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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第17章 同门一场

作者:罗森 字数:7236 更新:2024-11-06 04:09:22

  展开轻功,李煜在地道中飞驰,朝爱菱气息所在之处,快速逼近,他脚底如飞,手上更是不慢,路上被他遇到的狼嚎骑士,顺手一人一剑,全数给宰掉。

  所有的骑士,都存着同样的念头,他们丝毫不能理解,为何自己会死在这等剑招之下。

  而李煜此战之所以能无物不克,其中的奥秘,便在于体内的一道剑气,不动真剑。

  不动真剑!

  风之大陆上的剑客,大概没有什么人,会知道这路剑法,但是,像陆游、山中老人、天草四郎、忽必烈……这类的绝顶高手,都曾听过这样的一个神话。

  在遥远的大海彼方,异国的大陆之上,曾有个人,靠这样的一路平凡之剑,打遍天下无敌手,在他的剑锋之前,一切的内力、招数、神兵、魔力……皆等于无,不管是多么厉害的高手,都只能在这平凡一剑下,俯首称臣。

  人们对这样的剑法,感到无比敬畏,将之尊称为“不动真剑”。

  当日这绝世剑神过世后,这莫可抵御的剑,成了最美的神话,未再一现于江湖。

  可谁也想不到,数十年后,这套幻影神技居然远渡重洋,在李煜的手中重现。

  当李煜奄奄一息,将绝命于金陵城时,为一老者所救。而这老者,便是当日的剑神,在炎之大陆亲手创立自在门的一代奇人,萧寒山。

  萧寒山少年时,为绯樱帝国王家图书馆杂役,借着职务之便,饱览各家经典,他天资本高,又是终日钻研,短短十年,居然成为一位上通天文、下知地理的大学者。

  相传,世间各法练到极至,突破最强的太天位境界后,可修成“终极”,得到媲美主神级神明的至尊力量。

  萧寒山天生体弱,不能习武,加上经脉特异,连最粗浅的内功也练不成,医者判断,他至多不过四十之寿。

  一日,萧寒山跌坐于树下,苦思万物生化,循环不休之理,不料树果落下,正中脑袋瓜子,也不知是他福泽深厚,亦或是天意弄人,居然成就了这千古奇缘,把精神烙印嵌进终极境界。

  萧寒山仰天长笑,悟“天流不动剑”。

  自此剑试天下,终其一生,虽非举世无敌,却是纵横宇内,未尝一败。

  而后创立自在门,收徒数人,影响所及,牵动了日后炎、冰大陆的天下大势。

  萧寒山手建自在门后,反思其毕生所学,创出无数神妙武功,授予门徒,但这“天流不动剑”,却是无论如何传不了人。

  天流不动剑,追本溯源,乃属“终极”武学。

  而终极之境,乃人体突破一切极限,白日飞升前的最终阶段,古往今来也没多少人能涉足于此,内中的神妙,非亲历其境者不能体会,更无法述之于言语文字。

  萧寒山机缘巧合,半悟终极,以此运于剑上,自是天下武学莫有能敌,人人败得心服口服,却又莫名其妙。

  可是,饶是萧寒山深明武学经要,关于终极之秘,他自己虽能领悟,却无法形诸言谈文字,要说授之于人,那更是万万不能。

  是以,自在门上下,便连其独子,在绯樱帝国号称智者的萧风健在内,竟无一人能习得这旷世奇剑,萧寒山无奈,又不忍见神剑失传,遂借死退隐,云游四块大陆,想藉机觅得一传人。

  行至风之大陆,本想与此地武学宗师谈剑论道,却撞见了李煜这大冤屈,因不愿一剑道奇葩就此冤死,遂出手相救,更将成名绝学倾囊相授。

  自在门素以诸般杂学扬名,萧寒山本人医术之精湛,更是不在话下,要挽住李煜一命,只是举手之劳,三颗“七情龙丹”,生死人肉白骨,一日功夫,李煜身上伤病残疾,已不翼而飞。

  然而,李煜武功已废,七情龙丹虽效应如神,却只能挽回其三成内力,想要再像未伤之前一样使剑、修习武功,那是此生无望了。

  天生万物各有所用,惟其适性而已,萧寒山有鉴于此,遂死马当活马医,将不动真剑授予这关门弟子。

  道可道,非常道,为了授业,萧寒山甘冒奇险,震动自身本命元气,与李煜之本命元气共鸣,将不动剑气灌输于他,又将剑法要义,硬生生地形式化,成为九式剑诀,以之传授。

  学不动真剑,惟重顿悟,一瞬不成,终生无望。

  李煜于剑道的资质之高,空前绝后,一晚苦思,终于学齐了九式神剑,但一头乌亮黑发,却也从此转为银灰。

  剑气已得,剑诀悟通,本该运用自如,唯终极力量强大,实远非任何人所能想像,李煜又是以模拟之法学剑,非当真悟通终极,故而需要一年时间,让肉体适应剑气,两者合一。

  若是一年内有所妄动,势必给爆发的终极能源,炸得粉身碎骨。

  学剑完毕,萧寒山语重心长的说道:“你进境之佳,远远超乎我期许之外,这九式剑诀,你已全数悟通了,不过,天下至道,非能以言而道,不动真剑,你只能学得九成,还是练不成天流不动剑的。”

  李煜虽然遗憾,却也知此事不能强求,跪地叩谢老师重生之恩。

  他不动真剑既成,一年后待剑气运行无阻,便可凭之催动往日所学,只需“青莲剑歌”能使,普天之下,已是难寻敌手了。

  是以,随爱菱旅行以来,他始终顾虑良多,便是怕一旦牵动剑气,自己爆体而亡,死的奇惨无比不说,牵挂于胸的那些大事,不免付诸流水,抱憾此生。

  现在,为了相救爱菱,李煜豁出一切,再无顾忌,将不动剑气自丹田解封,运遍全身,要借此单挑狼嚎骑士团。

  在香格里拉时,李煜本可找帮手相助,但他剑气既动,所依恃者,便只有几天前的一度催动,身体已有经验,或可适应;与让自己陷于生死关头时,所激发的潜力。

  是以,李煜非但不能找帮手,反而狂得可以,不惜大耗功力,以传说中的剑仙神技,驭剑而飞,身化金虹,自香格里拉飙射至此地,只是将落地时真气忽地一乱,这才弄至撞山的惨状。

  凭不动真剑的威力,要对付狼嚎骑士,自是举手之劳,只有在与公孙雄的决斗时,被逼动用较高功力,体内真气失控,花了好大力量镇压、疏导,伤害较大。

  其实,李煜是取了个巧,他手中木剑,看似朽残,其实却是萧寒山以深海百炎蛟木,亲手削制,坚犹胜铁,是柄不输给任何古剑的一流名剑,若非如此,以李煜现时身体状况,要同时断刀、斩人,绝不能如此举重若轻。

  对于自己的身体,李煜心知肚明,真气虽在周身运转无碍,却只是一时之象,整个人就像个不定时炸弹,不知什么时候会爆发。

  现下外表虽无异状,但激走真气仅是由外表潜入腑脏,为祸只有更深。

  看来,一年未满,冒险解封剑气,始终是太过勉强了,现下,就必须尽可能在身体承受不住、真气爆体而出前,把敌人败尽,救出爱菱,不然可真是一死百了,干干净净。

  一路奔来,凡是遇着的骑士,全部给李煜顺手灭口,连还手的余地也没有。

  追踪爱菱的气息,来到当日死战的祭坛一带,李煜更不迟疑,穿过窄廊,双手推开大门,一步奔进去。

  “唉!可恨今年时运低,凤凰倒楣不如鸡……”

  双掌推开大门,李煜不禁暗暗长叹一声,最坏的情形成了真。

  这一路走来,所杀的大部分是二三流角色,原本,自己还存了个侥幸心理,希望大部分的硬手,分散各处,只要速度够快,采取闪电攻势,或许在可以救出爱菱后,悄无声息的全身而退。

  而现在,摆在眼前的情势是,百余人的大批人马,在祭坛下团团围住,摆开阵势,似乎早就为他这名贵宾,做好了准备。

  祭坛上,有个黑衣人,宽袍长袖,一副魔导师打扮,看来,就是这次事件的主谋人了。

  祭坛上传来爱菱的气,虽然微弱,却很平稳均匀,伤势应已痊愈大半,接下来的问题,就只是如何把人带走而已了……

  如果走得出去的话!

  李煜约略审视敌我状态,百余人的骑士组织,这样的规模来对付一个人,不能不说是荣幸之至。

  他实在有点纳闷,自己这副狼狈样,到底有什么地方,让狼嚎骑士团如此大礼相待。

  狼嚎骑士团的实力,比想像中要坚强,如果运用得宜,甚至可以攻陷一个中等规模的城池了。

  一般来说,骑士不会一开始就采用围攻的策略,倒不是说遵守骑士精神,而是单纯的自重身份而已,像这样百余人对付一人,更是想都想不到的布局,李煜不禁怀疑,是不是自己有什么地方漏了形迹,让人这般提防。

  (啊!那只折扇……我真是笨蛋!)

  李煜暗骂自己糊涂,那日被迫离去前,除了表示爱菱的身份,更将平日随身带的一柄扇子,掷入石壁中,扇子上的诗文是他所吟,字亦是他亲题,以他过往在江湖上的名气,稍有见闻的人都会知道,如此双管齐下,狼嚎骑士团必会尽心救治爱菱。

  当时掷出折扇,只是一时义愤,事后忘的一干二净,却没有想到,狼嚎骑士在尽心救治之余,必也严加戒备,以防大敌,这下事情更棘手了。

  “快快把人交出,双方一切好谈,否则我今日必血洗狼嚎骑士团!”

  这叫赶鸭子上架,不上不行。

  明知道事情要糟,李煜也只得硬着头皮,虚张声势,装出付不可一世的狂傲气派。

  “李师兄,许久不见,怎地一见面就这等不客气啊!”

  大队包围中,一个声音响起,跟着,一名骑士排众而出。

  看清了他的相貌,李煜的眉毛皱了起来。

  “是你,花风云。”

  “久违了,李师兄。自当日白鹿洞一别,匆匆十二年,小弟挂记你的紧啊!”

  狼嚎骑士纷纷让道,恭谨的态度,说明了来人的团长身份。

  团长的模样看来很年轻,大概是一百几十岁的年纪,走路的姿势很能显示其干练,只是,看来精明的脸上,眼中有抹残忍狡狯的邪气。

  “李师兄,怎么弄成这种狼狈样啊!太难看了吧!”

  “你也好不到哪去啊!被赶出白鹿洞以后,居然作了强盗,人类实在是很容易堕落啊!”

  李煜记得这个师弟。

  在白鹿洞近三百年来的弟子中,花风云的武术天份相当不错,尤其是剑术,很受到诸位夫子的赞赏,认为他将来大有可为,只是,他太沉迷于武道,反将主修的圣人哲言置诸不顾,终日争勇好斗,逼人比剑,屡经惩戒无效后,被白鹿洞逐出师门。

  因同是好剑者,李煜对这人有点印象。

  记得,好像有过几次,撞见他剑伤无辜,便以师兄的身份说了他几次,应该是这样,不过,记不太得了……

  “夫子们好像太低估你了。”李煜苦着脸笑道:“能够把抵天三剑偷出来的人,不应该只有驱逐了事的。”

  抵天三剑,是陆游的毕生绝学,只有七名亲传弟子才获得传授,花风云能够凭一己之力,借由日积月累的观察、模拟、苦思,把这神技“偷”出来,确实是个罕见的鬼才。

  被说中痛处,花风云怒道:“哼!那些迂腐的老家伙,怎么能明白我的志向,我今天就要证明,将我逐出师门,绝对是他们最错的一个决定。”

  (是啊!他们该把你碎尸万段,我今天就不用那么累了!)

  李煜心中暗自骂道,表面上却得继续装出一副高手气派,傲然道:“你与师门的恩怨,与我不相干,念在同门一场,你把人、镜交出,大家各行其是,否则,就算我肯放过你,只要把你偷学抵天三剑的事传出,你还怕没人来清理门户吗?”

  被李煜这么一说,花风云大喜过望。

  为何大喜?

  他知道这师兄昔日仗着神剑无敌,目无余子,从不把人放在眼里,遇到这种场合,哪有和人谈条件的余地,先把对手杀掉一半再说,现在肯如此屈就,必有隐情。

  自从知道前日来犯者便是这人,花风云为之忐忑不安,李煜的剑法之强,只怕是七大弟子中第一,犯上了他,计决讨不了好。

  只是,一年前唐国灭亡,传闻艾尔铁诺已将此人毒杀,便算能侥幸逃过一死,说不定也残疾大半,拔了牙的老虎,有啥可怕。

  这时听到李煜语气虽硬,却是主动谈和,心下疑窦大起,仔细打量李煜全身上下,发现除了一身颓丧不说,“剑客生命”的右手,更是被画上了永难磨灭的伤痕,任何人受到这种伤,是再也不可能像往昔那样用剑了。

  花风云把心一宽,反唇相讥:“嘿!你以为自己还是当年的『金陵第一剑』么?清理门户,哼!如果现下周师兄在场,不知道他会先清理掉哪一个?”

  花风云也很清楚这师兄的过往。

  他和李煜同年,更是同一期进入白鹿洞学艺,同样好剑,同样是夫子眼中的剑术奇才。

  可是,强中更有强中手,虽然是同一期入门,李煜方入门,便立刻获得宗师陆游垂青,破格收为入室弟子,授以白鹿洞三十六绝技。

  而他,却必须忍受屈辱,侍候年长的夫子、师兄,从最低阶的学员当起,整日把时间浪费在洒扫应对上,一步步循阶渐进,至此,双方的差别,有若云泥。

  在学业中,他一直听到这师兄的种种传说。

  李煜被誉为“风之大陆古往今来第一剑术天才”,短短一年半,就学齐三十六绝技中所有剑学,甚至进军被历代宗师视若瑰宝,白鹿洞三大绝剑之首、剑仙李白的旷世绝学──青莲剑歌。

  青莲剑歌,创自于“青莲居士”李白,分为前后两套,前半套讲究变化精微,使敌人捉摸不定,极尽雕琢之能事;后半套“将进酒”剑诀,却是如同天马行空,羚羊挂角,无迹可循,于平凡中见大神奇,小笔大写意,其中神妙之处,人所难测,除了李白本人,白鹿洞数千年来俊彦无数,竟是谁也没能练成。

  李煜是唐国正嫡,对于这祖上神剑,是志在必得,把全副精神投入其中,不食不眠,一心求剑。

  这番心意,加上其余各方面和祖先的相似,第一剑才果然名不虚传,短短十个月,便尽得前半套剑法经要,再过七日,李煜得其全功,突破了多少一流剑手为之叹息的难关,修成了整套青莲剑歌,而其时,李煜年尚未满二十。

  这番成就,惊才绝艳,震惊宇内,人皆视其为李白第二,陆游本人甚至打趣说:“若论剑中资质,我不如煜儿多矣。”

  李煜学剑有成,遂旅行大陆四方,行侠仗义,结交各路豪杰,他是王侯之身,当代剑豪,个性又豪爽风趣、一掷千金,自是人人乐意相交,锋头之健,一时无俩。

  而后,李煜回归故国,准备与青梅竹马的恋人,唐国第一美人,周嘉敏,完婚成家。

  为了把婚事办得盛大,顺道向日渐跋扈的邻国艾尔铁诺示意,唐国宫廷特意办了个比武招亲,声言谁若败尽群雄,便可赢得美人归,反正,来宾多是李煜故友,自不会有人行这等横刀夺爱之举,便算有,也不会是李煜的对手。

  李煜也是少年心性,能在未婚妻面前大大显脸,有何不好,不顾几位师兄劝阻、反对,允诺了这场比赛。

  比武的结果,一如所料,青莲剑歌所向无敌,李煜得了个“金陵第一剑”的名号。

  只是,福兮祸所倚,李煜这一胜,反引来了天大祸事,艾尔铁诺第三王子,在擂台上对盈盈浅笑的周嘉敏,惊为天人,却给李煜一脚踹下台去,又羞又怒,发誓报复。

  然而,李煜剑术之强,当世罕见,艾尔铁诺也对之深深忌惮,这才不敢进犯唐国,说要报复,谈何容易。

  百般无奈之下,只好请动第二军团长,周公瑾,虽然明知这是与虎谋皮,但恨欲交织下,三皇子也顾不得这许多了。

  结果,周公瑾设计,李煜身中寒天玉膏之毒,落败被擒,艾尔铁诺大军攻破金陵,周嘉敏被俘,成了三皇子的宫中佳丽。

  似李煜这种人,虽然死了九成,只要有一丝机会,就有可能东山再起,艾尔铁诺哪敢掉以轻心,不久之后,传出了李煜被赐牵机药而死的消息。

  乍闻此事,花风云茫然若失,其时,他已被逐出白鹿洞,可是,一直到最后,他都没有忘记过,那个和自己同时入门,长久以来把自己压得喘不过气的师兄。

  不管表现有多好,夫子总会将他与李煜相比较,不管有多努力,总是得不到肯定,或许,也就是他的天分杰出,同门反而故意轻视。

  “有什么了不起,和李师兄比起来,你这不过是三脚猫的程度!”

  “俊彦当然是很不错的,不过比起天才……”

  为了证明实力,花风云只好到处找人比剑,越比越恨,如果没有李煜,那自己或许早就成为众人的焦点,白鹿洞新一代的新星;或许,被陆游收入门下的,就是自己;或许,李煜今天拥有的一切,都该是自己的;或许……

  都是或许,这些或许,遮碍了他的视线,最后,花风云得到了被逐出师门的判决。

  花风云感到不忿,感到愤怒,因为这样,他更要做些大事出来,因此,他放弃了加入其他二、三流实力,却属于正派的骑士团,而将记忆中的抵天剑编出,自组狼嚎骑士团。

  抵天剑的真实威力,他施展不来,只能以剑阵的形式模拟,却靠着这个,狼嚎骑士得以扬名。

  当名气有了,大把钱财随之赚进,花风云始终觉得不满足,他没有办法抹去心头的屈辱感,只要想起当年几次斗剑时,给李煜撞见,一脚把他踢进水沟,事后连他名字也记不得,耻辱就像鞭子,打在他本已不多的自尊上。

  花风云决心复仇,唯有打败李煜,才能扬眉吐气,可是,凭什么,拼盘剑阵吗?

  正当花风云彷徨痛苦,他听到李煜身亡的消息,刹那间,他以为自己这一生,再也没有扳回颜面的机会了。

  而现在,这个纠缠他一生的阴影,就在面前,而且功力可能连当年的一成都不到,这是多好的机会,这一定是老天赐下的复仇良机,只要想到这点,花风云兴奋的发抖起来。

  “你发什么抖,伤寒还是疟疾?”

  一点都不能体会对手的心情,李煜冷然道。

  念及周公瑾,李煜怒不可抑,不过,由死到生走了几遭,一年的颠沛流离,使他再非昔日的意气少年,不会再那么轻易的给挑动情绪了。

  只要自己不死,终会把这笔帐讨回,现在该费心思的,是怎么赢得眼前的这场战争……或者说,怎么逃过一命!

  一切就是那么简单。

  “从现在起,大家不许插手。”

  花风云喝退想上前的骑士,转向李煜道:“念在同门一场,只要你跪地求饶,我就……”

  公平比剑打赢他,之后,再命他跪下来,像奴仆那样舔净自己的鞋子,或是……

  面对唾手可得的胜利,花风云尚未开打,便给虚幻的喜悦冲昏头,他一点都没想到,猛虎即使失去了牙,也依然有虎的危险性。

  “你就怎样!”

  花风云并非蠢人,口中虽然狂言如涌,到底还是留了个安全距离,省得被李煜临死一击,死的冤枉,哪知道李煜语音一落,也不见他有什么动作,黑黝黝的剑锋便已刺至胸前。

  花风云这一惊非同小可,怎样也想不到,断了筋脉的手,还能出那么快的剑。

  总算他也是剑技不凡,知道若是向后急退,必然躲不过这凌厉无匹的一剑,百忙中半抽出腰间光剑,在胸前一格。

  “当!”

  两剑相格,火花乱冒,李煜吃了一惊,想不到对手居然挡住了这突发一击,实是可惜,而当他看清了花风流配剑的式样,心头猛地一震。

  湛卢剑!

  上古名匠欧冶子的遗世神剑之一,据闻有鬼神莫测之威,是第一品的古剑,不过,这些不是让李煜愣住的理由。

  花风云的湛卢剑,仅是模仿真品样式拟造的赝品,然而,湛卢剑的真品,李煜是曾经见过的,它如今的主人,是一名戴着半边面具的铁面男子……

  李煜心头剧震,剑势一滞,花风云趁机藉力飘退,却给李煜一脚踹在胫骨上,重心不稳,成了滚地葫芦,狼狈地滚倒在地。

  “杀了他!杀了他的人,我重重有赏……”

  一个照面,花风云多年的美梦,破碎成了地上的尘埃,见不得人的败姿,甚至勾起了以往屈辱的回忆,他已经不管其他了,只要能杀了这多年来的梦魇,管是单打独斗,还是大石砸死蟹。

  得到命令的狼嚎骑士,个个争先向前。

  对于团长命令,有一定修为的骑士,没有多少尊重感,在他们看来,会一直沉迷在过往失败中,无疑是懦弱的表现,如果不是因为剑阵的独门排设,花风云的团长之位早不保了。

  这时再看他输得狼狈,几个骑士登时眼露轻蔑之色,不过,李煜昔日的名头甚大,这时虽已过气,但若能斩他首级,身价必定一夜百倍,名动江湖,而且,以他与艾尔铁诺的仇恨之深,说不定还能换到一场荣华富贵。

  是以,人人展开浑身解数,务必要将这残废斩杀于剑下,才一会儿,李煜就陷入重重包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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