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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十二卷 第1章 暹罗结义

作者:罗森 字数:9349 更新:2024-11-08 03:25:47

  艾尔铁诺历五六六年三月 自由都市 暹罗

  “喂!你说老大这是什么意思?”

  “不知道,他是不是把这当成某种改版游戏,以为只要结拜,忠诚度就永远不会下降。”

  “这姑且不论,以老大的文化水平,你认为他可能知道那种游戏吗?”

  “唔……这倒是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你们两个在那边说些什么?”发现自己的意见遭到漠视,兰斯洛颇为火大,不满意源五郎、有雪在听到他的意见之后,立刻窃窃私语起来。

  “没……没什么,大家继续,大家继续。”有雪笑着脸,打着哈哈。

  “关于我的提议,不知道大家有没有什么意见。”兰斯洛环视众人一眼,道:“我很开明的,有什么意见,尽管提出来。”

  话是这么说,不过有雪知道提出反对意见,只是自找倒楣;源五郎则是在思索这提议若是成立,会造成什么影响,自己又能不能利用这影响来做些什么?

  暂且不论这提议背后的意图,在大陆上,结义金兰,是种极高层的誓盟,那象征着一群男子之间,因誓约而后而祸福相依,生死与共,永不离弃。

  如有违誓,则终生为人所不耻。

  尽管如此,并不是每一个誓约都能被贯彻以终。

  虽然在大陆上,确实是有不少异姓兄弟的故事,传为美谈;但相对的,也有许多遭到践踏的誓约,每一步都伴随着悔恨的陈迹……

  无可置疑,兰斯洛提出了一个让人不得不正视的提案,问题是,其他人的意向如何呢?

  花次郎以一贯的倨傲姿势,把目光高高抬起。

  他压根儿就不认为这群人有与他结拜的资格,源五郎身份不明,另外两个人简直是杂渣那一级的,抱着是什么居心都不知道,这种结义简直可笑。

  最后,有雪第一个表示赞成,从他雪特人的立场来看,不管怎样都不会吃亏,这好比穷人永远热爱与人共享财产,是同样的道理。

  源五郎迟疑了一会儿。

  这个外表看来极度柔媚的美男子,有着短暂的沉默,跟着,他若有所思地笑了,朗声道:“好啊!就结拜吧,能与大家结为兄弟,五郎觉得非常荣幸呢!”

  一旁的花次郎有些吃惊,没有想到源五郎会如此自折身份;但是,再想深一层,从他在打赌的那些话看来,这人对兰斯洛几乎保持着绝对袒护的态度,那么会有这样的举动,也就不奇怪了。

  兰斯洛也有些意外。

  虽然没有像花次郎那么明显,但自己也感觉得出,这外表文弱的源五郎,绝非如此简单,他会这么干脆地一口答应,确实和预料中不同。

  四个人里面,有三个人同意,该算是多数通过了,虽然没有拉到花次郎下海,让兰斯洛暗呼可惜,不过这也是想当然尔的事,并不奇怪。

  兰斯洛道:“既然大家都同意了,那我们现在当天立誓,歃血为盟。”

  “老大,要不要准备香案?”

  “好哇,你连三牲祭礼一块儿准备吧!”

  “喔,那我就去……”

  “去死啦!”

  看着兰斯洛瞪大眼睛,有雪终于领悟兄长说的是反话,安静地闭上嘴。

  “英雄也有落魄时,虽然我们今日一文不名,但我相信日后大家都能出人头地的。”兰斯洛道:“我听老头……嗯,我听人说过,结义首重诚心,只要我们有心,形式上的东西就不必了。”说着,他取出了个盛满清水的小碗,跟着抛去手里的匕首,转而抽出了腰间的宝刀。

  “为了表示诚意,古时有人斩鸡头立誓,亦有英雄壮士断腕,我兰斯洛遥想前人,雄心不已,今日决意效法古人……”

  “哇!老大,别乱来,手很重要,不能乱断啊……”

  有雪声音未完,兰斯洛已手起刀落,用刀尖在指头上刺破一点,滴了小小一滴血进碗里,动作落差之大,让素来以寡廉鲜耻着称的雪特人,吃惊地险些吓掉了下巴。

  “本来呢,血是要流多一点,以表心迹,不过我体谅大家身体虚,滴一滴聊表心意,这样就可以了。”心里打着歪主意,兰斯洛大言不惭,开始宣誓。

  “我,兰斯洛,从今日起愿与诸位兄弟,同甘共苦,祸福相依,如有违誓,教我日后不得善终。”

  誓言听起来很完美,但不知是发音不正,还是怎样,当说到具体誓言时,兰斯洛念的却是同甘共“煮”、祸福相“离”。

  姑且不论“同甘”,很明显的,这个提议结拜的男子,一点都没有与兄弟“共苦”的意愿。

  而这一点也默默地看在其他人眼里,源五郎苦笑一声,提刀刺破手指,朗声宣誓。

  “我,源五郎,从今日起愿与诸位兄弟,同甘共苦,祸福相依,如有违誓,教我日后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他咬字清晰,誓言也说得极为分明,无可挑剔,只不过,当他口里宣誓,脚底却背着兰斯洛,在地底写“不”字,这叫“君看睢阳雁,各有稻梁谋”,反正你不仁,我不义,大家也没什么可说的。

  有雪的位置在他背后,看到这幕光景,什么担心都放下了,源五郎才一说完,立刻夹手抢过钢刀,刺破手指,嘴里叽哩咕噜地说了一堆。

  “我,天地有雪,从今日起愿与诸位兄弟,同甘共苦,祸福相依,如有违誓,教我日后天打雷劈,不得好死,粉身碎骨,挫骨扬灰,五雷轰顶,男盗女娼,一门英烈,绝子绝孙,上刀山,下油锅……”

  嘴上发誓像吃生菜,脚底就不不不不不不不不……地“不”个不停,兰斯洛看不见,还以为这雪特人真是豁了出去,发那么多毒誓也不怕应誓,果然忠肝义胆、义薄云天到了极点。

  在上方俯视的花次郎,把这场荒谬的结拜看得一清二楚,本来气愤的心情,不禁有些啼笑皆非。

  这三个伪君子的结义竟然是如此结法,日后情谊可想而知,只怕不用大难临头,就各自争着先飞了。

  或许是想讥嘲一下吧!当有雪发完誓,花次郎蓦地跃下树来,在众人惊疑的目光中,取过宝刀,席地坐下,冷笑出声。

  “哼!各位拜的好兄弟啊!小弟受诸位豪情感召,自身虽然不才,却也效法一二。”说着,也学有雪适才的姿态,信口胡诌。

  “我,花次郎,从今日起愿意与诸位兄弟,同甘共苦,祸福相依,如违此誓,情愿日后万雷轰顶,万箭穿心,万蛆钻脑,万蚁蚀身,万毒侵体,万……”

  誓言说了一堆,刀子却只是在手腕旁晃来晃去,反正大家做戏而已,这血滴不滴,早已没了意义。

  话还没说完,源五郎突然往左一跌,撞倒了旁边的有雪,而有雪好死不死,整个人压往正满口胡言的花次郎。

  有雪甫动,花次郎立即警觉,空着的左手推出擒拿,要把有雪摔出,却有一股诡异劲道透过有雪急速袭来,花次郎一时应变不及,推出的左手给反压了回去。

  只听见“唉唷”一声叫痛,有雪给花次郎投掷了出去,而后者却怔怔地愣住,看着自己的手腕。

  有雪刚才那一压,恰好让刀刃自他手腕上划过,登时血流如注,一道血流,自手腕成串滴往碗中。

  “哗!表明心迹也不必割成这样吧,花老二,我要对你另眼相看,你真是义气中的义气,义得不能再义了。”还弄不清楚状况的兰斯洛,感动、佩服得五体投地。

  花次郎则是楞在当场,他知道兰斯洛的刀有古怪,所以刚才急凝护体真气在左手,自信能挡住任何利器一击,哪知却还是给伤了,这柄神兵……可能比估计中更有来头……

  兰斯洛瞧他对刀发呆,心中不安,赶忙将刀取回,而花次郎看到了手腕上的血迹,这才清醒过来,在感到剧痛之余,他爆发了盛怒。

  “你……你们……”

  “唉!真可怜,有人打赌赌得快,输得更快喔!”

  源五郎别过脸轻叹,一脸无辜的表情,而有雪则是满面惊诧,喃喃道:“哇!誓言发得那么毒,全是万字辈的,花二哥你不怕将来应誓,死得奇惨无比啊!”

  誓已经发了,生米早成熟饭,此时发恼无济于事,总不成当场就宰了这三人出气吧!

  百般气恼之下,花次郎吃了这个闷亏,恨恨地瞪了源五郎一眼,重新坐下,冷笑道:“大家走着瞧!”

  兰斯洛这时也看了出来,花次郎挨了个大闷棍,只是此刻不宜趁着便宜卖乖,还是打铁趁热,正事要紧。

  “好,既然大家都那么有心,我非常欣慰,我们四兄弟现在决定一下排行吧!”兰斯洛道:“我今年一百二十五,大家呢?”

  为了某些虚荣心,兰斯洛虚报了岁数。

  抢在有雪之前,源五郎笑道:“小弟今年十八,非常年轻,还请诸位兄长指教。”他外表虽然年轻,但照风之大陆的常理来判断的话,至少也过一百,这么说不但是窜改,还大大有可能是省略百位数之后的结果。

  有雪差点没喷出口水,花次郎则是冷声道:“你也能算十八,那我不是也该是十八。”

  他这句本是讥讽,哪知道源五郎打蛇随棍上,笑道:“是啊!我和花二哥都很年轻,不像兰斯洛老大那么苍老。”

  “死人妖,到底谁才是老人?”兰斯洛很想这么问,但倒过来一想,自己的个性也的确不愿意称人为长,所以就厚着脸皮,接受了这苍老的批评。

  “喔,原来大家都那么年轻啊,我今年八……”有雪刚要说话,冷不防旁边一道火辣辣的视线直逼而来,兰斯洛的眼中带着杀气,好像在说,“你想比老大还大吗?”

  有雪正为之冷汗直冒,源五郎又凑近来,低声道:“想不想买棺材?知不知道雪特人寿衣的尺码多少?”

  “小弟今年八……只有八岁,诸位兄长请了。”反正只要有便宜占,辈份什么是不打紧的,这就是雪特人的哲学。

  结果,顺序已定,兰斯洛为长,花次郎居次,仍是次郎,源五郎是老三,而可怜的有雪,则是四人中的老么。

  在有人表面欢欣鼓舞,有人肚里大声咒骂,众人心里各怀鬼胎的情况下,四人义结金兰,歃血酒为盟,不过,相较于花次郎,剩下三人的血量就显得很没有诚意。

  而在许多年后,四兄弟中有人回首前尘,不禁惊讶着此时的排行,竟暗合了某种巧合性。

  “干杯,愿我等情谊长存。”这是兰斯洛的举杯词。

  “干杯,愿我等有福同享。”这是有雪的真心话。

  “干杯,愿尔等言出必践。”这是花次郎的悔恨词。

  最后,四人中最美的美男子,以其无人能及的优雅笑容,为祝祷词划上休止符。

  “干杯,愿我等之誓言,超越姓名与身份而永存。”

  这番话背后,有没有什么特殊意义,一时之间是不得而知了,不过,当源五郎说完这句话而举杯时,剩余三人中,有两人确确实实地皱起了眉头。

  艾尔铁诺历五六六年三月八日,这个以“暹罗四结义”之名,广为后世所知的誓约,正式缔结。

  同甘共苦,祸福相依!

  当时,四人都对彼此的诚信没有多少信心,更有人在饮下血酒后,立刻将之丢入忘却之井,发誓此生再不想起它。

  然而,出乎当事人意料的,这个誓约被紧紧维系,直至最终,未有稍违。

  盟约缔结后,花次郎臭着一张脸,飞身上树,倚着树梢倒头就睡,因为如果不赶快睡着,他说不定就会抑制不了自己的情绪,像杀狗一样宰光这群刚结义的金兰兄弟,特别是那饮过血酒之后,一直在贱贱笑的源五郎。

  明知自己已成别人憎厌的对象,源五郎却满不在乎,迳自与兰斯洛、有雪商谈眼下去向。

  既然与石家结下偌大梁子,最理想的作法就是离城避风头。

  有雪这么提议,另外两人也没有异议,兰斯洛虽然有些不甘心,但也没有反驳的理由,只好同意。

  本来应该今晚连夜开溜,但城门已关,结果改订在明日一早,四人偷溜出城。

  商讨确定,源五郎将树下略微清扫,靠着树干入眠。尽管环境简陋,但这貌似娇贵的翩翩公子,却很能甘之如饴,睡得舒舒服服。

  当兰斯洛问起,为何紧跟着花次郎,一人睡树上,一人睡树下?

  源五郎简单回答:“因为我想尽快和二哥建立非比寻常的兄弟情谊!”而当兰斯洛再问起为何不到屋里睡,起码有地板;源五郎正色道:“好的地方是要留给大哥睡的,我身为义弟,怎能不为大哥着想呢?”

  兰斯洛大是感动,连有雪也为之一惊,暗忖道:“这个老三不但是人妖,而且还妖得非比寻常,连我吃饭的本事都抢去用,难道是个雪特妖?”

  花次郎曾解说过,众人现在藏身的这所废屋,是他的秘密避难处之一,连带周围十几条巷子,都是流民来来去去,暂时不会有人来骚扰。

  兰斯洛睡在地板上,夜已深沉,却怎样也无法入眠,脑中犹自想着日间的一切,翻来覆去之后,干脆一脚踢醒酣睡中的有雪,拉他出去挥霍。

  “大哥,外头风声紧,这样好吗?”

  “有啥不好的,明天就要离城,就算是观光,也该找个机会大吃大玩一番,这才不枉来此一趟嘛!”

  “那要不要叫醒二哥、三哥,大家兄弟该祸福与共,丢下他们去快活,这样不好吧!”

  “我没有丢下他们啊!我们出去快活,回来的时候带几道剩菜给他们当宵夜,这样就是尽义气了。废话少说,你走不走?”

  说到最后,实际利益占上风,有雪和兰斯洛溜上了街,在雪特人的介绍下,找了家装潢华丽的妓馆,进去大啖美食。

  讲说是享乐,但目前实在不是大摇大摆去张扬的好时刻,是以兰斯洛依旧是用毡帽遮面,免得惹出不必要的麻烦。

  酒菜不停送上,兰斯洛与有雪好好填饱了饥饿多时的肚子,跟着便狂饮各色佳酿,虽然身在妓馆,却将全副心神放在饮酒吃饭上,弄得一众莺莺燕燕心中嘀咕。

  饭饱酒足后,兰斯洛表示要到外面吹风醒醒酒,便拎起了陶醉在身旁丰乳玉肤中的有雪,狂笑道:“姑娘们,大爷吹吹风就回来,哪个先脱光衣服躲进被窝的,等会儿重重有赏!”在一片嗲声绮旎中,大步出门。

  离开包厢,兰斯洛问明厕所方向,却反向而行,左绕右拐,到了妓馆的后花园。

  此处假山花丛,流水潺潺,树上有鹦鹉麻雀,碎石小径的尽头有个池塘,布置得很是典雅,兰斯洛迳自坐下,大口呼吸。

  给凉风一吹,本有六七分酒意的有雪恢复了清醒,赞道:“老大,这顿真是过足了瘾啊!咱们先吃个饱,等会儿再去干他个饱,嘿嘿,兄弟已有好多年没尝到那滋味了……”说着,他低声笑道:“大人物果然出手阔绰,我本来还以为您身上没钱呢,想不到……”

  “你没想错,我身上的确是连一毛钱也没有。”兰斯洛道:“所以才挑妓院来吃饭,混淆人家的目标,开溜比较方便啊!”

  “啊!那我等一下岂不是爽不成了?”

  “明天一早就要跑路了,你这时候还在想女人!”兰斯洛道:“留点体力,等一下说不定还要杀出重围呢。”

  “就算不想女人,也要想想兄弟啊,咱们俩空手回去,什么宵夜也没有,怎么对得起二哥、三哥。”

  “你以为我是你吗?这种事我早想到了。”兰斯洛哂道:“你看这池塘里,那么多鱼游来游去,肥肥的,顺手捉两条带走,回去就有得交代了。”

  有雪一时间无言以对,愣道:“那……我们什么时候溜?”

  “等一会儿,你看,后面有几个家伙在盯着我们,摆明是防我们趁机偷溜的。”

  “那当然,大哥您该不会以为自己是第一个到妓院吃霸王饭的吧!”

  花园僻静清幽,远处传来笙歌丝竹之声,映着辉煌灯火,尽是一片繁华景象,兰斯洛俯视池水,自己的身影伴着一弯弦月,在水面摇曳不清,瞧着这景象,他叹了口气。

  “大哥,怎么这两天我看你好像不开心啊!有什么心事吗?”有雪道:“莫非是因为被逼着跑路,觉得这是奇耻大辱而叹气吗?这事没什么大不了啊!照我说,你还真该学学我们雪特人,心里包袱少,多轻松自在。”

  “不是为了这个。遇着了实力悬殊的敌人,暂时撤退以避其锋是正确的求生法,有什么好可耻的呢?我才不要为了面子而丢了命。”兰斯洛道:“我这趟来暹罗,原本是刺探情报,准备干一票大案子,但是现在与运宝礼队错过,案子是来不及做了,又莫名其妙与石家干上,现在要准备跑路,想起来自己真是一事无成,很不甘愿啊!”

  这番想法困扰兰斯洛好一阵子,自离杭州以来已半年,除了组一个三流的盗贼团,武功、势力几乎毫无长进,很多事都不如预期中顺利,每每念及,颇感郁郁。

  这次目睹了石家、东方家的财势、派头,自己不知道要努力多久,才能拥有;再加上酒意上涌,便将自己的心思说了出来。

  一面说,自己也觉得可笑。

  明明是刚结拜了三名结义兄弟,但不是居心叵测,就是暗怀鬼胎,没一个可以相信,相较之下,有雪还安全一点,结果最后自己沦落到和雪特人谈起心来,想起来真是天大讽刺。

  “我说大哥,其实你也不用太感慨,石字世家势力雄霸,大陆上谁不得忌惮再三,咱们几个人应付不来,这是正常的事啊。”有雪道:“何况,以大哥你柳一刀的威名,放眼大陆,任是小家碧玉、大家闺秀,乃至于荡妇淫娃,哪个娘们不是摇头怕怕,这又怎能说是一事无成呢?”

  被提起此事,兰斯洛顿感浑身无力。

  入暹罗以来,就以这件事最倒楣,莫名其妙被当作大淫贼,甜头没尝到,弄得一身腥,假如真的柳一刀始终不曾落网,自己岂非要背负这恶名一辈子!

  “做淫贼难道也算丰功伟业吗?”

  “怎么不算?能让一半的人类谈你而色变,这可是了不起的功业啊!”有雪正色道:“做淫贼有什么不好?和乞丐一样,想吃就吃,想办事就办事,逍遥自在,这种优渥的职业哪里找得到?大哥你该知足啦!”

  荒唐的言语,却因为说话人讲得认真,兰斯洛反而不知怎么回答,静默片刻,不觉莞尔,再看看有雪一脸正经表情,不禁大笑起来。

  “老四,你还真是个有趣的东西啊!”兰斯洛微笑着,心里轻松许多。

  看这雪特人是那么努力地想帮自己打气,如果还垂头丧气的,岂非辜负了这一番心意。

  “去,你这雪特人真没见识。让一半的人类谈我色变有啥了不起,有朝一日,本大爷要盖一个好大好大的漂亮房子,把这片天笼罩的所有土地都做我的后宫,这才叫旷世功业!”

  “啥!那我们不是没得混了?”

  “你说什么?”

  “没……没什么,大哥您英明神武,雄才伟略,真是人类的舵手,天上的明星,伟大得不能再大了。”

  “说得好!唔!后头监视的那些家伙还在紧盯不放,真是讨人厌……”兰斯洛一把拉起有雪,大笑道:“好,为了纪念我们兄弟此刻的豪情,我们现在就一起对这池塘小便,气坏后头那些跟屁虫!”

  雪特人素来粗鄙无文,大哥有令,更是不落人后,连忙拉开裤带便撒。只是,快意过后,有雪才想到问题严重。

  “大哥,你不是说要捉这里的鱼回去吗?那现在……”

  “糟糕!我全忘了!”兰斯洛惊呼一声,发觉后方有人步近,一边暗喜计策奏效,连忙拉过有雪躲在假山后。

  他原本计算,妓馆警卫看到两名恶劣客人破坏环境,一定会怒气冲冲地过来阻止,那么只要自己躲起来偷袭,便可将人打昏,从容逃逸。

  哪知,这时竟有十几人一齐往池塘这边走来,看样子又不像警卫。

  “七爷,已经把周围的闲杂人等赶跑,这里清静,说话不怕人听到。”

  “众兄弟要记着,咱们行走江湖,最忌隔墙有耳,特别是这类妓院娼寮,那些婊子们都是不可轻信的,说话非得小心不可。”

  为首一人说话告诫,旁边的人纷纷点头。藏匿在假山后的兰斯洛与有雪不胜诧异,冤家路窄,竟是碰上了石家的七太保,石存和。

  兰斯洛与有雪出发后不久,倚卧在树下休憩的源五郎,伸伸懒腰,两眼一睁,微笑道:“呵!做人的小弟真可怜啊,老大出去逍遥快活,我却得熬夜劳动,真是差别待遇。希望老大等会儿真的会带宵夜回来。”

  站起身来,刚欲举步,源五郎回头向树上笑道:“花二哥,兰斯洛老大他们出去逛街了,我现在要出去走走,你要不要一起来啊!”

  没等树上有所回答,源五郎又道:“不跟我一起去也没关系,但是,可千万别又偷偷跟来,口是心非,这样不好喔!”

  话一说完,周围无风无息,眼前一闪,花次郎已面色冷峻站在跟前,寒声道:“你想去哪?”

  “坐得气闷,随便上街去溜达溜达啊!花二哥不喜欢逛街吗?”

  花次郎道:“废话少说,像你这种人三更半夜往外溜,一定没有好事,说,你要去哪?”

  “别这么说嘛!二哥。”源五郎笑道:“大哥和四弟去吃饭,小弟寂寞难耐,想上街看看夜景而已,你要是有兴趣,大可和我一起走啊!”

  花次郎冷哼一声,并不多言,跟着源五郎一起翻出墙去。

  这小子奸滑似鬼,深夜行动必有所图,他本想蹑在后头窥探,但既然这打算被他发现,那便索性直接明跟。

  出了藏身的贫民区,源五郎迳自往城中的主要干道行去,步履轻快,他将长发束在脑后,穿着男士衣着,不用担心给人误认作女子。

  绝俗的俊美男子,立刻成为两旁行人侧目的对象,一路上不知有多少妙龄女子偷偷瞧着他,再和旁边同伴窃窃私语,又一起脸红嘻笑。

  始终在后保持一丈距离的花次郎,看得不知该笑该叹。

  不可否认,源五郎的相貌之美,在男子中实为生平仅见,暹罗少女热情活泼,不少女子主动结伴凑上前去,邀源五郎进两旁茶铺小酌,想趁机结识,若非他熟练地婉转辞拒,真的要给弄至寸步难行。

  (好家伙,这种脸蛋来跑江湖真是浪费了,那小子实在是……咦?)

  在花次郎怀疑的目光下,源五郎忽地加快脚步,闪进旁边一条暗巷,往左一拐,又钻进了另条巷子,就这么两拐三绕,最后在一条小巷停下。

  小巷尽头是另一条小路,而在那小路对面,是一栋极具气派建筑的后方围墙。

  花次郎没来过这里,但却曾由正面看过那豪宅,那是暹罗城城主的官邸。

  暹罗城是东方家的势力范围,换言之,这官邸也是东方世家在暹罗城的根据地。

  “你在搞什么鬼?逛街怎么逛到人家家来了?”

  “呵呵,因为我信奉着四海一家的崇高理想,就我来说,人与人之间的所有藩篱,都是不必要的拘束!”

  “哦!你每次闯空门之前都对自己说这种话吗?”

  花次郎冷笑着靠近,却看见源五郎伸手入怀,像是在找什么东西。

  “你又在做什么?”

  “逛特别的地方,就该有点特别准备,我忘了把人皮面具带在身上,花二哥你身上有吗?”

  “我不用那种不干净的便宜东西,还会让我的皮肤过敏,恶心死了。”花次郎道:“怎么?非得要人皮面具才敢做事吗?我瞧你武功不错,干脆直接破门杀进去,让我看看你的本事啊!”

  “花二哥说笑了,我又不是李煜,这样冲进去只有变肉酱的份。没面具有没面具的作法,我还有一个最古老、最笨却也是最方便的改扮方法。”

  “哦!什么方法这等神奇?”

  “蒙面人!”

  源五郎微微一笑,从怀中取出一个怪模怪样的丝质品,套在头上,展开身形,如燕投林,高速飞越小路,从那堵围墙上射过,进了墙内。

  花次郎暗叹一声,脚下发劲,随后追上。

  “咦?花二哥,你不蒙面吗?”

  “大丈夫来去光明,我既不做卑鄙勾当,当然不怕被人认出,为何要蒙面?”

  “是吗?那到时候人家只追着你跑,可千万别怪我喔!”

  花次郎一怔,源五郎已飞身而起,往官邸楼房掠去,他略一考虑,终是放弃了改扮的打算,紧蹑其后。

  之前他与源五郎两度交锋,不仅吃了大闷亏,更连对方用的是什么手法、武学路数都没看出,心中老大不忿,这次跟踪,其中一个因由就是想看看源五郎施展武功,推测他的出身。

  果然,源五郎不再刻意掩饰,左闪右晃,在各树梢顶轻轻掠过,无声而快速地飞跃。

  花次郎在后旁观,只觉得对方身法飘逸灵动,潇洒至极,但在每次落足、改变方向的瞬间,会骤增为骇人的高速,眨眼间便不见踪影。

  若非自己贴得够近,又刻意运足目力,说不定当真给这奇异身法甩开。饶是如此,也跟得大感辛苦。

  (好邪门的轻功,江湖上闻所未闻,有点像我白鹿洞武学,又有花家瞬息千里身法的影子,这人妖小子是什么来头?)

  心中有着明显的疑问,花次郎又怀疑起源五郎的来意为何?

  暹罗虽非大城,本地也没什么杰出人物,但此处既然是城主官邸,必然会有相当程度的守卫。

  可是看源五郎毫不停留,在房舍中穿梭前进,又将巡逻的东方家子弟时间算准,安然躲过所有哨岗机关,显然是熟门熟路,绝非首次前来。

  之前源五郎说过,他曾刺探过东方家的情报,难道此行也是要做同样的事?

  花次郎纳闷着,源五郎已掠往主楼东侧的一处单栋楼阁,瞧那建筑款式,似是专门的会客厅,而十数名东方家子弟神色严肃,小心翼翼地把守巡逻,兼之灯火通明,要悄没声息地靠近过去,委实不易。

  “哈!把守的这么严密,一定有好东西,今晚没有白跑啊!”

  隐约听见前方人的低语,花次郎暗自纳闷,看这么严密的把守,凭武力硬闯不难,但要在不惊动警戒的情形下偷渡过去,自己就大感棘手,不知道前头的源五郎会有什么妙策?

  这想法才一起,本停在前方数尺的源五郎,蓦地出现在身边,跟着又如羽箭般前奔,藉力掠回原来落脚处,足下不停,瞬间加速至肉眼难辨的高速,身形一幻即逝,再看到人时,源五郎已藏身在楼阁旁一棵大树上,向这边招手。

  (真见鬼!这究竟是什么轻功?听都没听过!)

  花次郎心中骇然,开始有些明白,源五郎为何能在自己之前两剑下毫发无伤。

  适才一连串的极速移位,后跃、前飙,全在电光石火间,莫说场中十几双眼睛全都没察觉,便连自己这个特别留心的,也只勉强捕捉到些许残影,这等高速,委实匪夷所思,源五郎既然身怀此技,一身武功可能比先前预估还高得多。

  要像那样飞身过去,不被警卫发现,花次郎自认没这本事,无可奈何,只好改向绕路,转了老大个圈子,好不容易才发现一个空隙,连忙窜过去,飞落在源五郎藏身的树上。

  这棵树枝叶甚是茂密,又紧贴二楼窗口不过数尺,本来颇具雅致,现在却成了偷听的最好藏身所。

  源五郎神情专注,侧耳聆听房内动静,花次郎也感好奇,凝神听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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