻利瓦尔人,我恨那个蠢丫头,我……”
“你不用恨她,恨我就好了。”
“……不,好奇怪,我并不恨你……噗……咳、咳咳……”她彻底没了力气。
“……我承诺,我会让你开开心心地活着,再也不用遭遇那些痛苦。”
李桦松开了握柄。
胸口插着一把剑形法杖,她伸出右手想抓住李桦的衣角,却只是无力地向后倒下,坠入无边的黑暗。
“……是吗,那就好。”她的双眼恢复为了李桦熟悉的蓝紫色。“……谢谢,以及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