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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十三卷 第4章 天位高手

作者:罗森 字数:6324 更新:2024-11-08 03:25:55

  惊天一刀,效果在不久之后震撼了整个自由都市。透过各处的情报网,七大宗门的首脑在几个时辰之内,也得知了事情始末。

  他们的震惊绝对其来有自。

  世间高手未臻天位者,皆称为地界,而若将兰斯洛那一刀的修为换算,即是数百年苦练的地界功力。

  拥有这份功力的,在当前的风之大陆上,屈指可数,而且多半属于各大势力的长老、耆宿。

  如今,却在一名年轻小子的身上出现!

  自从数月前,源于自由都市南部阿朗巴特山的大地震,人称“阿朗巴特的魔震”发生后,自由都市里很多人的身体就发生了异变,习武者功力大幅暴增,甚至有从未接触武道之人,一夜之间莫名拥有数十年内力的案例。

  自由都市的权力结构,和有国家型态的其余地方相较,显得松散许多,不隶属东方世家、青楼联盟两大宗门的闲散武者大有人在,这次魔震的后果,极有可能影响自由都市的势力分配,倘使有人将这批人吸纳、组织,凭着这份实力问鼎天下,后果就直接影响整块风之大陆。

  东方家这次的招亲,实际上也存着招揽这批人的打算。

  自成立以来,东方家坚持血统纯正,绝不与外人做兵器交易以外的往来,但是,倘若今后也这么坚持着,那么这批人才必会全数为青楼联盟所吸收,届时相形之下,东方家就没法维持足以与之抗衡的地位了。

  大陆各势力也对这场比武招亲密切注意,哪晓得,才不过第一天而已,就有这么具震撼力的异事发生,往后的十数日里,还不晓得会有多少令人惊骇的事实出现。

  近五百年内新一代人才,最为众人所推崇者分别是:“武霸”忽必烈、“天刀”王五以及“剑仙”李煜。

  忽必烈已在槿花之乱时,绝命于鹏奋坡。

  余下两人的武功、事迹,则在江湖人口耳言谈中,成为近乎神话的存在。

  槿花之乱距今四十四年,李煜独闯艾尔铁诺皇城距今四年,期待热闹动乱多于和平的江湖人,无不期待有新的神话诞生。

  只是,在成为神话之前,即使是英雄人物也免不了被人斥责这种事。

  “一……一群饭桶!”

  沈家大宅之内,花次郎的愤声怒骂回响在屋内。表现出的盛怒,一半是事实,却也有一半属于习惯。

  “真是丢脸丢到家了,看看你们两个废物,一个打得满身是血,像个踩烂的苦瓜;一个在擂台上昏过去,标准的呆瓜。人家老王卖瓜,会卖到自卖自夸,我今天卖你们两个苦瓜呆瓜,却卖到被人笑哈哈!”

  这样的斥责,已不知在众人间发生多少回了,大家也都慢慢习惯了花次郎的暴躁脾气,就连一向个性火爆的兰斯洛,都觉得和花次郎发脾气,是种没意义的行为,因而尽可能地避免与他冲突。

  “话也不能这么讲啊!”努力打圆场的,是可怜兮兮的雪特人,“老大以一敌百,气势不凡,那一刀威震全场,不战而屈人之兵,这是很了不起的成就啊!”

  “不过吓着一批杂鱼般……不,简直是浮游生物般的废物,有什么好得意的。”花次郎道:“什么以一敌百,我单只右手就可以干掉今天出席的所有人!”

  “这么嚣张?你干脆说自己放个屁,笑死全暹罗城的人畜猫狗,这样不是更好!”

  兰斯洛压根就不相信,花风流的名气虽大,但也不过与石存忠相仿,能以一敌数百就是极限,何况还有东方玄虎那类高手!

  但说也奇怪,花老二若真是如江湖传闻,与石存忠武功相若,那么能与石存忠并驾齐驱的自己,为什么总觉得输这酷爱冷笑的怪物一大截呢?

  源五郎不禁莞尔,在他看来,这时的兰斯洛与花次郎,就像顽童一样在争着肤浅的数目意义。

  这样的争辩没多久就结束,兰斯洛站起身来,往外走去。

  “干什么?话还没说完,你想逃吗?”

  “我去后院浇花!”

  “去,才讲几句就跑了,真没成就感……喂!你也要跟去浇花吗?”

  “呃!我去前院练剑……”

  兰斯洛与花若鸿先后离去,源五郎瞥向雪特人,后者也识趣离开了。

  “唉!不光是他们,你有空也该多练练字。”源五郎叹道:“人家王右军是当代书法大家,你这几天来笔杆都不碰一下,很容易穿帮的。”

  “我管他去死,我只负责教剑,难道连书法也要我教吗?招亲难道也比书法?”

  “考什么才学什么,这是不正确的思想。”源五郎道:“你们白鹿洞的教育真是失败,所以才让你一点识人的眼力都没有。”

  “这话是什么意思?”

  “不要露出想宰掉我的眼神,这么容易就受挑拨,你永远也没法再进一步。”源五郎道:“你我两人心里都明白,又何必嘴上不认。老大在武学上是很有天分的,虽然还不及你那般的天纵奇才,但未来也是很有发展性的,没必要否定他现在的成绩啊!”

  这番话让花次郎些微沉默,当他再开口时,声音回复了沉着,并且没有了平时的狂躁。

  “麦第奇家对这野小子有什么企图吗?”花次郎沉声道:“他的学习力很强,领悟力也不错,但这些应该还不足以引起你们的兴趣。他的一身内力倒是非比寻常,而且是由绝顶高手转赠灌输,足见来历不凡,或者说,这才是你接近他的主因吗?”

  准确的分析,源五郎不禁感叹,只要认真起来,眼前这男人也是颇富智计的,毕竟在一开始,这人也是一名堪称优秀的军将之才。

  平时许多事他不提不问,心中却仍是有在留意。

  “是什么人转赠的,那并不重要,不过来历不凡确是事实。”源五郎道:“大哥他自小生长在深山,与世隔绝,一副好身手源于整日与野兽的搏斗,与我们的学武途径是不同的。”

  花次郎心中一凛,兰斯洛从未向众人提起自己出身,源五郎从何得知?

  不过,倘若麦第奇家真的对兰斯洛有所图谋,以青楼联盟的调查能力,世上还真没什么东西查不到。

  “那又怎样?你是想告诉我,一只雄狮会强过一个身经百战的战士?这是没意义的比较法。”

  “这比较是没意义。不过我要强调的,并非是大哥曾经猎杀过多少虎豹,而是他生长居于蛮荒深山,凶猛野兽环伺,每日经历着无数次的生死一瞬,从这过程中所培养出的灵觉。”

  源五郎道:“被世人公认做绝代天才的你,所精心编排的剑诀,大哥能立即吸收、学会,不是靠大脑的思考,而是依靠这种灵觉,一种能让人洞悉、驾驭世间武学的无上智慧,也正是天才如你尚未能拥有的东西。”

  这段话对花次郎的冲击,效果显而易见,面色凝重的他,霍地站起身来,嘴唇微动,似是想问些什么,却又说不出口。

  “没错。我没法告诉你,那种智慧的真面目是什么?要是我有这能耐,今天我就是天位高手了。二哥该不至于如此高估小弟吧!”看透了花次郎心思,源五郎摇头笑道:“即使我知道,也一样不能说。天位的铁则之一是,如果不是自身领悟,而是由旁人告知天位之秘,则终生无望晋级天位。倘若二哥希望在一年后的那场决斗中获胜,这个秘密就只能由您自己去领悟。”

  “你、你怎知我一年后……”

  或许是被说中隐密心事的刺激太大吧!

  向来倨傲的他,一时间什么也说不了,直过了好半晌,才恢复冷静,淡淡道:“除了多出獠牙和尖尾巴,旭烈兀这厮还真出乎意料是个多嘴的黑心家伙!而他会把这么多事告诉你,看来那个黑心鬼相当信任你的能力啊!”

  “谬赞了。要面对您这等随时有能力拆台的赌客,庄家自然要先拿一手好牌。”源五郎笑道:“我提供了这么珍贵的资料,是不是也能相对要求一点报酬呢?”

  “你又有什么鬼主意?”

  “鬼主意不敢当,只不过是一点小小的坏念头。”源五郎道:“大哥今日这刀太过惊人,我估计会让许多事提早摆上台面,这对尚未准备完全的我们很是不利,所以,从今日子时起,每晚子时后两个时辰,我想请二哥悄悄守在暹罗城外西面的出入要道,所有离城送讯的生物都先偷拦下来,肯定无害后放行,要是有什么不该进城的生物,那就请他们在城外歇歇。很简单的工作吧!”

  “……什么叫做无害?什么又叫做不该进?有没有明确一点的目标?”

  “拦截对象以石家为主,至于怎样才算安全范围,我相信聪明的二哥有能力判别的。”源五郎道:“或者,您也可以和我换个更轻松的工作。小弟从今晚开始,每天在暹罗城里当偷窥魔,例如去东方家偷窥东方玄虎他老人家之类的……”

  “不必了。刚好我这两天心情很闷,每晚出城找找靶子也不错。”

  “是吗?那样的话,麻烦您戴上这副大胡子,代大哥假扮柳一刀,这样的话,靶子们只会庆幸自己没有被采花,而不会想到有没有丢什么其他东西。”

  “…………”

  独自踱步到后院,兰斯洛手提水桶、水杓,在池塘边盛满水,沿途洒水浇花。

  “喂!出来,出来啊!你到底在躲什么啊?这里只有我一个人,快点出来啊!”

  顾虑到可能惊动远方屋里的人,叫唤的声音不是很大,但是前前后后连续唤了十来声,叫唤的目标依然芳魂杳然,没有在他面前现身。

  搬进屋子是昨天下午的事。

  打从四人搬进沈家大屋后,自己便设法撇开众人,偷偷溜至屋后梅园,可是,不管自己怎么叫唤,就是得不到半点回应,风华也没有再现身过。

  “没道理啊……难道是屋里突然多了几个男人,阳刚气重了,所以鬼魅出不来?”

  回想起来,这颇有可能。

  风华除了自己之外,从没与任何男性近距离接触,以她腼腆怕羞的个性,屋里忽然添了那么多男人,说不定吓得缩在地底,怎也不肯出来了。

  “呃!而且……上次分开时,又是那种状况!”

  最后一次与风华见面时,自己本着送件小礼物讨她欢喜的心理,买了柄木梳给她;哪晓得甫入梅园,见着她在池畔缓缓沾水梳头的丽容,一时间心旌摇荡,给那绝世风姿惊艳得浑然大忘,待得清醒,已经捧着她的唇,鲁莽地吻了下去。

  呃!

  平心而论,这辈子初次和幽灵接吻的经验,事后回想实在记忆不深,因为还来不及去品尝那滋味是苦是甜,一股骤起大力便蓦地将己推得老远,跟着依稀瞥见风华一张雪颜,红得像是要烧起来,脸上神情似悲似怨,又像是要哭了出来,最后缓缓消失在虚空中。

  自己方自发愣,又是一股无形大力托起身子,硬生生将他给摔出墙外。

  就算是蠢蛋,也晓得这是主人在下逐客令,尽管遗憾,但也唯有摸摸鼻子走路。

  想起昨日情境,兰斯洛一方面责怪自己莽撞,问也不问便吻了下去;一方面却也暗叹这女鬼心眼狭小,亲一下又不会掉块肉,干什么要发这么大脾气,真是匪夷所思。

  但是,要道歉或是要做什么补过,也都得当面才能讲清楚,如果一直这样不现身,那又该怎么办呢?

  这种要慢慢哄女孩子的手段,实在不合自己的急性子啊!

  “快点出来啦……喂!这是本大爷最后警告,你再不出来的话,我就把这座烂井一脚踢垮,再一把火烧光这些臭花臭树!”

  站在风华平素栖身的古井旁,耐心濒临破产的兰斯洛,高声威胁着,但周围仍静悄悄地没啥反应。

  自己毕竟是道歉一方,又不好意思真的照威胁去做,硬的不成,只好来软的。

  “上次的事情,发生得很突然,是我太鲁莽了……不过,我不道歉,因为这是正常男女交往的一部份,看到那么美丽的女人,只要是男人没有不心动的。”

  以坦荡荡的态度,兰斯洛简单表示自己的想法。

  姑且不论其他,听在一般人耳里,以一个对女性了解只停留在上妓院解放的野蛮人,居然能对正常男女交往侃侃而谈,这实在是件可笑的事。

  不过,大概是因为说话对象非但不是一般人,甚至连人都算不上的关系吧!

  当他把话说完,从背后急遽升起的寒意,兰斯洛知道自己要找的目标已经现身了。

  “你……你上次怎么可以那样子……”轻柔细语从后方传来,“那……那种动作是不对的……”

  美丽倩影出现在井畔,苍白雪颜浮现灼热的绯红,像只害羞的天鹅,动作优雅地低垂着头。

  悦目的景观,却因为风华的话而大打折扣,兰斯洛心中更凉了半截,尽管在男女相处上,他习惯照本能行动而多于听从理智,但起码他还晓得“尊重对方意愿”和“不把不要当作要”,既然对方已经表示态度,那自己也该识相一点。

  呃!

  其实这样想来十分奇怪,会因为遭到拒绝而沮丧,那岂不是代表自己对风华动了追求之心?

  自己是人,风华是鬼,那日源五郎说得明明白白,人鬼长期相处,是违反自然,会让人倒大楣的,怎么自己就这样超级劣根性,人也好,鬼也好,看到漂亮妞就动心,真是要不得。

  为了往后相处,兰斯洛只得绞尽脑汁,解释那个吻的意思是单纯对美的赞叹,仅是种交往礼节,无涉其他。

  风华感到纳闷,因为在她所学过的亲吻礼仪中,仅有手背与面颊,并没有直接吻在唇上的赞美礼仪,不过,讨论到最后,也只是证明了这各类知识极为渊博的聪慧女子,在世俗的男女交往上比兰斯洛还要单纯得厉害。

  好不容易哄住女方,兰斯洛先为自己一行人贸然进住的打扰道歉,跟着,兴高采烈地叙述今日自己在比武擂台上,威慑全场的风光事迹。

  然而,风华的反应却和预期中不同。

  “你劈裂了整座擂台?”秀雅的眉目间露出忧色,风华问道:“那……有没有伤到人?”

  兰斯洛顿感莫名其妙。

  能在群雄面前镇慑八方,迫退所有同台竞争者,这是何等风光的壮举,她不详问那时的每个细节,反而关心起有没有人死伤的鸡毛蒜皮事,这是什么道理?

  真是教人好生没趣。

  看着风华十分担忧的模样,只得努力回想那时发生的种种。

  虽然自己对胜利的追求极为执着,但却不是喜好以大量死伤人数来夸耀胜利之人,发刀之时更是挑人少地方,伤者固然难免,但死者以及可能重伤致死者,应该都是不存在的吧!

  这答案令风华略为心安,以兰斯洛的内力,如果是乱斩发刀,要在十余刀内杀尽同台竞争者,应该是不难的,能有这样的结果,已经是很好了。

  “那,你自己没事吧?没有受伤吧?”

  这一句让兰斯洛好过不少,虽说是先关怀完旁人才轮到自己,这让他颇为不悦,但能让漂亮女孩子为自己担忧,总算也堪安慰。

  “你要小心啊!切记内力不可催运过猛。”风华柔声道:“你原本的内力,如今有九成被封锁于各处大穴中,但针灸药石终是俗法,效应有限,倘使过分催逼内力,令那九成内力破封,全身穴位必然毁于一旦,就算能保住性命,也难免残废,这点一定要小心。”

  想了想,风华又道:“其实,比武决胜,胜负不一定是最重要的。凡事欲速则不达,刚极则折,柳大哥还年轻,与人动手时,只要无伤性命,宁可这次输了,也别急着求胜,过分催动内力,得不偿失。”

  风华谆谆告诫,兰斯洛随口答应,却立即抛诸脑后。

  他心中所求,绝非单单苟且保命,不求胜利的仗,打来有何意义?

  至于比武时些许牺牲、伤害,那本就是在所难免,大丈夫应该要看得开,横竖伤的是自己,与旁人无关,那便全无心理负担。

  至于风华婆婆妈妈的,这是妇人之见,不听也罢。

  从敷衍的回应中,清楚察觉到兰斯洛的想法,风华为之沉默。

  有些事不是说说就罢,对这个卯足力气往前冲的男子,要劝阻些什么是不可能的,自己是不是该为此做些什么呢……

  有些话不投机,双方的交谈陷入停顿。

  蓦地,不远处传来连串爆响声,兰斯洛一惊,先是以为有人正在动手,继而发现那不过是火药的爆炸声,从声音规模研判,只是爆竹烟花一类的东西。

  听有雪提起,四月十三是暹罗城的一个大节日,届时所有百姓均会大肆庆祝,可能就是为了那日将施放的烟花,筹备人员在准备吧!

  凝望远方天空剩余彩光,兰斯洛忽然想起自己怀中,那只专用以传讯的烟花火箭。

  当初原本约好,自己进暹罗城探听消息,如果时机适当,那就发烟花传讯,手下就会攻进暹罗城,但入城后大小事不断,将此事忘个精光。

  无妨!横竖现在事情进展的顺利,自己还想在比武大会上多闯闯,就由得他们在城外啃便当枯等好了。

  “是烟花吗?”听出了端倪,风华幽幽叹道:“真想去瞧瞧烟花的光景。”

  说这话时,风华凄清秀容上,露出寂然神情,看得兰斯洛心中一怜。

  “要看烟花,这有何难,我现在就放给你看……”正要伸手去掏怀中的烟花火箭,兰斯洛想到风华眼盲,纵然自己施放,她也是看不着的。

  “没关系的,柳大哥,能和你在这里说说话,我就已经很知足了。这世上,总有些东西是人们不该妄想的……”

  淡淡细语,兰斯洛心中直嚷狗屁。

  他才不相信有什么是人们不该妄想的,意志是一切,只要能坚持、肯努力,就算老天挡在前面,自己连天也要翻过来,这样的想法,才算是充满朝气的人生啊!

  想帮风华打破这种退缩的想法,又觉得她这么长年孤伶伶呆在梅园里太过可怜,兰斯洛快速思考着。

  就算不能看到烟花,起码也该离开这里,到外面去看看,活动一下。

  这么一想,兰斯洛登时忆起,初见时风华说的话。

  “风华,有件事我要问问你。”

  “什么事呢?”

  “我记得你曾经说过,你不能离开梅园,除非有人帮忙,是不是?”

  “嗯……是这样的,不过……”

  “我来帮你吧!把方法告诉我!”蹲近风华面前,兰斯洛热切道:“像你这么好的女孩子,不该一直被臭老天关在这鬼地方,我不信天、更不信命,我发誓,无论如何都要让你离开这烂地方,得到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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