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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十一卷 第36章 见面礼

作者:博德之门 字数:4228 更新:2024-11-08 04:29:31

  据梅菲斯说,欣布和凛是昨天早上离开此地,前往阴影谷的,如今四十八小时都没到就去而复返,很显然是出了大事——至于是甚么大事,十有八九是和萨玛斯特有关了,但琼恩也没有多问,他毕竟是外人,不宜打探太多。

  正待告辞,大主教突然又把琼恩叫住,接着从怀中摸出一柄套着黑色皮鞘的匕首,递给了他。

  琼恩莫名其妙地接过,没搞懂他为甚么送自己礼物——真要送的话,也该是他这个晚辈送礼吧。

  对此大主教并没有多做解释,“人老了,记性不好,差点把这么重要的事情都给忘了,”他含笑看了看梅菲斯,“你也不提醒我一下。”

  少女不答,俏脸羞红如火,眉宇间却尽是喜悦之色,两只手在身前无意识地交错扭着,似乎不知道该怎么放才好。

  大主教笑了笑,带着牧师朝着神殿方向走去。

  直到他们走远,少女才渐渐恢复常态,至少脸没那么红了,“走吧,”她说,主动牵着琼恩的手,“时候也不早,该回去了。”

  “嗯。”

  时候其实还早,下午四点钟不到,但这才刚刚二月初,太阳下山早,天地间已经开始笼罩上了淡淡的暮色。

  两人走出门,反正也不着急回家,在镇子里悠闲散步,看看街上的行人来往,只觉心情无比放松,“平静安谧的生活,似乎也不错,”琼恩感叹,然后想起大主教送的匕首还握在手中,“对了,艾弥薇,这是甚么意思啊?”

  “是他送你的礼物。”

  “我知道,我是问他为甚么要送我礼物?”

  “这个……”少女难得地扭捏起来,“是谷地这边的一种传统啦。”

  “甚么传统?”琼恩越发好奇。

  少女起初不肯说,后来在琼恩的威逼利诱之下终于招供。

  原来在谷地十一镇,有一项古老而有趣的传统,便是女孩子带男友回家,父母如果见到并且满意的话,便会送他一件礼物,作为认可和祝福的表示。

  对于梅菲斯来说,父母早就去世,大主教于她亦师亦父,他送出这把匕首,自然就是对琼恩表示认可了。

  顺便一提的是,这种礼物被称之为“证约”,如果以后双方分手,证约还是要归还给女方的。

  当然,每位父母送出证约时,都是希望它永远不会有归还的一天吧。

  唔,怎么不知不觉间,彷佛已经走到要谈婚论嫁的地步了……

  和女性不同,男人对婚姻这种事情,总是抱有本能的畏惧吧。

  当然了,对象是梅菲斯这样的完美少女,琼恩倒是没甚么不愿意的,但总觉得进展还是稍微快了点——呃,转念想想,似乎也不算快,毕竟认识都两年了。

  根据大陆通行的惯例,过了十六岁生日即是成年人,可以婚嫁了,提尔教会的法律对此也是认可的。

  琼恩今年十七岁,梅菲斯十六岁,完全符合标准。

  “这么想嫁给我啊?”他取笑。

  “才,才没有呢!”少女娇嗔,“谁想嫁给你啊!”

  “真的?”琼恩故意逗她,“我可是会把你说的话都当真的哦。”

  “……讨厌!”

  “哪,哪,傲娇了。”

  “傲娇?”梅菲斯没听懂。

  “就是口是心非的意思啦,”琼恩笑眯眯地说,“明明心里很想,嘴上却说讨厌,这就是傲娇了——就像你现在这样。”

  “哪有,胡说!”少女抗议,“人家才没有口是心非呢。”

  “果然还是傲娇。”

  “……”

  平时英气凛凛的圣武士,像寻常女孩那样害羞撒娇,当真是说不出的娇美可爱,令人百看不厌。

  “话说回来,艾弥薇,想娶你可真不容易啊,”琼恩开玩笑,“你看,第一次上门就被揍了一顿。他最后拿出这把匕首的时候,可真把我给吓坏了,心想拳头就算了,没必要动刀剑吧。不过这家伙,”他将匕首拔出鞘,银白色的剑身在夕阳下闪闪发光,琼恩用手指弹了弹,发出清脆声响,“好像挺不错的啊。”

  “别乱说,”少女正色,“这可是这世上最好的名剑之一了。”

  “是吗?”琼恩略略有些吃惊,“没看出来啊。”

  “你拿来。”

  梅菲斯从他手中抢过匕首,朝四周看了看,正见某户人家的围墙外有块大石头。

  她反手一掷,也没见如何用力,匕首便自掌心电射而出,深深没入石块中。

  “怎么样?”少女说,上前取回匕首,“别的且不论,仅仅『锋锐』这一点,在我所见过的刀剑中,就没有能胜过它的。”

  “确实很厉害。”

  削铁如泥,没石如土,这是传说中神兵利器了,琼恩没想到大主教居然会送他这样珍贵的匕首,倒是颇为意外。

  不过他毕竟是个巫师,匕首这种东西,对他而言象征意义大于实际作用,就算再锋利,真要战斗的话,他自然还是会隔得远远地扔魔法,难道真握着这不足六寸长的东西去捅人?

  因此也就不太在意,正打算随手收起,这时梅菲斯接着说了一句话,就让他不止是意外,而是震惊了。

  “它是灵器。”少女说。

  所谓灵器,顾名思义便是“有灵智的物品”,它有感情,有理智,有逻辑,有知觉,能思考,能学习,能说话,能交流——简单来说,只要无视外在的物理形态,你完全可以把灵器当作一个活生生的人(或者其他高智慧生物)来看,乃是魔法物品中最罕见丶最特殊的一类存在。

  当然,特别强大的魔法物品(高等神器或者至高神器),基本上也都是有一定灵智的,例如梅菲斯现在佩戴的辉阳护符,碰到奥沃这种亡灵的时候会自动发出警示和圣光,在琼恩手上全无半点作用,彷佛废品,而一戴到梅菲斯颈上,立刻就展现出了它的真正威力。

  但这更多是一种因为“属性”而自然产生的程序,或者说,只能算是“智”,还算不上“灵”。

  不过传说北地有一个名为碎魔晶的神器,不仅能有意识地挑选使用者,还能引诱腐化丶威逼利诱,最终反客为主,控制奴役使用者,这就差不多是灵器的范畴了。

  散提尔堡的那位紫发女统帅歌曦雅,手上的金色重剑,应该也是一柄灵器。

  神器未必是灵器,灵器也未必是神器,这只是两种不同的分类产物。

  但通常来说,灵器都是非常强大的魔法物品,就算够不上神器的档次,也不会差到哪里去,某些方面甚至犹有过之。

  大主教居然拿这种东西当见面礼,那可真是大方。

  “不过……这真的是灵器么?”琼恩将匕首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它怎么不会说话?或者唱首歌也行啊。”

  “因为它现在是空的。”

  “空的?”

  琼恩一怔,他自然明白“空”是甚么意思。

  灵器之所以有灵智,是因为它们拥有『器灵』,而器灵是由智慧生物(广义上的生物,包括巫妖丶吸血鬼这种亡灵)转化而来的。

  像歌曦雅那把金剑,器灵应该是个老巫师,否则没道理一眼就能看破琼恩身上有红袍巫师的魔法刺青。

  传说中的那个碎魔晶,器灵则是七个巫妖,所以有极强的邪恶魔力,一个学徒偶然获得它,都能够在北地兴风作浪——当然最后还是被正义人士打趴下了。

  而所谓空的意思,就是还没有器灵,徒具其形,其实算不上真正的“灵器”,只是具有成为灵器的资格和可能。

  “嗯,原本的器灵丧失了,一直没有获得新的器灵,”梅菲斯解释,“所以现在是空的。”

  “切,白高兴一场。算了,也无所谓,我正好选择自己喜欢的器灵——那这柄灵器的属性是甚么?”

  “龙。”

  “……你一定是开玩笑的吧。”

  所谓灵器的属性,就是指它能够融合甚么样的器灵,这并没有一个成体系的标准,甚至没有甚么道理可讲。

  有的灵器属性要求很宽泛,例如只要是“人类”就行,有的灵器属性限定则非常狭窄,例如必须是“年龄在三十岁以上四十岁以下凝成真名的男性半精灵巫师”。

  梅菲斯说这柄匕首的属性是“龙”,这个标准倒不算多么狭窄,但却难度很高——琼恩从哪里去找条龙来做器灵?

  要知道一旦成为器灵,灵魂虽然永在,躯体却完全丧失,等于是被彻底囚禁在灵器里,连幽灵都不如。

  幽灵就算是被束缚在某个魂器中,还是能够在附近一定范围内游荡活动的。

  “没开玩笑,它的属性确实就是龙,”少女耸耸肩,“否则的话,你觉得为甚么自从前任器灵『碎影』随着圣卡缪尔女士登入天界后,这都八百多年了,它一直还是空的。就是因为合适的器灵太难找啊。”

  “我现在明白了。”

  没有器灵,灵器的价值就大打折扣,好在原本就是免费得来的东西,不要挑剔那么多。

  琼恩将匕首套入鞘中,别在腰间,随口问起它的来历。

  灵器未必多么强大,但却极罕见,论稀有程度比神器还难得,不知道大主教从何处得来的。

  “哦,它是特加尔大师锻造的。”梅菲斯说。

  “特加尔大师?不是这个镇子的名字么?”

  “是啊,这座镇子就是以他命名的嘛。”

  少女解释说,特加尔是谷地历史上着名的铸剑师,生活于距今大约一千一百年前,他曾经游历大陆各地,遍访名家,兼采所长,熔铸一炉,最终成为一代大宗师。

  此地就是他最后定居以及逝世之处,后来建镇时就以他的名字来命名。

  时至今日,铸剑术还是塔瑟谷的一大特长,名闻遐迩,每年八月份的时候,镇上都会举办“千剑展”,届时会有来自大陆各地的冒险者慕名而来,挑选自己喜爱的武器,是谷地的盛事之一。

  特加尔一生铸剑无数,其中有四柄最为得意,自许为毕生的最高成就,分别以四大元素来命名,即是风之剑丶火之剑丶水之剑和土之剑,都是灵器。

  他去世之后,这四柄剑分赠给了四个弟子,流传下来。

  两百多年后,卡缪尔在此地建立神殿,四元素剑为其所得。

  卡缪尔将火丶水丶土三剑分赠给三位教会的高阶牧师,自佩风之剑。

  “你手上这柄,就是风之剑,”梅菲斯说,“风之剑的属性是龙,卡缪尔女士后来驯服了恶龙碎影,将它封入其中,成为器灵,所以它又名碎影剑。”

  卡缪尔死后升上天界,顺手把碎影也带上了,这柄剑失去器灵,此后一直流传下来,直至传到大主教手中,半小时前当作见面礼送给了琼恩。

  “唔,那其他三剑是甚么样的呢?”琼恩有些好奇,“也是这样的匕首?”

  “不是,”梅菲斯摇头,“四元素剑的规格形制都不相同,依次是从小到大排列。风之剑最小,是匕首,火之剑是一柄墨黑色的长剑,水之剑是把金色重剑,土之剑最大,是柄火红色双手巨剑。”

  金色重剑?

  风剑在自己手中,火剑和土剑倒也罢了,倒是梅菲斯说到水剑是柄金色重剑,倒是突然让琼恩产生了某些联想。

  重剑又称“一手半剑”,是一种介于单手剑和双手剑之剑的武器,并不属于常见的制式武器,会使用它的人原本就很少——而琼恩恰好认识某个人,使用的就是金色重剑,而且也是柄灵器。

  不过,既然水之剑在提尔教会手里,应该和散提尔堡的军事统帅扯不上关系吧,毕竟这两大势力根本就是敌对。

  所以只是单纯的巧合?

  可是那个叫歌曦雅的紫发女子,和艾弥薇的气质真的很近似呢,总觉得她们之间,像是有甚么联系似的。

  还是问一下吧。

  “艾弥薇,我在远山市的时候,曾经遇到一个女人——”

  “很漂亮?”梅菲斯打断。

  “呃,还不错。”

  “所以你又看上了?”

  “……我不是想说这个!”

  “哦,那你是想说甚么?”

  “我只是想问问你认不认识她——”

  “不认识,所以不用妄想了,我是不会帮你牵线的,”少女哼了声,“有个凛还不够吗?”

  “……我也不是这个意思!艾弥薇,你偶尔也相信一下我的人品好不好。”

  少女格格笑起来,“开玩笑啦,看你急成那样。嗯,你遇到谁了?”

  “一个紫色长发的女人,年龄大概二十六丶七岁吧,”琼恩描述着,发现梅菲斯的脸色微微变了,“她自称是散提尔堡的军事统帅,名叫——”

  “歌曦雅,”少女低声接口,“你是遇到歌曦雅了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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